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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1.
    題:
    在大陸作內銷應瞭解的外出經營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期/行銷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8/15
    資料來源:
    容:
    自1998年7月起執行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6章規定:納稅人到外縣(市)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應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前,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登記,並在外出經營活動結束後,納稅人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且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未使用完的發票。對外出經營未持有稅收管理證明的納稅人,銷售地稅務機關如果分別按工業、商業兩個徵率徵稅,因對方既無證件,難以正確區分單位性質,不利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
  • 272.
    題:
    移轉、出售房產應負擔的稅負有哪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第3條及第4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分別按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及消費稅稅額課徵,依所屬地區的不同,計算稅率為: (1)納稅人所在地屬於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0%。 (2)納稅人所在地屬於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屬於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但若有下列情況,可減免徵土地增值稅:(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 273.
    題:
    大陸稅負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10/15
    資料來源:
    容:
    增值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增值稅的基本稅為17 %,低稅率為13 %,出口貨務稅率為零,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6 %。
  • 274.
    題:
    大陸各地台商面臨不同出口退稅政策之說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海關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答案是小規模納稅人、來料加工、93年底以前成立之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目前政策不明確的海關結轉銷售。在追繳稅款的問題上,不僅過去的出口均無黃單,且均以小規模納稅人對待,使企業起碼連供電局可拿專用發票作進項稅額的機會都沒,如今要補稅,是否應將全部有效的普通發票均視為專用發票而按17%推算進項稅額呢?
  • 275.
    題:
    採購可否以普通發票取代增值稅發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1/15
    資料來源:
    容:
    所謂「增值稅專用發票」係指增值稅納稅人所專用的發票,只限於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因此,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或應稅勞務,或根據增值稅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即混合銷售行為),都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 276.
    題:
    大陸出口退稅的規定為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按相關規定可以辦理退稅的上述2、3項的貨物退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託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 277.
    題:
    大陸最新稅務稽查重點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稽查是稅務機關以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員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情況進行的(1)檢查納稅人的帳簿、記帳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檢查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稅務機關行使這一職權時,可以在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業務場所進行;必要時,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也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帳簿、記帳憑證、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但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開付清單,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徵管法實施細則第57條)
  • 278.
    題:
    「危害稅收徵管罪」簡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除了以上刑法的處罰刑事責任及稅務行政機關處罰金外,另按「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52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或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 279.
    題:
    大陸台商個人所得稅查稅重點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問題是,大陸稅務機關目前對於台籍幹部在大陸地區工作由境外雇主支付的薪資金額並沒有辦法掌握其確切的資料,以致只好採取納稅人誠實申報及稅務機關依標準審查核定的方式來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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