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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臺商對於「敏感個人訊息」的法律須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9/18
    資料來源:
    容:
    這種侵害或危害後果包括兩類:(1)是人格尊嚴受到侵害,(2)是自然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即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或者自然人的財產權益等受到侵害或有被侵害的風險(註1)。
  • 2.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民法典有關人格權規定應有的認識與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即是人格權獨立成編,從第989條至第1039條,共51條,分為第一章一般規定、第二章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第三章姓名權和名稱權、第四章肖像權、第五章名譽權和榮譽權、第六章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二)中國大陸民法典第990條第1款(項)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 3.
    題: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9/15
    資料來源:
    容:
    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格、身體被人毆傷,其身體權、健康權遭受非法侵害,依上述《解釋》規定,被害人自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當然,依《民法通則》
  • 4.
    題:
    婚姻法修正與台商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擴大了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除了《民法通則》規定的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之外,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監護權等受到侵害的,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特別值得台商重視。
  • 5.
    題:
    精神損害賠償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範圍擴大:除了《民法通則》規定的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之外,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監護權等受到侵害的,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