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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企業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法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4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4/12/16
    資料來源:
    容:
    勞動法律限制解除或終止的規定本法第42條規定,對於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尚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尚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等等情形,
  • 2.
    題:
    中國大陸員工假期種類與工資支付分析(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7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4/05/15
    資料來源:
    容:
    八、工傷假(停工留薪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3.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職業病認可醫療機構名單」,自即日生效
    類:
    焦點/政策法規/台灣
    刊登日期:
    2023/03/28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網
    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職業病認可醫療機構名單」,自即日生效
  • 4.
    題:
    臺商在招聘、在職及離職等階段,如何因應《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0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22/03/01
    資料來源:
    容:
    是否存在潛在的疾病或職業病? 年齡是否達到16歲?是否與其他用人單位有未到期勞動合同?
  • 5.
    題:
    中國大陸防暑降溫及高溫津貼規定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3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2/12
    資料來源:
    容:
    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首先是將中暑列為職業病,屬於工傷保險範圍。《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換言之,經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企業應當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制定本企業有關防暑降溫的操作標準制度,促使用人部門依規定執行,
  • 6.
    題:
    中國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8/04/12
    資料來源:
    容:
    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的單 位和被依法吊銷、撤銷、註銷營業執照或者登記 的用人單位,其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 的;(三)用工單位非法使用的童工因工作遭受 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四)已依法享受養 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被用人單位聘 用後,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且用 人單位未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 的;
  • 7.
    題:
    大陸五險一金政策法規風險分析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4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7/18
    資料來源:
    容:
    同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退休、患病或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等社保待遇。
  • 8.
    題:
    大陸“五險一金”社會保障制度淺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3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 9.
    題:
    瀋陽:用人單位未告知職業病危害 最高罰款10萬
    類:
    新聞/影音專區/東北省份發展
    刊登日期:
    2013/11/28
    資料來源:
    中國網絡電視台
    容:
    瀋陽:用人單位未告知職業病危害 最高罰款10萬
  • 10.
    題:
    周理平「職業病」 逛街不忘做市調
    類:
    台商人物館/民生化工業/紡織
    刊登日期:
    2013/10/07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財經產業
    容:
    周理平「職業病」 逛街不忘做市調
  • 11.
    題:
    投資大陸要注意的勞動法令有哪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5/15
    資料來源:
    容: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職業病防治法」、「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而在社會主義的思想下,工會組織一直與當地政府密切聯結,
  • 12.
    題:
    大陸對企業員工入職或在職體檢的相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4/15
    資料來源:
    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只是對未成年人和從事有毒有害的崗位的從業者有明確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原文:第三十六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
  • 13.
    題:
    工傷醫療期間的待遇與護理費如何計算?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2009年12月10日當地職業病防治院認定為職業病,2010年1月28日社保局認定為工傷,請問醫療期是要追溯至2009年7月9日住院日起算(補給工資20%)工傷認定辦法》第3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1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單位申請期限: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15.
    題:
    大陸勞動政策對台商人資管理操作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 16.
    題:
    大陸各地工傷職工離職補償金的差異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法》第 42 條第 2 項規定,員工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不能以員工已經醫療期滿、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簽訂勞動合同時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17.
    題:
    員工患病醫療期滿,台商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5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1/15
    資料來源:
    容:
    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 18.
    題:
    大陸員工因病留職停薪短期內無法復工可否遣散?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1/15
    資料來源:
    容: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委由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假如該 員工已經醫療期滿,因他 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應於醫療期滿時,委由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 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
  • 19.
    題:
    全球經濟危機下大陸台商如何合法操作裁員、解雇作業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4/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時,不得與下列人員解除勞動關係: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 20.
    題:
    台商執行新勞動合同,勞資爭議實務及運作策略剖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2/15
    資料來源:
    容: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如職業病、安全衛生。 (2) 未即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從事接觸職業病及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療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 21.
    題:
    台商如何因應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及新『企所稅法』的實施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1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1/15
    資料來源:
    容:
    (十二)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十三)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十四)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十五)女職工在孕期、
  • 22.
    題:
    台商如何依法設立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七 企業不能辭退員工的規定 一、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治療、療養期間或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者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23.
    題:
    加班上下班途中出車禍也算工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1/15
    資料來源:
    容:
    五、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這裡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的期間是指從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止。
  • 24.
    題:
    大陸員工工傷的認定及相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
  • 2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問題請示的答復》第1條:「10條第二款規定:『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試行辦法》第 10 條第二款規定:『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 15 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 26.
    題:
    工傷糾紛及工傷給付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2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4/04/15
    資料來源:
    容:
    員工在工廠發生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應依規定在 15 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由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工傷鑑定。
  • 27.
    題:
    工傷保險費率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安全監管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提出分類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確定,以後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動一次。
  • 28.
    題: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範圍與一次性賠償範圍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1/15
    資料來源:
    容: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其中第三條規定: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詳言之,職工(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此外,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 2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範圍,
  • 3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5/15
    資料來源:
    容:
    內容摘要如下:大陸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其用人單位究竟應負擔何種醫療、經濟補償,為加強工傷保險,因此,對雇主有所規定及依循的準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五、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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