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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1.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97年2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2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02/15
    資料來源:
    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8 年 1 月 29 日 公布,同日起施行,共八條,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養老保險適用範圍:本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城鎮集體企業職工、返城下鄉知識青年和知識份子農轉非配偶等個體勞動者 ( 以下統稱為城鎮未參保個體勞動者 )
  • 422.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97年1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1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01/15
    資料來源:
    容:
    財政廳 2007 年 12 月 5 日 共同制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同年月 18 日批轉通知,共 18 條,其主要內容如下: 適用範圍: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外省註冊在甘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 以下統稱為 “ 用人單位 ”)
  • 423.
    題:
    香港主權易手十周年後的經濟面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5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7/15
    資料來源:
    容:
    終於在風雨飄搖的時刻回到「祖國」的懷抱,根據主權易手前的「中英聯合聲明」的精神制訂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生效,確立了香港今後要在「一國兩制」的架構下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香港經歷了多次前所未有的劫難和喜悅,使得香港人在悲喜交集的時段 (一)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保持現行資本主義制度50年不變」。
  • 424.
    題:
    大陸出口退稅與投資審批政策的最新改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1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6/11/15
    資料來源:
    容:
    香港與大陸簽防止偷漏稅安排 2006年8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分別代表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在港正式簽署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以下簡稱【新安排】)。
  • 42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0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0/15
    資料來源:
    容: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2月8日民事判決依據國務院頒發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工傷保險工作。
  • 426.
    題:
    大陸出口退稅與投資審批政策的最新改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9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6/09/15
    資料來源:
    容:
    香港與大陸簽防止偷漏稅安排 2006年8月21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分別代表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在港正式簽署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 以下簡稱【新安排】) 。
  • 427.
    題:
    大陸法院對涉外商事案件實施集中管轄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1/15
    資料來源:
    容:
    另應注意的是,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當事人的民商事糾紛案件的管轄,則參照上述相關《規定》辦理。
  • 42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0期/兩岸資訊站台-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10/15
    資料來源:
    容:
    第 41 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申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認證培訓機構或者常駐代表機構,應當比照本辦法辦理有關批審以及其他事項。
  • 429.
    題:
    大陸將施行新《公證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9/15
    資料來源:
    容:
    進行公證事務的當事人權利與義務更具有保障義意,謹簡單介紹新的《公證法》中與台商較應注意的條文如下: ( 一 ) 公證機構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設立:《公證法》第 7 條規定公證機構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市轄區設立,條文排除了「鎮」或「
  • 43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同時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過之前,《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暫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431.
    題:
    自產自銷業務,貿易或商業型企業何者為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12/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城市的行政區劃分為五級: 第一級為直轄市:直屬大陸國務院管轄,為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四城市。
  • 432.
    題:
    大陸外資銀行的發展趨勢及戰略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9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4/11/15
    資料來源:
    容:
    反觀中資銀行是依照大陸行政區(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2個省)劃分作為設置分支機構的佈局依據。
  • 43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9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1/15
    資料來源:
    容:
    移民轉移是指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以下簡稱移民),將其在取得移民身分之前在中國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繼承轉移是指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繼承人)將依法在中國境內繼承的遺產變現,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和匯出境外的行為。
  • 43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部門規章 ●《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通知》 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2004年8月31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435.
    題:
    外資併購大陸公司的程序及限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7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9/15
    資料來源:
    容:
    「受讓方為外國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受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依第2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者併購境內其他地區的企業,參照本規定辦理。 ● 兩岸對照工具:簡繁體字對照、大陸用語對照、大陸行政區域、中英地名對照、簡繁體字互換工具。
  • 436.
    題:
    合縱連橫話說大陸區域經濟發展走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5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7/15
    資料來源:
    容:
    區塊規模適度;(7)適當考慮歷史延續性;(8)保持行政區劃的完整性;(9)便於進行區域研究和區域政策分析。有的區塊過大,不便於深入分析區域差別;有的沒有保持行政區劃的完整性,不便於搜集整理經濟社會發展動向的資料;有的沒有考慮歷史延續性,提出的概念與常識不符;有的覆蓋的區域不全,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等9省和自治區以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首長,於2004年6月1至3日分別在香港、澳門、廣州熱鬧舉行的「泛珠三角經濟論壇」後簽署的《
  • 437.
