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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預售屋制度漫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0期/特定議題
    刊登日期:
    2024/08/15
    資料來源:
    容:
    依據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定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應承擔的責任。避免因強調單個合同的相對性而造成三方權利義務的失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第2款(現為第21條第2款)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解除後,參照上揭判決所持觀點,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第2款規定合同解除後應由開發商承擔「購房貸款返還義務」
  • 2.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3/05/22
    資料來源:
    容:
    一、建設工程價款: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之間的權利順位關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 3.
    題:
    中國大陸房市爛尾樓風暴臺商因應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1期/產業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3/01/31
    資料來源:
    容:
    針對爛尾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商品房或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他方得請求解除合同,
  • 4.
    題:
    中國大陸疫情防控期間臺商企業財稅減免與勞動用工調整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6/21
    資料來源:
    容:
    其中《系列問答三(2022年版)》為上海高院關於涉疫情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的12個問答 (下稱 問答),明確指出當人民法院處理涉疫情合約糾紛案件時,應遵循四點裁判原則:一是信守合約,促進發展。
  • 5.
    題:
    兩岸房屋租賃在法制上的差異-中國大陸所有人售屋時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1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2/03/24
    資料來源:
    容:
    另依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
  • 6.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0/08/26
    資料來源:
    容:
    二、合同糾紛: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響而產生的合同糾紛案件,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在適用法律時,應當綜合考量疫情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案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與合同不能履行之間的因果關係和原因力大小,
  • 7.
    題:
    在中國大陸買的預售屋面積短少應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1/11
    資料來源:
    容: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合同未作約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7號),對其處理原則都作出了相同的規定: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
  • 8.
    題:
    大陸確保債權的財產保全最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受理首起以保險公司作為擔保的股權轉讓糾紛案,保全標的為6000萬元銀行存款;2015年7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其審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做出民事裁定,接受平安保險出具的保單保函,進而支持原告的財產保全申請。
  • 9.
    題:
    大陸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爭議可否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於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亦將其作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益足證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係屬民事合同,並排除行政協議無疑。
  • 10.
    題:
    台灣人在大陸借名購房的法律風險及預先防範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7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16/12/07
    資料來源:
    容:
    2010年12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15條、第16條分別針對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購房合同的明確規定了處理原則。
  • 11.
    題:
    在大陸開具發票會被認定為已收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6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1/19
    資料來源:
    容:
    2012年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 12.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6/01/19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25日公布,共26條,自同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 保險利益:人民法院審理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時,應主動審查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以及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是否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
  • 13.
    題:
    在大陸買受房子法律上的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08/19
    資料來源:
    容: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針對類似案件,在《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京高法發『2010』458號)第3條中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14.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4/03/20
    資料來源:
    容:
    ●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2013年11月25日通過,於2014年2月24日公布,共26條,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15.
    題:
    申論涉台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12/12/15
    資料來源:
    容:
    至於司法解釋中選擇適用法律的規則方面,亦有如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某一方當事人履行的義務最能體現合同的本質特性等因素,確定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繫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作為合同的準據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第2、3款): (一) 買賣合同,適用合同訂立時賣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買方住所地談判並訂立的,
  • 16.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7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07/15
    資料來源:
    容:
    【司法解釋】 ●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2012年5月10日公佈,共46條,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 17.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7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09/15
    資料來源:
    容: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2007年6月11日第1429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7月23日法釋[
  • 18.
    題:
    在大陸企業間借款是否合法有效?若不合法其法律效果為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8/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大陸《商業銀行法》第11條第2款、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第6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的規定》、《關於企業相互借貸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
  • 19.
    題:
    台商如何透過新物權法融資及保障債權(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6/15
    資料來源:
    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擔保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中,此次立法者擢其要者編串成《物權法》,而之前相關規定與《物權法》不一致者,
  • 20.
    題:
    大陸法院對涉外商事案件實施集中管轄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1/15
    資料來源:
    容:
    五、本件台商所提問題,參照上述《規定》,應屬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即屬於上述《規定》第 3 條第一項所稱的涉外合同糾紛案件,且東莞市亦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為受理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轄的法院之一,台商可就系爭供貨質量糾紛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21.
    題:
    帶資興建合法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8/15
    資料來源:
    容: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 6 條作了一個總結,即以司法解釋的方式承認「帶資興建」的合法性,並允許帶資興建中的利息約定請求權,
  • 22.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8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8/15
    資料來源:
    容:
    被告對小區生態景觀等所作承諾,對合同訂立及房價的確定有重大影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 3 條的規定,即使未載入合同,也應當視為合同內容。
  • 2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7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7/15
    資料來源:
    容:
    司法解釋 《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法釋 [2005]5 號, 2005 年 6 月 18 日頒布,自 200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 2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第65期-裁判要旨選輯(9月15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5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9/15
    資料來源:
    容:
    本案所涉主債務法關係已經香港高等法院終審判決並已進入執行階段,原審法院受理的是保證合同糾紛案件,香港中行基於管轄的原因將主債務法律關係和保證法律關係分別在香港和內地提起兩個訴訟,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並不會導致其就同一筆債權進行重複索償。
  • 2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1/15
    資料來源:
    容:
    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關於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程新傳、蕭敏以德山建行名義簽訂和履行本案資金拆借合同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並不影響德山建行對上述因其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
  • 26.
    題:
    談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0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6/15
    資料來源:
    容:
    此外,《規定》第五條對合同糾紛案件的舉證責任作了一般規定,即主張合同關係成立、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係變更、解除、
  • 27.
    題:
    企業法人之間的借款是無效的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也明文規定借貸僅適用於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或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案件的審理,最高人民法院在法(經)發(1990)27號︾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司法解釋第4條第2款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
  • 28.
    題:
    新合同法對台資企業的影響(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但法院方面認為,如果《合同法》只規定書面形式,那麼法院審理口頭合同的案件便沒有依據,而現在法院審理的合同糾紛案件,口頭合同約佔百分之三十五,老百姓間的借貸、贈予、保管等合同許多不過是口頭訂立罷了。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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