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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因武漢肺炎疫情而躭誤應辦專利或商標期限之救濟辦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0/05/05
    資料來源:
    容:
    什麼是「權力行使障礙產生之日」和「權利行使障礙消除之日」?3.如何主張期限中止?以及請求無效宣告的答辯,補充證據等業務,相關期限自權利行使障礙產生之日起中止,待權利行使障礙消除之日繼續計算。 (5)因疫情未能及時辦理商標續展的,仍可以自權利行使障礙消除之日起兩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