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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題:
    積極保障台商人身安全與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人身安全案件中包括遭殺害及意外死亡者(51件)、遭人傷害遭搶及被恐嚇勒索者(60件)、遭人綁架或非法拘禁(36件)、因案限制人身自由(76件)、失蹤(44件)及其他(16件)等,均有待雙方務實解決。
  • 32.
    題:
    大陸《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對台商權益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可以依法匯回台灣或者匯往境外」;「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外,不得對台灣同胞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任何相關或者單位不得向台灣同胞投資企業攤派人力、物力、財力.僅對補償範圍有明確的界定之外,其他規定還是很籠統,尤其對台商人身自由安全的保障,只是以「除不同法律規定外,不得對台胞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交待過去!
  • 33.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對台商人身自由與安全之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除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的外,不得對台灣同胞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其中所謂「依法保護」,係指何法?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三)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四)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依大陸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大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總則)第六章強制措施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有(一)拘傳、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第50、51條),(二)逮捕(
  • 34.
    題:
    大陸台商投資企業的雇工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辭職:(1) 在試用期內;(2)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3) 企業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警告:(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拘禁勞動者的。
  • 35.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海關實施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期/投資策略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6/15
    資料來源:
    容:
    (1) 覆議範圍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 的;(2) 對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 服的;(3) 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4) 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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