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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3/07/17
    資料來源:
    容:
    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禁止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合同從事下列違法行為,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一)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故意隱瞞與實現合同目的有重大影響的信息,與對方訂立合同;(四)以惡意串通、賄賂、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五)其他利用合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
  • 2.
    題:
    大陸台商應注意「傍名牌」現象的法律規範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1期/智慧財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1/15
    資料來源:
    容:
    在中國境外取得的企業名稱等,即便其取得程式符合境外的法律規定,但在中國大陸境內的使用行為違反法律和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按照知識產權的獨立性和地域性原則,依照中國大陸法律認定其使用行為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或者不正當競爭 五、結語 中國大陸近年來,
  • 3.
    題:
    大陸對商業廣告的管理與處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造成用戶和消費者蒙受重大損失的;(四)導致人身傷亡等嚴重後果的;(五)行為人牟取利潤數額特別巨大的;(六)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公平競爭秩序的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