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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進口貨物如何避免走私犯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05/13
    資料來源:
    容: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的,沒收走私貨物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0萬元以下罰款;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的,沒收走私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2.
  • 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內容摘要如下:一、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或者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廢物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 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非危險性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一噸以上不滿五噸的;(二) 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非危險性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噸以上不滿二十五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二十噸以上不滿一百噸的;(四) 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並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二、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或者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的數量,超過本解釋第六條規定的數量標準,
  • 3.
    題:
    由大陸海關首次公布企業紅、黑名單談海關分類監管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二年內走私偷逃稅款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多次走私應累計);(2)偽造、塗改進出口許可證或批件的;(3)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4)拖欠海關稅款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5)利用假手冊、假報關單、假批件騙取稅收優惠的;(
  • 4.
    題:
    福州地區現階段企業 分類管理現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10/15
    資料來源:
    容: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 4.拖欠稅款100万以上 5.利用假手冊報關率,証件騙取优惠 6.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 4.拖欠稅款100万以上 5.利用假手冊報關率,証件騙取优惠 6.
  • 5.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海關實施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期/投資策略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6/15
    資料來源:
    容: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4.拖欠海關稅款100萬元人民幣的。5.利用假手冊、假報關單、假批件騙取加工貿易稅收優惠的。
  • 6.
    題:
    走私的罪與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二)走私文物、珍貴動物、貴重金屬罪:刑法第151條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或者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處罰金;(三)走私珍稀植物罪: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罪及其製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