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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1.
    題:
    大陸海關如何處理仿冒?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8/15
    資料來源:
    容:
    申請人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有權將侵權爭議提請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即時通知知識產權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提出知識產權保護書面申請,並有權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請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1022.
    題:
    台灣企業在大陸依法冊的商標受法律保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08/15
    資料來源:
    容:
    1993年2月1日,宜蘭公司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中益公司和東協公司侵犯其商標專用權。1992年度產品目錄及價目表」;法院的調查和開庭筆錄。台商在大陸註冊的商標受法律保護 長沙市中級法院審理本案後認為: 台灣地區在大陸註冊的商標,同樣受大陸法律保護。但本案原告不能提供其所受的實際損失額證明,法院在調查兩被告銷售情況時,也未能取得其因侵權所獲利潤額的證據。一審法院判決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上述分析,依《民法通則》和《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
  • 1023.
    題:
    內銷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此種僅以一個簡單條文即將債權物權化的作法,除非最高人民法院快速的訂下司法解釋,規範本條文的成立要件,否則即將在合同法施行後製造出許多的「 出賣人取回所有標的物的方式:可以由雙方洽商後,出賣人取回標的物,也可以申請法院返還所有權之訴(給付之洽)如買受人拒絕出賣人取回時,出賣人也可申請法院為洽談保全。
  • 1024.
    題:
    新合同法對台資企業的影響(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法院方面認為,《合同法(草案)》中原來規定「除即時清結外的採用書面形式」但法院方面認為,如果《合同法》只規定書面形式,那麼法院審理口頭合同的案件便沒有依據,而現在法院審理的合同糾紛案件,口頭合同約佔百分之三十五,老百姓間的借貸、贈予、保管等合同許多不過是口頭訂立罷了。中第七十三條的代位權制度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 1025.
    題:
    「其他形式」的合同有那些情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因此,合同經公證,有利於約束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在發生糾紛時,公證書就是可靠的證據,有利於法院準確的判明是非,迅速處理糾紛。
  • 1026.
    題:
    在大陸購屋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是否將「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公證的作用是當「商品房預售合同」發生爭議時,買房子的人可以將公證過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所以公證不是完成購屋手續之必備條件,必須辦完過戶取得房產證明才真正完成購屋手續。
  • 1027.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海關實施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期/投資策略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6/15
    資料來源:
    容:
    不同意海關分類的企業,既不能要求上級機關覆議,也不能要求法院決定曲直。「企業分類」不得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根據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訴訟法》,企業只有對屬於行政覆議範圍的行政處罰,才能夠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 1028.
    題:
    單一構件遭受侵害可否提出損害賠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6/15
    資料來源:
    容:
    不過,若甲公司能提出乙公司之單一構件之構思確係源於甲公司的設計圖或離職員工所為,則仍可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 1029.
    題:
    大陸新合同法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過去在合同法實務中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規及「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加以吸納其精華而融入其中。立法中對於合同的成立並無作出明確的規定,從而在實務中法院認為只要合同不具備有法律所規定的主要條款,在訂立中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得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關變更或者撤銷(第54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以自己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第73條)。務人放棄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 1030.
    題:
    論大陸新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的得撤消與不得撤消 合同得撤銷的情形,按依《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詐欺、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 1031.
    題:
    淺談格式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第一,格式條款的制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以便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格式條款的內容如果顯失公平,相對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之變更或撤銷。
  • 1032.
    題:
    從「蜜雪儿」案談商標與企業名稱之保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而且還對簿公堂,打得火熱;最後法院判決結果卻是平分秋色、雙方相安無事,好生令人嘖嘖稱奇。這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台灣「蜜雪儿」請求法院判決北京「蜜雪儿」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20萬元人民幣。一審法院判決 1998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首先認為,北京「蜜雪儿」沒有侵害台灣「蜜雪儿」的商標專用權,因為「MISHER」、「
  • 1033.
    題:
    機器設備監管屆滿應申請「解除監管證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進口未久後為轉變經營,有時就將該批機器設備轉賣給他人,收了一部份定金,其餘大部份貨款買方不付,此時這位出售人可以向大陸法院起訴追索餘款嗎?
  • 1034.
    題:
    商品三包與消費者權益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4/15
    資料來源:
    容:
    消費者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解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台商張老師姜志俊為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附表: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第一批) 名 稱
  • 1035.
    題:
    大陸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員工這種現實行為,有必要在勞動合同中明訂出違約條款,萬一發生違約事實,除了據以賠償外,亦可要求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面仲裁,甚或向法院提出告訴,但是如果企業沒有訂出此類條款的話,顯然缺少直接證據。
  • 1036.
    題:
    台商應否交納外地農民工的--待業保險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工不屬於按照國家下達的勞動計畫招收的正式職工,其權利義務一般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來決定,合同工是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的(參照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勞動法新類型案例精折第454頁),由此可知,國家下達指標用工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都不能享有「待業保險」待遇,其他農民工更不能享有待業保險待遇(
  • 1037.
    題:
    涉外仲裁與勞動仲裁之不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仲裁結果具有終局的效力,勝訴的當事人可以到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雙方當事人若對仲裁結果有所不滿,勞動仲裁的裁決揭曉後,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內未向法院就同一爭議起訴,則勞動仲裁的裁決自動失效,法院判決的結果將取代仲裁結果。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內向法院就同一爭議起訴,則勞動仲裁的裁決就發生強制的終局效果。所以勞動仲裁的裁決,在當事人末確定是否向法院提出訴訟前,無法確定是否具有強制力。
  • 1038.
