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食事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2022年下半年執行「即食食品衛生稽查專案」,針對店面及市場等製作販售即食食品之業者共20家針對四大面向進行衛生稽核,經複查後皆符合規定。

整理=編輯部

現代人生活忙碌且外食族群逐年增加,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即食食品之衛生安全,於2022年下半年執行「即食食品衛生稽查專案」,針對一般餐飲店、傳統市場店面、超級市場等製作販售即食食品之業者計20家進行食品衛生相關稽查,經複查後皆符合規定。另其中1家業者「土雞莊/後山土雞莊」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3萬元之罰緩後已完成投保。

衛生稽核4大面向:衛生、登錄、標示、責任險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專案的衛生稽查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食品標示查核」、「食品業者產品責任險」等4大面向檢核;初查15家業者衛生缺失,統計前3項缺失為「食品從業人員無健康檢查證明」、「無廢棄物清運紀錄」、「無肉品進貨來源」,經限期改善,複查結果皆符合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倘違反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公告即食食品之業者稽查結果初查衛生缺失,從業人員衛生問題為大宗。(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除了販售場所稽查 肉品原料與基改標示亦須符合標定

為促進消費資訊透明公開、保障消費者知的權益,台北市衛生局針對上述製作販售之場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規定,同時進行「牛、豬肉原料產地」、「基因改造食品」及「重組肉食品」等標示查核,結果皆符合規定;倘違反上開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0款,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依同法第13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未投保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業者應掌握「5要」秘訣 讓消費者吃得安心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餐飲及食品販賣業者,餐飲衛生需確實掌握食安「5要」秘訣:「食品業者要登錄」、「食品標示要完整」、「餐飲衛生要注意」、「食材來源要清楚」、「從業人員要體檢」,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即食食品享受美食之際,亦要注意均衡飲食與餐飲衛生,才能「吃得健康、吃得安心」。

審稿編輯:林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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