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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9/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約定興建的別墅已經建成,對合同約定完成的別墅的產權劃分,雙方當事人也無意履行。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是由雲南工商信託公司將其一億元資金借給港商吳亞倫作為其投資在雲南使用,雲南工商信託公司按合同約定收取 20%的高額利息,雙方當事人以合資建房為名借款,規避國家對信貸的管理,不符合國家關於資金借貸的規定,其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對此雙方均有過錯,白藤湖公司應當返還雲南工商信託公司的一億元資金,
  • 92.
    題:
    台商購買大陸二手住房,按揭及轉按揭須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1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2/07/15
    資料來源:
    容:
    3、 準備資料: (1) 申請書; (2) 轉讓雙方當事人和關係人身分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3) 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分證件(註:需公證);房地產所有權屬證明 (
  • 93.
    題:
    台商應如何與職工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7/15
    資料來源:
    容:
    如果企業沒有約定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則該條款就成為顯失公平條款,依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勞動者可以請求撤銷或者變更,一旦,雙方當事人為此打起官司,該條款可能會被仲裁機構或法院撤銷或變更。
  • 9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1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7/15
    資料來源:
    容:
    本案係新華公司就其與住友銀行簽訂的融資貸款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的訴訟,雙方當事人在融資貸款協議第 23.由於本案雙方當事人同時在融資貸款協議第23.1條約定:「本協議適用香港法律」,故應適用當事人約定的該融資貸款協議的準據法即香港法律對約定管轄條款的含義作出解釋;由於本案雙方當事人均係在香港註冊登記成立的法人,該融資貸款協議的簽訂地、履行地均在香港,當事人又選擇香港法律作為融資貨款協議的準據法,從方便訴訟的原則考慮,
  • 95.
    題:
    兩岸民事判決可以互相承認對台商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9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2/05/15
    資料來源:
    容:
    」 也就是說,只要雙方當事人一造為大陸人民,或是經常居住在大陸的台灣人民,或者是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在大陸,台灣的民事判決或仲裁判斷原則上都可以向大陸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 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訂有仲裁協議的; 5. 案件係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或者外國、境外地區法院作出判決或境外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已為人民法院所承認的;
  • 96.
    題:
    大陸台商常見的合同爭議與對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民法通則》與《合同法》上合同一辭,與我國民法債編所稱之「契約」一般是相同的;即合同為指二個人以上的雙方當事人以發生債之關係為目的,相互為對立之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法律行為。
  • 97.
    題:
    論擔保合同的無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第13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第25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32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等更具體詳細規定了合同的成立要件。
  • 98.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不再履行後有關問題如何處理形成的行政協調意見,不是泰興市政府償還福州開發公司、創業公司及港商嚴如冰投資款的承諾,因此,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形成平等主體的民事法律關係。
  • 99.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5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1/15
    資料來源:
    容:
    經提字第16號民事判決 金華市信託投資公司(下稱信託公司)與金華縣百貨公司(下稱縣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除擔保條款(無效)外,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確認有效。
  • 100.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12/15
    資料來源:
    容:
    ● 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之轉讓行為無效:最高人民法院 2000年7月6日(1998)民終字第177號民事判決 本案雙方當事人簽訂《聯合開發協議書》時,上訴人三亞市亞龍公司既未與三亞市人民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而實際取得三亞市 5號小區的土地使用權,
  • 10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10/15
    資料來源:
    容:
    民終字第152號民事判決 上訴人甘肅省水利廳(以下簡稱水利廳)對向上訴人嘉寶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寶公司)先出租、後出售的培訓中心大樓享有處分的權利,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和售房合同,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
  • 102.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0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8/15
    資料來源:
    容:
    上海和平舊機動車有限公司系依法成立的專門從事舊機動車交易的企業,而系爭車輛已由上海和平舊機動車有限公司通過車輛管理機關依法過戶給上訴人,故雙方當事人之間口頭購銷合同成立有效。
  • 103.
    題:
    如何在大陸進行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由此可見,有糾紛的雙方當事人要達成仲裁協議,才可以申請仲裁,否則,仲裁委員會是不受理的。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及(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三項要件,才符合法律規定;當然,雙方當事人還須具有行為能力,且無一方脅迫他方訂立,才會成為有效的仲裁協議。 四、 仲裁程序原則上不公開進,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當事人協議公開的,也可以公開進行,但是實務上很少碰到。
  • 104.
    題:
    大陸房地產交易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 因為大量的不動產交易糾紛充斥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中,所以大陸政府為了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了該辦法。
  • 105.
