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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題:
    申論涉台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12/15
    資料來源:
    容:
    甚至於廣泛的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大陸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同法第128條)。
  • 32.
    題:
    撤銷大陸仲裁裁決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12/15
    資料來源:
    容:
    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該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可以,否則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沒有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 33.
    題:
    投資人間商務糾紛解決機制的探討-兩岸投保協議的解析(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2/09/15
    資料來源:
    容:
    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大陸或香港的仲裁機構仲裁。調解的,或者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第29條第2項:『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者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大陸的仲裁機構仲裁。
  • 34.
    題:
    大陸仲裁制度概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5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7/15
    資料來源:
    容:
    裁或審是尊重當事人選擇解決爭議途徑的制度,係指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者,應當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訴,而人民法院也不受理有仲裁協議之起訴案件。若一方當事人沒有信守仲裁協議或者有意迴避仲裁而將爭議起訴到法院,則他方當事人可以依據仲裁協議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法院駁回起訴,而法院按照仲裁法的規定應將該起訴駁回,讓當事人將爭議交付仲裁。
  • 35.
    題:
    用台灣法律作為準據法 解決兩岸民商事案件糾紛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訂有仲裁協議的。5 .案件係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外國、境外地區法院作出判決或境外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已為人民法院所承認的。
  • 36.
    題:
    仲裁協議約定“或裁或審” 是無效條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6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2/15
    資料來源:
    容:
    法院訴訟的一種糾紛解決機制,其啟動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達成明確的仲裁協議或者仲裁條款,但其所作出的裁決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應當明確規定仲裁機構的名稱,不得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這種表述即是文章開頭的案例中提到的“或裁或審”條款,這樣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的規定是無效的。仲裁協議約定“或裁或審” 是無效條款
  • 37.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修訂面面觀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3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09/11/15
    資料來源:
    容:
    調解的,或者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 § 29 :「當事人未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38.
    題:
    大陸對於涉台經貿仲裁幾個爭議點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0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12/15
    資料來源:
    容:
    仲裁地與仲裁機構的選擇   依大陸仲裁法規定,有效的仲裁協議必須具備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以及選定的仲裁機構,因此,仲裁庭的管轄權來源於仲裁協議。仲裁機構如在中國,僅就案件性質分為涉外與非涉外案件,該仲裁裁決仍然為國內仲裁裁決,但是,在國外作出的仲裁裁決則為外國仲裁裁決,   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選擇以台灣仲裁機構為仲裁管轄時,該協議是否有效?
  • 39.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確認「無仲裁協議」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仲裁協議是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的依據,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做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現澳洲公司已就3份定購確認單的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已經受理,而本案不屬仲裁協議效力之爭。
  • 4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1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1/15
    資料來源:
    容:
    仲裁協議約定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其中的一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不能就仲裁機構選擇達成一致的,仲裁協議無效。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仲裁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沒有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仲裁協議被認定無效或者被撤銷的,視為沒有仲裁協議。
  • 4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5/15
    資料來源:
    容:
    二中經仲字第 657 號民事裁定書 本院認為,(一)根據《仲裁法》第 20 條之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建工集團依據與中辰公司所簽訂的合作協定的仲裁條款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 42.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在仲裁協議中約定兩個仲裁機構,為有效的仲裁協議: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6月4日(2001)武經再字第65號民事裁定書 本院經再審認為,原審裁定認定該仲裁協議無效有誤。 ●仲裁委員會應當依照仲裁條款約定的仲裁事項審理仲裁案件,不得超出仲裁協議範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0年6月8日(2000)二中經仲字第201號民事裁定書 仲裁委員會應依仲裁條款及不超出仲裁協議範圍審理仲裁案件。
  • 43.
    題:
    如何因應民事訴訟法律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
  • 4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5/15
    資料來源:
    容:
    ●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12月30日(2001)浦中經終字第7號民事判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與遠東(依《仲裁法》第五條、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
  • 45.
    題:
    兩岸民事判決可以互相承認對台商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9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2/05/15
    資料來源:
    容:
    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訂有仲裁協議的; 5. 案件係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外國、境外地區法院作出判決或境外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已為人民法院所承認的; 6.
  • 46.
    題:
    大陸實行新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1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9/15
    資料來源:
    容:
    (七)修改後將原第14條改為第15條,增加一款,作為第2款:「合營各方沒有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的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 47.
    題:
    如何在大陸進行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由此可見,有糾紛的雙方當事人要達成仲裁協議,才可以申請仲裁,否則,仲裁委員會是不受理的。所謂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有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一是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後雙方以其他書面形式(非合同形式)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不論是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是其他事前、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都應當具備:(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及(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三項要件,
  • 48.
    題:
    仲裁機構的選擇及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3/15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必須雙方當事人自願,並達成仲裁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則不能進行仲裁,所謂達成協議包括合同中已訂立的仲裁條款或事後的書面協議。
  • 49.
    題:
    進攻大陸內銷市場應注意的風險管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雙方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
  • 50.
    題:
    台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綜合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按大陸國務院1988年的規定,要求選擇「大陸或香港」的仲裁機構,惟在1994年的《台保法》中規定: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
  • 51.
    題:
    大陸《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對台商權益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調解的,或者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的仲裁機關仲裁。合同中未有仲裁條款的訂定,且事後又未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52.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之後的台商仲裁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釋是台灣投資者若要仲裁,「可以」依據仲裁條款或者仲裁協議,「只能」提交大陸或香港的仲裁機構仲裁。種解釋是台灣投資者若要仲裁,「可以」依據仲裁條款或者仲裁協議,「可以」提交大陸或香港的仲裁機構仲裁(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 53.
    題:
    如何訂定仲裁條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一、仲裁協議是在雙方當事人爭議發生以前,訂定協議把以後可能發生之爭議提交仲裁。是在當事人訂立之主契約中以一個條款表現出來;因此,仲裁協議條款之訂定應盡量詳細,包括﹕1.仲裁即要適用該國之仲裁法規;因此,仲裁地點往往是當事人磋商仲裁協議之焦點。因此,在訂立仲裁協議時,應當訂明仲裁判斷之效力係終局的,對於雙方當事人均有拘未束力。通常仲裁協議之參考格式如下:1.在中國大陸仲裁之協議「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
第2頁,共2頁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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