    題: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之觀察與剖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包括位於中國大陸南部的廣東、福建、廣西、江西、海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等九省區和香港、澳門二個特別行政區
  • 43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第46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保險公司在內地設立和營業的保險公司,比照《條例》和本細則;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行政協議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 43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5/15
    資料來源:
    容:
    境外基金會得在大陸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本條例所稱境外基金會,是指在外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合法成立的基金會。 法律 ● 《對外貿易法》 2004年4月6日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44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 司法部 2003 年 11 月 30 日頒布,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441.
    題:
    中國中小企業融資現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7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1/15
    資料來源:
    容: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則負責本行政區內之指導和服務。(五)宣示:任何單位不得獲取中小企業財產及合法收益,不得違法收費、罰款、分攤財務。
  • 442.
    題:
    大陸長三角經濟區發展潛力令人關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7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1/15
    資料來源:
    容:
    交通與物流方面,包括了杭州灣跨海大橋、公路、鐵路、橋樑、港口及機場等建設的陸續開工;公路營運上打破行政區劃的限制;對無公害及綠色農副產品之認定標準、檢測與監管等,實行相互認證,以去除產品流動時的「綠色壁壘」障礙;長三角內的名牌產品之流動免予督導檢查等。
  • 443.
    題:
    企業應為全體員工辦理養老與失業保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重新就業的,可以接續養老保險關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轉其繳費記錄。
  • 444.
    題:
    台商如何劃分與經營區域市場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5期/行銷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9/15
    資料來源:
    容:
    因此規劃大陸市場時,不宜以單一中國市場為思考重點,而應有區域行銷的策略與思維方向,把中國依行政區域、社會文化、生活型態、語言種族等因素而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性,在「存異求同」規劃下找出「同質性」的區域市場作為同質性市場,
  • 44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12/15
    資料來源:
    容:
    行政區劃調整後,應由調整後的單位承繼原來的職能和民事權利義務: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5月17日(1998)經終字第205號民事判決書 肇慶市計劃委員會和肇慶市財政局1987年10月15日的《擔保書》,是在國務院1988年1月7日國函[1988]6號《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部分行政區劃給廣東省人民政府的批復》之前出具的。
  • 446.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1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7/15
    資料來源:
    容:
    該融資貸款協議的簽訂地、履行地均在香港,當事人又選擇香港法律作為融資貨款協議的準據法,從方便訴訟的原則考慮,本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管轄更為適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不宜受理本案。
  • 447.
    題:
    大陸市場獨有的輻射現象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0期/行銷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6/15
    資料來源:
    容:
    (二)設立中心城市 中共在50年代初期,將大陸劃分為六大行政區域,在每一個行政區域設立一個「中心城市」,即:華東(上海)、華南(廣州)、
  • 448.
    題:
    解讀大陸新版《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另一方面,依《規定》(第16條),華僑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大陸所舉辦的投資項目,均比照本規定執行。
  • 44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部門規章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大陸司法部於2002年3月13日公告,師事務所截至目前不允許在大陸設立代表機構,惟目前司法部就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在大陸如何設立代表機構公布其管理辦法, (一)該律師事務所已在港、澳特別行政區合法執業,並且沒有因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受到處罰; (二)代表處的代表應當是執業律師和港、澳特別行政區律師協會會員,並且已在內地以外執業不少於2年,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沒有因違反職業道德、
  • 450.
    題:
    論大陸基層工會委員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2/03/15
    資料來源:
    容:
    最高級別的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下分二支,一支是按照國家行政區劃的級別分類,例如地方第一級工會為省、直轄市、自治區總工會;地方第二級工會為市、縣(旗)、自治州總工會;地方第三級工會為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