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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家暴離婚沒有證據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為由提起離婚訴訟,縱使申請人在中國大陸第一次提起離婚之訴遭受敗訴判決,但是判決後又繼續和其陸配分居滿一年的,且可舉證證明,即可再度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依照上述法律規定就可以獲得勝訴判決,以供申請人參考採行。
  • 2.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1/02/09
    資料來源:
    容:
    二、被告反證:被告依法主張合法來源抗辯的,應當舉證證明合法取得被訴侵權產品、複製品的事實,包括合法的購貨管道、合理的價格和直接的供貨方等。
  • 3.
    題:
    夫(妻)債,妻(夫)還?淺談中國大陸夫妻財產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10/18
    資料來源:
    容:
    按照婚姻法第41條的規定進行認定,即在夫妻離婚時,由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明,其所借債務是否基於夫妻雙方合意或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第24條的規定進行認定,同時明確規定在該條但書規定的兩種情形外,如果配偶一方舉證證明所借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例如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如果債權人要通過訴訟主張債權,一般情況下,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和合法性的舉證證明責任在債權人,而不在債務人。
  • 4.
    題:
    在中國大陸婚姻關係中需要承擔 配偶的債務嗎 ?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4/11
    資料來源:
    容:
    即在夫妻離 婚時,由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明,其所借債務是否基於夫妻雙方合意或者是否 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舉證證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債務償還份額。 2、在涉及夫妻債務的外部法律關係時,按照婚姻法解釋( 同時明確,在該條但書規定的兩種情形外,如果配偶一方舉證證明所借債務沒有用於夫 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如果債權人要通過訴訟主張債權,一般情況下,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和合 法性的舉證證明責任在債權人,而不在債務人。
  • 5.
    題: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庭審紀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0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8/01/25
    資料來源:
    容:
    因原告無法舉證證明滿足以上條件, 故判決原告敗訴。 本案雖然在二審還是駁回上訴,但筆者代理 此一上訴案件有以下幾點體會,特節錄如後供讀 者參考。
  • 6.
    題:
    如何因生產經營需要而合法調崗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5/07/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的,雙方仍應按原勞動合同履行。
  • 7.
    題:
    公司遷廠時勞動合同處理作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5/02/10
    資料來源:
    容:
    」所以公司需舉證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合同,而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 8.
    題:
    用人單位對員工調整崗位需具備合理性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07/30
    資料來源:
    容:
    上海市高院就曾對此類問題有過內部意見:『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合理性的,雙方仍應按原勞動合同履行。
  • 9.
    題:
    最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解讀與台商因應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5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1/15
    資料來源:
    容:
    同樣,對於勞工主張加班事實的證據由企業掌握管理的,勞工對這一主張負有舉證責任,當勞工舉證證明了加班事實的證據屬於企業掌握管理後,企業即應當提供;企業不提供的,就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 10.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0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12/15
    資料來源:
    容:
    提單持有人請求承運人賠償無單放貨的損失,應當舉證證明承運人實施了無單放貨的行為:上海海事法院 2003 年 12 月 25 日 (2003) 滬海法商初字第 437 號民事判決被告雖然要求實際承運人電放涉案貨物,
  • 1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8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10/15
    資料來源:
    容:
    在上訴人圓味圓食品公司排放的污水流入被上訴人魚塘後,被上訴人魚塘內出現魚蝦死亡現象,上訴人否認被上訴人魚塘內魚蝦死亡係其排放的污水造成,應由上訴人舉證證明
  • 12.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1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1/15
    資料來源:
    容:
    但是,上訴人未能舉證證明貨物被海關扣押的事實,也沒有證明其對客戶毛麻公司的賠償和貨物跌價損失是由於被上訴人的行為造成的事實,換言之,被上訴人在集裝箱內多放一包貨物與上訴人所遭受的損失之間不存在直接、
  • 13.
    題:
    淺析台商在大陸進行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9/15
    資料來源:
    容:
    投資確定書」上簽字的行為也不足以證明被告與原告之間存在投資法律關係,原告沒有能夠舉證證明被告實際收到了原告的投資款,也未舉證證明自己所投資的某迪廳為被告所有。
  • 1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7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7/15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就其主張的事實存在,負有提供證據證明的責任,若其不能舉證證明,則應受不利判決的結果: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2003) 滬二中民一 ( 民 ) 終字第 2187 號民事判決書 上訴人華貞貞認為其簽證被拒未能成行的原因,
  • 1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3/15
    資料來源:
    容:
    是雙務合同,且該協議還特別約定了生效條件,即「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簽署之日生效」,中國進出口銀行未在該協議上簽章,亦不能舉證證明該協議已實際履行。
  • 16.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被上訴人鄭達贊在雇佣勞動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上訴人不能舉證證明是鄭達贊故意造成的,應認定為工傷,上訴人作為雇主應承擔賠償責任。
  • 17.
    題: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2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3/06/15
    資料來源:
    容:
    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超過了試用期,除《勞動法》第25條第二、第三、四款規定外,用人單位須具備一定條件、
  • 18.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2/15
    資料來源:
    容:
    判決由上海房地局賠償虹城公司受讓取得的A、B地塊使用權年限,即從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續50年,上海房地局已經承擔了相應的違約責任,虹城公司沒有舉證證明其他實際經濟損失存在的事實,本院不予認定。
  • 19.
    題:
    談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6/15
    資料來源:
    容:
    僅倒置加害人的過錯要件事實,即由法律推定加害人存在過錯,其他權利發生要件事實如加害行為、損害結果及因果關係仍應由主張權利的受害者舉證證明
  • 20.
    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合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 本案台商敗訴關鍵在於其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又不能舉證證明訴訟時效有中止或中斷的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但是本案台商未能舉證證明其有上述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形,因而讓中方主張時效抗辯成功。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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