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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21.
    題:
    大陸施行新《專利法》及新《專利法實施細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據瞭解,在修法的過程中曾廣泛召開徵求意見會議,發出書面徵求意見函的基礎上彙總了國務院各部委、人民法院、地方行政當局及專利管理機關、專利代理機構、專家學者等各方面的意見。
  • 72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法官法》的修正,雖然對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的產生方式沒有任何重大改變,但對於法官的任用卻有重大修正。嚴格考核的辦法,惟其考核機關仍為各級人民法院。為避免人事的暗箱作業,修正後的法官備選,至於統一的司法考試制度,則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試實施辦法,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6月22日公告,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 723.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著作權侵權: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9)滬一中知初字第24號民事判決 一、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 ◎勞動經濟補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9)滬一中民終字第2504號民事判決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土地使用權轉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999)滬一中民初字第626號民事判決 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補充協議書》
  • 724.
    題:
    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按照大陸民法通則第12條、第13條之規定: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稱為「所以除民法通則的規定外,合同法第47條也明白指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始生效力。 倘若依據上述的區別,本條無權處分的規範對象應是處分行為,而非負擔行為,在體例上也應規定在民法通則中始為正確。
  • 725.
    題:
    「樓花按揭」以尚未建物或正在建築的期房抵押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2000年9月29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3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其第47條規定了:以依法獲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這就賦予「樓花按揭」在大陸法律體系中是合法的。
  • 726.
    題:
    大陸涉及金融貸款相關法令簡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十)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
  • 727.
    題:
    婚姻法修正與台商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另須注意的,依照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1989年11月21日發布發施行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承認「事實婚姻關係」(簡稱事實婚),換言之,則在無效婚姻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當事人協議不成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判決,則其在大陸的財產亦將根據上述「照顧」台灣地區《民法》債編修正於2000年5月5日施行,其中第195條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範圍,
  • 728.
    題:
    精神損害賠償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在民事上構成侵權行為,依大陸地區《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視其傷害情形,應當分別賠償醫療費,至於因身體受傷而遭受精神痛苦的損害,依《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只有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身體受傷,不在其內,此與台灣地區《民法》第195條規定:身體、健康受害者亦得請求非財產上(即精神上) 二、 為了彌補上述缺憾,大陸地區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3月10日施行《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範圍擴大:除了《民法通則》規定的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之外,
  • 729.
    題:
    大陸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4月10日以法釋﹝2001﹞13號公布,自2001年4月27日起施行。其內容摘要如下: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支付命令及其確定證明書申請其許可的,可比照我院《關於人民法院許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 730.
    題:
    細說台商智慧財產權糾紛史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4/15
    資料來源:
    容:
    1993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件涉台著作糾紛的訴訟案件。原告是台灣證券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經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必須登報道歉外並賠償27萬人民幣。等十多種電腦軟體程式被侵害為由,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於1993年12月24日發布:「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件糾紛提起訴訟的,無論是否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都應受理」。
  • 731.
    題:
    台商對大陸著作權相關規定的認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4/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李永然為永然法律事務所負責人) 註一:參見王重高、張玲主編:中國的涉外知識產權法,頁44,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1999年11月第1版註二:參見王建寧、武永貴編著:著作權保護案例分析,頁55~56,山西經濟出版社出版發行,
  • 732.
    題:
    大陸首例「反向假冒」案之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4/15
    資料來源:
    容:
    原告以被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侵犯了原告的商業信譽,屬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訴至法院,訴求被告賠禮道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條、第134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九)項、第(十)
  • 733.
    題:
    海關監管貨物不得抵押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4/15
    資料來源:
    容:
    上述分類在台灣民法上區分為融通物,即流通之物,謂得為私法上交易客體之物,物在原則上均為融通物,可作為買賣、借貸、租賃、贈與等客體。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9月29日通過施行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
  • 734.
    題:
    大陸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4/15
    資料來源:
    容:
    ●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3月8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7號)。在民事侵權案件中,究竟侵犯那些權利才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自1987年1月1日施行《民法通則》以來,一直存在著爭議。
  • 735.
    題:
    大陸台商稅務行事曆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3/15
    資料來源:
    容:
    處罰之行政救濟--不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應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申請覆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 736.