    題:
    房地產投資案例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由主管部門房地局制定之預售合同,對於買受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包含的內容有:(1)買受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資料;(2)購買標的之具體情況及建築面積:(3)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比例或範圍;(4)房屋購買金額;
  • 106.
    題:
    仲裁機構的選擇及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3/15
    資料來源:
    容:
    員會仲裁名單中選定或各自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委員指定一名仲裁,由三名仲裁員合議仲裁,雙方當事人亦可以約定僅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當事人要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必須雙方當事人自願,並達成仲裁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則不能進行仲裁,所謂達成協議包括合同中已訂立的仲裁條款或事後的書面協議。因此,雙方當事人就同一事實不得再提起民事訴訟。3.仲裁員必須具備一定資歷。
  • 107.
    題:
    中文域名搶註之解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1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於2000年8月15日發布《關於審理域名註冊、使用而引起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若干指導意見》(註),對於域名糾紛的法律性質,認為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爭議的法律關係的性質確定案由。
  • 108.
    題:
    談股權質押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1/15
    資料來源:
    容:
    股權質押的法定要件 近年來,因股份、股票質押而產生的糾紛越來越多,為預防糾紛之發生,並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股權質押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否則質押合同不具有法律規定的效力,不能產生質押的法律效果,糾紛自然而生。
  • 109.
    題:
    違約金的性質與作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詳言之,違約金是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生後而生效的一種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乃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約定。
  • 110.
    題:
    台商對技術合同的基本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技術合同」的內容,因涉及合同雙方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是當事人享有權利、負擔義務、承擔責任的主要憑證,當雙方發生糾紛時亦是重要的依據。
  • 111.
    題:
    台商應重視勞動爭議的預防與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由於勞動爭議發生,固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者由企業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一旦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如能為勞工所接受,
  • 112.
    題:
    大陸台商投資企業的雇工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對勞動爭議,如企業與職工雙方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可以口頭或書面向企業設立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113.
    題:
    承包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當履行申報登記手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該院一審認為: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為無效合同;因無效經濟合同從訂立起就沒有約束力,1991年12月,福建省高院判決:雙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確認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是正確的;上訴人提出返還其設備、成品、半成品及材料的請求,對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應當歸還。」根據前面的分析,本案中,造成承包合同無效的責任在雙方當事人,且主要原因在發包方。
  • 114.
    題:
    台商對新《合同法》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書面合同一般不必遵從固定的格式;它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時成立(第32條)。
  • 115.
    題:
    內銷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1) 由於合同法第10條規定訂立合同可以以書面、口頭或其他形式為之,所有權保留條款最好以買賣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買賣合同的方式進行,並能有客觀的公證單位如工商局的鑑證、公證機關的公證或律師的見證較妥。
  • 116.
    題:
    在大陸購屋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買者需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的內容包括:買賣雙方當事人姓名、國籍、地址和身份、預售屋的編號、建築面積及平面圖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否必須公證是不同地方政府的規定,上海市規定買賣雙方當事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需向本市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手續,再向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過戶,而北京市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選擇是否將「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公證的作用是當「商品房預售合同」發生爭議時,買房子的人可以將公證過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 117.
    題:
    論大陸新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一旦發生合同無效的情形,便產生雙方當事人互負回復到未訂立合同前的原狀之義務。解除合同的情形 所謂解除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於事先約定、事後協議或因一定法定解約事由發生,而行使解除權,惟因協議解除係發生在合同訂立後,雙方當事人多半是以自己的利益為考量,想要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往往相當困難。如果發生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則雙方當事人均可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對方而解除合同。在此所謂恢復原狀係指,在合同關係解除後,合同雙方當事人,應恢復到合同履行之前的權利義務關係。
  • 118.
    題:
    淺談格式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即一旦當事人各方就合同中某些特別條款進行了專門協商並達成了共識,則該特別條款效力優於格式條款中與之相衝突的條款,因為它更能反映雙方當事人在具體交易中的真意,不論該項特別商定的條款是與格式條款載於同一文件,還是載於另外一個文件,其優先效力都是一樣的。
  • 119.
    題:
    如何簽訂經濟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4/15
    資料來源:
    容: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之效力上,可約定附條件、附期限等;在合同履行部份,增加「不安抗辯」、「代位權」、依來函所述之事實,本合同包括借款、租賃、購地建屋等行為,雙方當事人應依法遵守其中各該合同條款之約定。
  • 120.
    題:
    涉外仲裁與勞動仲裁之不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雙方當事人若對仲裁結果有所不滿,也只能接受,沒有所謂的上訴,所以涉外仲裁的裁決具有強制力。
第4頁,共5頁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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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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