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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有限合夥企業之組織經營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8/26
    資料來源:
    容:
    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將適用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作者曾於本刊前期發表關於普通合夥企業的相關法規的評析,本文擬再針對有限合夥企業的相關法規加以評介,以供各界參考。 有限合夥企業之形式變更及合夥人身分之轉換 經營過程中,成形有限合夥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者,應當解散;僅剩普通合夥人者,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 2.
    題:
    中國大陸普通合夥企業之組織經營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5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本文將評介普通合夥企業相關法規,供各界參考。 原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係由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之有限合夥人得共同組成有限合夥企業;增設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鼓勵民間發展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之 本質上此特殊的合夥企業仍屬於普通合夥企業,原則上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夥企業之合夥協議、投資形式和財產管理 是指2個以上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合夥協議載明: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 3.
    題:
    企業常見法律問題及風險防范:管理者身邊的法律顧問
    類:
    新聞/好書推薦/法律
    刊登日期:
    2014/11/01
    資料來源:
    中國法制出版社
    容:
    從公司的設立與終止、普通合伙企業與一人公司、公司的內部治理、公司的對外經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企業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經營中的經濟犯罪這七個方面,詳細闡述企業常見的法律問題及應對、
  • 4.
    題:
    外國企業和個人在中國大陸設立「合夥企業」,有法可依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3、增設“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規定; 4、合夥企業的稅收更加合理。 因此外國企業或個人可在中國大陸設立“ 普通合夥企業”及“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可均?當然還必須符合大陸《合夥企業法》有關“普通合夥企業”: 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 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有限合夥企業規定至少應有一位「普通合夥人」外資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 普通合夥企業,如 依大陸《合夥企業法》第 16 條規定: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
  • 5.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99年2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6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0/02/15
    資料來源:
    容:
    合伙企業類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包括外商投資普通合夥企業(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和外商投資有限合夥企業。 6. 批准文件: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中有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行業的, 合伙人職業資格證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