    題:
    仲裁機構的選擇及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3/15
    資料來源:
    容:
    (二)仲裁執行的問題:大陸地區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1月15日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民事判決的規定》,台灣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相關規定,對於大陸之民事判決或仲裁同時予以承認並且執行,因此,
  • 737.
    題:
    企業若不參加社會保險營業執照將被查扣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2/15
    資料來源:
    容:
    不全員參加社會保險、欠繳社會保險費、或不按規定繳費的企業,將採取強制性措施,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暫行查扣該企業的營業執照,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企業行強制性執行,下令企業參加社會保險及補繳社會保險費。
  • 738.
    題:
    未經許可網上轉載他人作品是否侵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1/15
    資料來源:
    容:
    2000年11月12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44次會議通過《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 二、上述《解釋》是根據民法通則、著作權法和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而來,其主要內容如下:有形」形式複製的其他智力創作成果,人民法院也應當予以保護,使網路作品保護的範圍擴大。網路作品侵權賠償金額之認定:《解釋》第10條規定,人民法院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可以依照下列三種方式之一為之: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依上述情形確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侵害情節,在人民幣500元以上和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 739.
    題:
    中文域名搶註之解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1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00年6月就第一起涉外網域名稱糾紛做出判決,判決被告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註冊的“ikea.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於2000年8月15日發布《關於審理域名註冊、使用而引起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若干指導意見》(註),對於域名糾紛的法律性質,
  • 740.
    題:
    如何在大陸登記房地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1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一)土地部份:根據大陸民法通則第74、80及81條對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規定,以及土地管理法第9、10及11條有關集體所有及國有土地的規定、國家土地局所發布土地登記規則等之規定,
  • 741.
    題:
    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1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新合同法與我國民法的規定差異最大之處,在於撤銷權的「行使方式」:在我國民法,撤銷多以意思表示為之即可,也就是只要向合同的另一方表示要撤銷該合同,便足以使合同失效;而大陸新合同法則須撤銷權人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系爭合同。大陸新合同法的作法,雖可令當事人慎重其事,大陸新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 742.
    題:
    不動產登記與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0/11/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效力的認定及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登記是作為合同的生效要件,行政法規未規定合同登記生效的,合同效力的認定及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根據《擔保法》第41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可知該《
  • 743.
    題:
    跨世紀的中國專利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即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 744.
    題:
    專利撤銷之請求與無效宣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10/15
    資料來源:
    容:
    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或各專利管理機構處理專利侵權的作法,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時,則法院或專利管理機構可以中止侵權訴訟或行政查處。
  • 745.
    題:
    中共擔保法上保證人身分上之限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於保證制度有所明確規範,彌補了民法通則的闕漏。該法實行至今,台商仍存有諸多法律疑問,按《民法通則》第11條第一項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日本於其民法第450條之規定亦採此種立法例,但卻有所區分:如債務人無提供保證人之義務者,此類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民法通則》第50條具有法人資格,原得擔任保證人,惟其經費多來自國家或社會公益捐款,見諸《民法通則》第8條規定:「本法關於公民的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
  • 746.
    題:
    用人單位的賠償標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事實上,已有法院以該規章的規定不符合《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顯然從法律效力上看,《民法通則》的法律效力應高於勞動部的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兩者有矛盾時,應以《民法通則》的規定為準,台商遇到這種情形時,應當依法據理力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 747.
    題:
    三資企業向股東借款的法律關係與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8/15
    資料來源:
    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三資企業是可以向中國境內個人借款的,但由於前述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法中不允許中國的個人作為合資、
  • 748.
    題:
    企業名稱之保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在立法例上最主要的有三種方法:(一)以民法保護。將企業名稱視為一種民事權利,對於盜用、仿冒的一切侵權行為,僅散見於民商法、競爭法及各項行政法規: (1)《民法通則》。1986年通過的《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犯人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台商張老師賴文平為勤業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所長)
  • 749.
    題:
    電腦軟體程式之保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作權人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請求查處,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因侵權而違法所得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於1993年12月24日發布:「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件糾紛提起訴訟的,無論是否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都應受理」。至此,軟件登記是否為行政處理或提起訴訟之前提要件,而人民法院則不受限制,只要能舉證自己確實為該軟體程式的著作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並追究刑事責任。
  • 750.
    題:
    違約金的性質與作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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