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除
:::
共有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6
  • 1.
    題:
    中國大陸臺商的繼承人如何辦理財產繼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6/19
    資料來源:
    容:
    涉及不動產的繼承,房屋登記部門將「繼承權公證書」作為變更登記的證明資料(中國大陸《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涉及機動車、船舶、股權等特殊動產的繼承,相關登記部門也將「繼承權公證」作為變更登記的證明資料(註1)
  • 2.
    題:
    如何委託辦理中國大陸房產 轉移給子女相關手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4/11
    資料來源:
    容:
    ■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按照中國大陸司法部、建設部於 1991 年 8 月 31 日發佈的《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 證的聯合通知》規定,對房屋產權屬贈與房產或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涉港澳臺 的法律行為,皆必須辦理公證證明,然後由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事宜。
  • 3.
    題:
    中國大陸臺商遺產繼承權相關案例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3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2/12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早在1991年8月31日公布實施《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規定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第1條);
  • 4.
    題:
    放棄繼承權在大陸法律的相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1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3/15
    資料來源:
    容:
    依照大陸《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第1條: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