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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冰茶”兩字不得任意使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請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家輕工業局、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中國飲料工業協會、北京大學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和法學專家進行了論證,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進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