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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在中國大陸協議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9/18
    資料來源:
    容:
    (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5)有其他重大過錯。
  • 2.
    題:
    家暴離婚沒有證據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
  • 3.
    題:
    臺商與陸籍配偶離婚所涉相關法規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10/18
    資料來源:
    容:
    另外第32條第3款第1項到第4項例示的法定離婚事由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滿二年等。 5損害賠償權 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事由離婚,無過錯方可向另一方請求損害賠償(第46條)。
  • 4.
    題:
    與大陸籍配偶離婚的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5/09/04
    資料來源:
    容:
    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5.
    題:
    婚姻法修正與台商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列舉離婚的具體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5) (十一) 增加「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一章,對重婚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分別規定了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及行為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第五章第43條至第49條),並刪除舊法第36條籠統的條文。
  • 6.
    題:
    大陸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於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