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企業的政策作為
來源:工商時報網
文/林依仁(銘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新創企業是促進經濟發展、促進競爭力的基礎,能促進經濟結構持續完善,還可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3項規定國家對於中小型經濟事業,負有扶助、保護與發展義務,解釋上包括處於萌芽階段的新創企業。又在第10條第1項賦予國家對科學技術發展與投資的獎勵義務,方能達成促進產業升級目標。扶助與獎勵新創企業的方式,應以何種作為方屬可行,有賴國家政策與財政的共同決定。可以想見的措施例如經濟部提出創業計畫、提供創業諮詢服務、促成參與國際合作、甚至舉辦競賽培養在學生的創業思維與能力等,均屬重要可行。德國提出以公共基金方式,以彌補風險資本市場的不足,在一定範圍內尤值借鑒。
新創企業與風險資本市場
新創企業因其處於創業階段,規模較小,但具有其不尋常成長機會與潛力。不少私募基金籌資針對此類成功機會很小、風險相對較大的企業進行投資,預期未來獲得高額回報,故新創投資資本又有風險資本之特性。
然而,對於新創企業的早期融資所形成的風險資本市場,與國際相比和與本身經濟實力相較,市場規模仍然太小。德國新創企業無法獲得資本的挹注,影響其未來成長。疫情以來,更是面臨生存危機。
為改善德國創業環境,有利於業務拓展、解決融資問題,德國政府利用一系列措施促進對新創企業的融資,例如透過風險投資基金計畫間接投資,或者通過公共基金(高科技創立基金High-Tech Grunderfonds,或企業聯盟基金 Coparion-Fonds)直接投資。為了在疫情危機中協助新創企業渡過難關,德國政府在2020年春提出20億歐元的計劃。但這些融資工具的特性是,根據競爭法與補助法的原理,通常需要市場經濟的投資決定,自行擴大風險資本市場的融資基礎。
「未來基金」的產業政策
為協助有拓展計畫的創業者所面臨的財源困境,可由國家政策與財政支出予以協助。德國國會於2020年底通過為新創企業提供100億歐元的「未來基金」計畫。目標是強化資本密集擴張階段的融資選擇,借此吸引私人風險投資。為目前歐洲最大的公共風險投資工具。
未來基金的設想是在既有融資服務上,結合數量擴展、品質增進與發展新的融資工具。一方面以擴大增長性融資為解決發展階段的難題;另一方面,也納入迄今遺漏的市場部份。未來基金作為國家融資的基礎,旨在持續建立、穩定增長目前歐洲復興計劃所形成的資助架構。此項十年期策略性計劃,透過成功投資以增加可用資本,從而為再投資創造基礎,使其數量增長而不至於對國家預算帶來負擔。這個策略由數個已經存在或研議中的組成元件相互支持。在定期評估的基礎上,考慮到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和新出現需求,特別是在分配方面,將對融資提議進行調整。預計將促進更多的公、私投資者將為未來基金的基礎提提供資金,並自擔風險。目前包括下列組成部份:復興信貸銀行(ERP)、歐洲投資基金(EIF)、深度科技未來基金(Deep Tech Future Fonds)。
由是,德國政府在新創企業的產業政策上,以投資者的身份參與風險投資市場的運作。未來基金由德國經濟部運用。為此設立專門資料庫,以數位化方式提高新創企業與投資者間的配對效率。其提供貸款、補助、入股、擔保和諮詢資金等資助。特別是創業階段需要專業諮詢,相關諮詢費用根據地區劃分,承擔諮詢費用的五成至八成,或者發放優惠券的方式獲得全面的創業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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