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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訂立「仲裁協議」的法律須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12/20
    資料來源:
    容:
    至於「書面」形式,依中國大陸《合同法》第11條的規定,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 2.
    題:
    臺灣人在中國大陸購買不動產的相關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7/17
    資料來源:
    容:
    四、購買中國大陸不動產如何辦理貸款: 臺灣人一般來說只能辦理個人住房銀行商業性貸款: 在簽立購房預售合同書並支付頭期款之後,就可以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銀行商業性貸款。
  • 3.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自貿區運用仲裁的基本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0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8/01/25
    資料來源:
    容:
    至於「書面」形式,依大陸《合同法》第 11 條的規定,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 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 4.
    題:
    股東以知識產權出資的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所以建議應審查出資人的相關權利證書,如為原始取得,應當審查其商標註冊證書或專利證書等;如為繼受取得,則應當審查其受讓該商標或專利的合同書原件,以及辦理移轉登記的相關權利證書。
  • 5.
    題:
    大陸台商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運用仲裁解決合同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註1、大陸《仲裁法》第16條所規定的「其他書面形式」的仲裁協議,包括以 合同書、信件或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參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6.
    題:
    大陸台商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運用仲裁解決合同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8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3/09
    資料來源:
    容:
    註1、大陸《仲裁法》第16條所規定的「其他書面形式」的仲裁協議,包括以 合同書、信件或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參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7.
    題:
    大陸仲裁法關於仲裁協議效力的特殊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5/04/14
    資料來源:
    容:
    取得有利仲裁裁決的一方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及執行系爭仲裁裁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法律並未允許國內當事人將其不具有涉外因素的爭議提請外國仲裁,本件《合同書》中關於如發生糾紛可以向大韓商事仲裁院提出訴訟進行仲裁的約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相關規定,
  • 8.
    題:
    如何從程序面保障在大陸簽訂合同的權益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2/06/20
    資料來源:
    容:
    依「合同法」第11條中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這就意味著法律確認了通過電郵或傳真簽訂合同的合法性、
  • 9.
    題:
    大陸合同簽章,對合同效力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12/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依據《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據大陸《合同法》第32條規定與第3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書上蓋章,對方當事人未蓋章的,一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 10.
    題:
    我們和大陸客人之間的E-MAIL,可否作為證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筆者認為,依據大陸《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 11.
    題:
    台商在深圳設立貿易公司之方式與條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8/15
    資料來源:
    容:
    深圳獨資公司經營場所的房地產租賃合同書原件2份,5點要求:以投資者姓名或深圳獨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租用;面積與申報的經營規模一致;租賃有效期1年或以上;用途與申報的經營範圍一致;
  • 12.
    題:
    臺灣人前往大陸台資企業就業的相關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7/15
    資料來源:
    容:
    (三)持許可證書、勞動合同書和本人的有效護照及兩張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簡稱就業證)。
  • 13.
    題:
    投資大陸不用透過第三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8/07/15
    資料來源:
    容:
    租賃合同書原件 2 份, 5 點要求: 1.2.3.1 以投資者姓名或深圳獨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租用; 1.
  • 1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雖然 2005 年 10 月 26 日 被上訴人顏呈靈又將 1 份《房屋買賣合同書》郵遞給上訴人蔡婀娜,表明其仍願意購買該房屋,但該《房屋買賣合同書》係被上訴人單方草擬,其中的部分條款內容明顯違反了 2005 年 9 月 4 日 交付定金時雙方所作的約定,這說明被上訴人並沒有真正想按照雙方原先約定內容與上訴人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的意願。
  • 15.
    題:
    員工未辦理離職手續即不告而別應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9/15
    資料來源:
    容:
    二、建立與完善勞動合同書內容,包括有關員工違約行為與違約金條款內容。
  • 16.
    題:
    員工不告而別,未辦離職手續應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7/15
    資料來源:
    容:
    二、建立與完善勞動合同書內容,包括有關員工違約行為與違約金條款內容。
  • 17.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本案中,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羅小紅簽訂的「食堂承包經營合同書」載明:承包經營的對象是美的空調事業部西區食堂,承包的性質屬於外部承包,羅小紅及其雇員均不是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職員。
  • 18.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第65期-裁判要旨選輯(9月15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5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9/15
    資料來源:
    容:
    本案雙方當事人與香港華星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補充合同書》均是在當事人履行支付令的過程中訂立的,其實質依然是履行支付令,此時不能由於當事人簽訂了相關協議而認為當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新的債權債務關係。如果《合同書》、《補充合同書》的執行仍然最終無法實現支付令確認的華閩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閩公司)的債權的話,華閩公司應通過申請執行支付令的方式解決,
  • 19.
    題:
    大陸台商對「公章」應有的法律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2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6/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大陸《合同法》第32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生效成立。 (三)簽字加蓋章雙保險 合同雙方可在合同書中約定:「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 20.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閩民終字第27號民事判決書 1994年6月10日上訴人香港聯成公司與上訴人香港聚恒興公司簽訂的《合資開發經營廈門凱旋廣場商品房合同書》,其名為合資,但合同內容體現為雙方合作,雙方對凱旋廣場項目所建立的係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法律關係,該合同係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 2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2/15
    資料來源:
    容:
    嗣更名為中國民主同盟新疆實業發展公司,以下簡稱實業公司)簽訂的《營業大樓租賃合同書》是雙方當事人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並已辦妥營業、稅收、消防審批手續,據此,一審判決認定《營業大樓租賃合同書》有效,是正確的,應予維持。關於《關於收交金三角租金的協議》的效力問題,《營業大樓租賃合同書》約定:按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價格在合同生效後三年內不變,逾期後在市場平均水平上另行調整;《關於收交金三角租金的協議》
  • 22.
    題:
    論擔保合同的無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第13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第25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32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等更具體詳細規定了合同的成立要件。
  • 23.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29日,被上訴人泰興市政府、上訴人福州開發公司、上訴人創業公司及港商嚴如冰簽訂的《洽談紀要》,是泰興市政府對《中外合資合同書》不再履行後有關問題如何處理形成的行政協調意見,不是泰興市政府償還福州開發公司、創業公司及港商嚴如冰投資款的承諾,因此,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形成平等主體的民事法律關係。
  • 2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12/15
    資料來源:
    容:
    從服務公司與榮峰公司簽訂的合約、補充協議、補充合同書以及補充餘款附件約定的內容和履行情況來看,雙方之間的中外合作關係實際上是以承包形式體現合作,合作是本質,承包是其經營管理的一種形式。
  • 25.
    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合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於1996年7月1日與中方○○有限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由該公司將位於深圳市一塊面積為15000平方米的工業用地轉讓給本公司,轉讓款共200萬元人民幣。
  • 26.
    題:
    「其他形式」的合同有那些情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口頭及其他形式三種;第11條又補充規定了書面形式的態樣,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公證機關一般均以合同的書面形式為基礎,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後,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鑒,以資證明。這類合同,除應由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還應將合同書及有關文件提交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准才能生效。
  • 27.
    題:
    大陸新合同法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其中,在書面方面作了進一步的細化,規定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都屬於合同書面的形式(第11條)。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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