    題:
    大陸對外匯的管理與處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對覆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台商張老師王泰銓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大陸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周炳全為該中心研究助理)
  • 1039.
    題:
    同屬一個母公司的兩個子公司是否應該相互承擔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惠高公司經多次催討款未果,遂訴至台灣法院。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於1994年2月1日向台灣內田公司發布支付令,責令其在20天內向台灣惠高公司支付全部運費及利息。為此,台灣惠高公司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原告台灣惠高公司起訴稱:我公司受被告台灣內田公司委託與台灣國泰航空公司簽訂航空運輸合同,該債權債務糾紛已在台灣由商業會組織多數債權人達成和解契約,法院不應受理。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台灣內田公司和廈門內田公司均為日本內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日本內田公司)
  • 1040.
    題:
    台商如何依法保護商業祕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二)1992年7月14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於商業祕密首次做出了較為明確的解釋,例如對於法院的立案標準、案件管轄、價值評估、主管機關及其他公務員的守密責任等,並未加以規定,在實務上台商若遇有權利的請求時,難以操作無所適從, 就大陸涉及有關商業祕密保護的侵權案件中,光以1993年為例,大陸各級法院受理侵犯商業祕密的案件,比1992年同期增長了150%,而且商業祕密侵權的後果相當嚴重,由於商業祕密被侵權的行為導致一些外商投資企業瀕臨破產的情景非常多,
  • 1041.
    題:
    從泰山、所羅門案,談如何正確處理仿冒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泰山企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2年多漫長的時間,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台福公司仿冒並禁止其繼續生產。 泰山公司後來決定採取民事訴訟的手段,在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控訴。法院受理反不正當競爭案件,起訴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2.屬於人民法院管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本案判決的結果是,台福公司確實是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2項的規定。
  • 1042.
    題: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刑事處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姜志俊為翰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於1997年12月9日經第 951次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關于執行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並於1997年12月16日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形式對外發布施行。上述規定,共確定 413個罪名,以供各界統一適用。
  • 1043.
    題:
    大陸最新稅務稽查重點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應當在收到稅務機關填發繳納憑證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覆議,於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自1994年以來財稅大改革,所面對最嚴重的問題,是發票犯罪行為層出不窮,因而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偽造、倒賣、盜竊發票事刑案件適用法律規定」,對於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印(複)製、倒賣、
  • 1044.
    題:
    從「包二奶」談兩岸重婚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即包二奶),被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定罪,男的被判有期徒刑年,女方(以利於「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最高人民法院乃有條件的承認「事實婚姻關係」,即於1986年3月15日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布施行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實務上雖然承認「事實婚姻關係」,但是「禁止重婚」的原則依然未變,無論其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詳如後述),法院均應解除後一個婚姻關係,以維持一夫一妻的制度。法定婚」的要件,不承認「事實婚」的存在;最高法院的見解亦同,例如18年上字第2072號判例:「男女婚姻須經雙方合意,
  • 1045.
    題:
    新形勢下的兩岸關係與展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李總統正蕭院長提議由兩岸共同出面邀集東南亞國家研商穩定地區金融及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之道,同時基於「中國人幫中國人」的精神,表示願意就大陸目前正全力進行的國有企業改革,提供台灣的經驗;蕭院長在立法院並主張兩岸應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避免因誤判情勢而引發嚴重的後果。
  • 1046.
    題:
    從台商投資保護法看大陸地區對台商人身安全的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另台商被逮捕或被決定羈押時,其公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否立即通知其家屬或商會,使其對之採取保護措施呢?此外,台商的律師、辯護人或家屬,可否請求法院下令移審呢?以上種種,在國際間咸認為必然的人身安全保護,而大陸當局,有無可能另以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加以週全規定呢?
  • 1047.
    題:
    大陸台商如何保障財產安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應該是今年5月26日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在台灣地區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關法院的民事判決和仲裁裁定,如果當事人被執行財產所在地在大陸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勝訴的當事人可以根據前述規定向大陸地區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並執行。
  • 1048.
    題:
    一件足以為台商借鏡的案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然吳表示無力償還,雙方爭執隨即開始,最後訴之法院法院判決吳某的中外合作公司應返還800萬元美金,但吳某仍是無法返還此筆款項。然吳遭羈押至今已逾1年不僅未見起訴且不准其親人的探訪,行動及人身自由完全受到限制,而其大陸的合作公司則突然接到法院的裁定稱吳某在看守所寫下了協議書,同意將其台灣的股權移轉給承銷公司以抵償其800萬美元的債務,拿到吳某將台灣公司股權移轉給承銷公司的協議書,甚至取得了法院的裁定(未經訴訟),將股權予以移轉,從我們對法律的瞭解,實不可思議。
  • 1049.
    題:
    從寇健明間諜案,談中共的刑事偵察、檢查及審判體制(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第一百十一條的間諜罪,向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提起公訴。至同年八月十二日該院宣判,日後,將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本案。這件間諜案經媒體報導後,已引起台灣地區各界高度的關切,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三日的報導中共北京市檢察分院,以及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寇健明,雖係台灣「中國兩岸民間交流協會」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人員提起公訴,並移由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審理。中共的法院組織 其次,審理本案的法院是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但報導中又稱是第一審,那麼為何中級法院會成為第一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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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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