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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1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99年8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2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0/08/15
    資料來源:
    容:
    雖不直接從事畜禽的養殖,但系委託農戶飼養,並承擔諸 如市場、管理、採購、銷售等經營職責及絕大部分經營管理風險,公司和農戶是勞務外包關係。
  • 812.
    題:
    2010年大陸增值稅重大變化匯總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   上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 813.
    題:
    自產產品出租是繳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 貨物去向 - 不動產 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開發、職工福利、個人消費、繳納營業稅之勞務 -*進項稅額轉出(暨進項不能抵扣) 2. 在不動產 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開發、職工福利、個人消費、繳納營業稅之勞務 視同銷售 2.
  • 814.
    題:
    不搶客戶飯碗,堅持B2B品牌
    類:
    企業故事館/電子資訊業/電腦週邊
    刊登日期:
    2010/05/01
    資料來源:
    遠見雜誌
    容:
    把產品做得更完善,帶進更多的創新,與客戶更緊密的關係,就是飛捷持續成長的動力,飛捷期許自己是「point of service」,而不單單只是一家「point of sale」公司。
  • 815.
    題:
    外國企業和個人在中國大陸設立「合夥企業」,有法可依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風險投資」的要求;大陸《公司法》不認可勞務出資;公司的所得在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後,股東還要繳納「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知識?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定中載明。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外資合夥企業的出資除需依照上述規定外,《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 外國企業或者個人用於出資的貨幣應當是可自由兌換的外幣,
  • 816.
    題:
    大陸總分支機構間移送貨物/固定資產繳稅實務探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未開具證明者,應當向其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者,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3) 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其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者,由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 817.
    題:
    台商對於《侵權責任法》一般條款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智慧財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二)工作人員與提供勞務者為責任主體: 這部分是台商經營事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另外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 818.
    題:
    台籍幹部赴大陸工作是否需辦就業證並享社會保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就業證」,除了有可能被罰款之外,在法律上就不具備在大陸就業的資格,所以該台籍員工與企業間的關係,就會被定義成一般的民事勞務關係,而非勞資關係,勞動仲裁自然對所發生的爭議不予受理。
  • 819.
    題:
    2010 年大陸現行進項稅額抵扣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3/15
    資料來源:
    容:
    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兼營營業人之進項抵扣規定   台灣稅務機關對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者,當期或當年度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具體計算方法為比例扣抵法或需專案申請的直接扣抵法。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
  • 820.
    題:
    大陸經營支出佣金的風險與對策探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3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11/15
    資料來源:
    容:
    在調查實務上,也常見透過以勞務發票開立的時間和金額的真實性、合理性是否真實反映了商業事實真相來互查收付賄雙方。 如係屬個人收取的佣金,大陸視為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依法須繳納的稅種涉及層面甚廣,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非僱用關係的人員為企業提供一時性的勞務時,必須到稅務機關開具發票,企業以該發票作為入帳的原始憑證。
  • 821.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修訂面面觀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3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09/11/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同胞投資企業 使用土地 管理辦法》 1991 年 27 條、《台灣 船舶停泊點 管理辦法》 1994 年 20 條、《閩台近洋 漁工勞務 合作辦法》 1996 年 19 條、《招生台灣學生若干規定》 1999 年 16 條…
  • 82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98年9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1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9/09/15
    資料來源:
    容:
    原則,即由對外簽約的當事經營企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或所在地的縣區政府對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由外派勞務人員國內居住地的縣區政府配合處理。
  • 82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98年8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0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9/08/15
    資料來源:
    容:
    採取勞務派遣用工的,由用工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准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行政許可決定的有效期限不超過 2 年。
  • 824.
    題:
    內銷流通市場行銷管理的活用技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0期/流通連鎖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8/15
    資料來源:
    容:
    有關零售組合是由三部分所構成:(1) 商品與服務的組合(goods and service mix)(2) 溝通事項的組合(communication mix)(3) 流通事宜的組合(distribution mix)
  • 825.
    題:
    請地稅局代開營業稅發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7/15
    資料來源:
    容: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 介紹服務、經紀服務, 代辦服務及其他勞務所取得的所得。”,問題所指個人居間用金收入是屬於這個範疇。   二、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稅率表如下; 說明: 1. 上表所指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 ( 所得人 ) 負擔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不含稅級距是適用於單位代為負擔稅款的級距; 2. 勞務報酬所得可減除的費用為每次 800 元;或者每次收入的 20 %; 4.
