:::
清除
:::
共有17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4
  • 1.
    題:
    浙江永康30多家企業開展線上工資集體協商
    類:
    新聞/每日財經新聞/大陸新聞
    刊登日期:
    2023/12/11
    資料來源:
    新浪網
    容:
    浙江永康30多家企業開展線上工資集體協商
  • 2.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5/11/09
    資料來源:
    容:
    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 大陸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6月18日修改公布,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 一般內容: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三條:“工資集體協商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支付辦法;(二)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準的調整幅度;(
  • 3.
    題:
    臺商投資大陸服務貿易業新常態風險分析及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2/30
    資料來源:
    容:
    風險七:工資集體協商增加經營成本 以前工資發多少是老闆說了算,現在大陸各省市積極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企業需與員工協商工資,今後將不再只由老闆說了算。企業負責人面對工資集體協商必須有與員工「共決、共享、共贏」的心理準備。 企業無故拒絕工資集體協商要受罰,大陸各省市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大都有處罰的規定。例如:「杭州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規定,最高可對企業處30,000元人民幣罰款,並可以對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處最高5,
  • 4.
    題:
    連鎖經營的頭腦 - 總部機能的建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4期/流通連鎖實務
    刊登日期:
    2014/12/30
    資料來源:
    容:
    風險七:工資集體協商增加經營成本 以前工資發多少是老闆說了算,現在大陸各省市積極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企業需與員工協商工資,今後將不再只由老闆說了算。企業負責人面對工資集體協商必須有與員工「共決、共享、共贏」的心理準備。 企業無故拒絕工資集體協商要受罰,大陸各省市頒佈的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大都有處罰的規定。例如:「杭州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規定,最高可對企業處30,000元人民幣罰款,並可以對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處最高5,
  • 5.
    題:
    以人資管理因應工資集體協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0/30
    資料來源:
    容:
    前言 其實「工資集體協商」在大陸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早在2007年大陸全國總工會就提出五年內在全國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目標。2010年,廣東南海本田汽車員工罷工要求漲薪事件,掀起一股工資集體協商的討論熱潮,當年7月,大陸全國總工會提出2012年將普及工資集體協商的目標。於是,各地開始制定各自的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例如:河南、天津、河北、杭州、湖南、江西等),而臺商集中的廣東、
  • 6.
    題:
    盤點大陸各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實施情形、影響及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0/30
    資料來源:
    容:
    工資集體協商是大陸十八大提出的政策方針,各地正如火如荼的推動中,勢在必行。企業負責人面對工資集體協商必須有與員工「共決、共用、共贏」的心理準備。 一、盤點大陸各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 目前大陸有關工資集體協商的立法涉及的有「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
  • 7.
    題:
    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對臺商的影響及臺商的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0/30
    資料來源:
    容:
    一、 臺商須注意「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推動 臺商在大陸設立工廠,雇用大陸勞工,透過集體協商而訂立「專項書面協議」,就是「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臺商必須注意此一制度的運作及其影響與正確因應, 臺商須認識集體協商代表及程序 對於「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臺商首須認識集體協商代表及協商程序。 三、 臺商須瞭解《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的規定 瞭解集體協商代表及程序後,對於「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臺商須瞭解大陸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0年11月8日所發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
  • 8.
    題:
    關於企業員工薪資的相關法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4/04/17
    資料來源:
    容:
    原則上應高於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工資的,應當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或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 9.
    題:
    如何支付員工的病假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06/06
    資料來源:
    容:
    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定;(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 10.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要求簽訂工資集體協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3/15
    資料來源:
    容:
    近期當地工會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公司與員工簽訂工資集體協商。請問:1.與員工簽訂工資集體協商對公司有何影響?2.簽訂工資集體協商有哪些法律依據?3.如何與員工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商?■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工資集體協商,是指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依法平等協商,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確定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勞動報酬事項的行為。
  • 11.
    題:
    用「馬斯婁需求理論」解決缺工、罷工及高工資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5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1/15
    資料來源:
    容:
    並將推動『體面勞動』及實行集體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加強員工在工資水準的協商權力,改變利潤成長,工資不漲的局面,使工資調整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實現工資提升與企業效益同步,台商必須認知到『
  • 12.
    題:
    大陸勞動政策對台商人資管理操作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有可能於年底前公佈,未來工資調整必須透過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確定,部份省市特別熱衷於推動展開工資集體協商,這又增加了不確定的操作風險與成本。強調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就是工會組織和企業方進行協商,定出員工的最低工資和增長幅度,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以法律形式確定,做為工資條例的實施手段。
  • 13.
    題:
    大陸員工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如何計算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2/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 14.
    題:
    在上海廠如何處理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的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5/15
    資料來源:
    容: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定。
  • 15.
    題:
    大陸台商如何依法做好加班加點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9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9/15
    資料來源:
    容:
    (2)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定。
  • 16.
    題:
    大陸新修正《工會法》修文中疑難問題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2/03/15
    資料來源:
    容:
    可預見在短期內工會法將與先前公布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暫行條例》(1995)與《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2000)形成一道堅強的勞動相關法令,對台商經營自主權、成本以及管理模式的重新思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 17.
    題:
    公司能否拒絕職工要求「工資集體協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1/15
    資料來源:
    容:
    於2000年11月8日公佈施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處行)(以下稱處法)明完凡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含外商授資企業)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協議,卻活用該處法。所謂工資集體協商依處法第三條指的是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由於處法第一七條只規定了:職工和企業任何一方可提出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要求,求處法中並無規定任何一方拒絕對方要求如何處理的規定,如有一方提出,另一方有義務進行工資集體協商已經主法確立了。 台商應注意的是「集體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