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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禁止本行業大型企業利用優勢地位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規範引導其履行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義務,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二、付款期限: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型企業與中小企業約定以貨物、工程、服務交付後經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作為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條件的,付款期限應當自檢驗或者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使用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在合同中作出明確、合理約定,逾期利息: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