  • 826.
    題:
    大陸企業手續費及佣金支出稅前扣除新政策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8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6/15
    資料來源:
    容:
    1999 〕 242 號)第二條明確規定: 上述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佣金、差價、手續費、提成費等勞務費用,應提供完整、有效的憑證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費用列支。
  • 827.
    題:
    投資之進口設備繳完後可否抵扣?可否投資抵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5/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大陸對在中國境內從事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徵稅對象徵收的稅,稱為增值稅。
  • 828.
    題:
    大陸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新政策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5/15
    資料來源:
    容:
    理髮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 829.
    題:
    投資之進口設備繳完稅後可否抵扣?可否投資抵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4/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大陸對在中國境內從事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增值額為徵稅對象徵收的稅,稱為增值稅。
  • 830.
    題:
    中國增值稅轉型改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2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2/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 ( 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 ) 、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課徵營業稅,對在中國境內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及在境內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之營業行為則課徵增值稅。
  • 831.
    題:
    解讀中國大陸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2期/環境保護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2/15
    資料來源:
    容:
    七、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的含義 所謂市場准入,一般是指貨物、勞務與資本進入市場的程度的許可。
  • 832.
    題:
    連鎖事業發展應重視零售組合技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連鎖流通實務
    刊登日期:
    2008/10/15
    資料來源:
    容:
    有關零售組合是由三部分所構成,亦即商品與服務的組合(goods and service mix)、溝通事項的組合(communication mix)以及流通事項的組合(distribution mix)等三者。
  • 83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97年10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0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8/10/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或者其所屬單位出資或者合夥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 834.
    題:
    價值、流程、網絡、與協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9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9/15
    資料來源:
    容:
    廠商未必需要前往全球各地進行投資,才能取得分布於全球各地的經營資源;在勞務外包觀念盛行的時代裡,全球各地的優勢經營資源,只要建立妥善的業務聯繫管道,都可能成為企業經營可以運用的資源。
  • 835.
    題:
    外資企業捐贈稅務列帳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9/15
    資料來源:
    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 836.
    題:
    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資管理作業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9/15
    資料來源:
    容:
    (五)勞務派遣的限制緊縮企業利用勞務派遣制度,原本的優勢有(1)降低用工成本;(2)規避用工風險;(3)便於用工管理。但是新法對於勞務派遣卻有諸多的規範與限制,諸如(1)同工同酬的規定:新法第63條規定企業的勞務派遣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這將造成降低用工成本的優勢不複存在;(2)連帶責任的約束:新法第92條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837.
    題:
    油價作祟 是危機也是轉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8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8/15
    資料來源:
    容:
    經濟學家進一步指出,金磚四國利用物品或其他勞務商品換取美金,美國向這些地區輸出通貨膨脹,奪回了四國從美國拿走的美元財富。
  • 838.
    題:
    佣金如何匯至境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8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8/15
    資料來源:
    容:
    收款人按個人勞務所得繳納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發生的佣金支出,在會計處理上可直接計入 “ 營業費用 ” 科目,期末轉入 “ 本年利潤 ” 境外佣金免稅規定   基於發生在大陸境外的各種勞務費、服務費、佣金費、手續費,如廣告費、維修費、設計費、諮詢費、代理費、培訓費等,
  • 839.
    題:
    如何制訂員工、企業及政府三贏的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8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8/15
    資料來源:
    容:
    員工採取罷工、怠工、抗爭等手段爭取權益,造成企業生產出貨不順 ; 企業為了反制員工的抗爭,於是採取解除勞動合同、改為勞務派遣等規避措施,或只好選擇關廠、裁員等措施 ; 當地執法的勞動主管機關面對層出不窮的罷工抗爭事件頭痛不已,地勞動主管機關疲於奔命,
  • 840.
    題:
    新企業所得稅法解讀 -- 自購料組裝設備自用,要繳稅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7/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鑒於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的情形比較複雜,有些特殊情況下可能不宜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即不能一概而論。授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對上述行為中不宜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的情形作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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