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除
:::
共有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259
  • 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11/15
    資料來源:
    容: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有關問題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令1193次會議通大陸為依法懲處挪用公款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就如何認定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第1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或者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獨資企業、私營合夥企業等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謀取個人利益,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