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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3/12/20
    資料來源:
    容: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中國大陸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11月23日公布,共41條,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農用地使用權限:
  • 2.
    題:
    臺商在中國大陸處理土地常見瑕疵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5期/產業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3/05/22
    資料來源:
    容:
    合同中必須約定土地使用權年限、使用性質、使用開發期間、使用強度、轉讓條件等,但早年臺商跟鄉、鎮或村政府所簽訂的出讓或租賃合同,通常未依照土地管理法令的規定,明確約定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性質、租金數額及給付方式、合同到期之處理約定,而這些在重新跟縣級以上政府簽訂新的合同時,
  • 3.
    題:
    中國大陸《土地管理法》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人大常委會於2019年8月26日通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並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中國大陸舊《土地管理法》第43條規定,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一直較受限制,除了農業使用, 因此,按照舊的《土地管理法》,若臺商欲取得使用集體土地,必須由政府先進行徵收,成為「國有土地」 新的《土地管理法》刪除舊法第43條規定,並於第63條增訂: 「I.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因此,臺商對於本次新施行之中國大陸《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應特別注意並加以運用,俾保自身權益 註1.
  • 4.
    題:
    面對中國大陸新修訂《土地管理法》,臺商應有的認知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1票反對、3票棄權,表決通過修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現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公佈以來,歷經1988年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全面修訂、 農地管理制度:全面市場交易制: 主要過程:新版《土地管理法》施行,全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皆可流轉。 這次修法主要涉及的內容 剛剛通過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官方強調「堅持土地公有制不改變,堅持農民利益不受損,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新的土地管理法重點可歸納如下: 一、在土地徵收方面做了三方面完善: (
  • 5.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土地管理法》有關農地流轉入市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19年8月26日通過《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修改,其中《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幅度甚大,其重點是改善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資配合《土地管理法》對於農地流轉入市的最新規定,而不至於發生不同法律衝突的現象。 農地流轉入市的背景說明 依照土地管理法原來的規定,只有國有的建設用地才能進入市場,這次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破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亦即刪除了原來土地管理法第43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的規定;
  • 6.
    題:
    淺談中國大陸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8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8/27
    資料來源:
    容:
    土地權屬爭議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對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案例要旨: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應當先由政府處理。
  • 7.
    題:
    如何瞭解中國大陸房地產的相關法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4/03
    資料來源:
    容:
    土地管理法: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
  • 8.
    題:
    臺商如何因應中國大陸土地環境變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8/08/01
    資料來源:
    容:
    200 資料來源:引用田君美所著「當前中國大陸用地政策作法與發展趨勢」 臺商土地使用權成本正逐漸上升 依據中國大陸所頒佈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中國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 9.
    題:
    大陸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爭議可否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並於2011年2月18日修正,均將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列為民事案件案由;此外,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於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 10.
    題:
    房地產相關法規介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2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7/05
    資料來源:
    容:
    簡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② 《土地管理法》; ③ 《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大陸房地產相關法律之關聯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三者之間,既分工又相輔相成。 《土地管理法》: ① 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及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 房地產的行政法規是以國務院令頒布的為依據,比較重要的有①《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②《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 11.
    題:
    購買大陸農業用地只出名義買地,不出資,萬無一失?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4/07/30
    資料來源:
    容:
    大陸的土地制度是採兩權分離制度,也就是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開的,依大陸憲法第9、10條及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市區土地、被徵用的農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的所有權原則上屬於集體所有,私人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
  • 12.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7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07/15
    資料來源:
    容:
    (二)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
  • 13.
    題:
    大陸城市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法律規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3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9/15
    資料來源:
    容:
    過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法律制度,確立城市土地國家所有制,頒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進一步修改《土地管理法》,基本確立了大陸土地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憲法》、《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雖然都規定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性質仍不明確;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途徑,具體的立法設想如下:第一、將《土地管理法》中“土地所有權和使用 權”等土地民事法律制度的內容刪除,在《物權法》中作出相應的規定。
  • 14.
    題:
    建設用地合作開發合同爭議之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4/15
    資料來源:
    容:
    至於違約後,土地會不會被政府收回去,這要看是否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基本上屬公法性質的規定,規範人民和政府的關係,如涉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其非法所得應被沒收。 本件的情形如合於合作開發的法律要件,又無違反土地管理法令情事,自無「沒收」土地的問題。
  • 15.
    題:
    台商不能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8/05/15
    資料來源:
    容:
    惟應注意的是,依《土地管理法》第 54 條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 23 條規定,劃撥方式只適用於特定範圍的土地使用,如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 16.
    題:
    大陸台商對用益物權的應有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適用大陸《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17.
    題:
    向村委會買(租)地蓋廠房引起的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商或個人原則上不得為集體土地使用權主體(參見《土地管理法》第63條及《擔保法》第36條、是以合法方式占有該集體土地,該地自不能抵押給銀行(參見《土地管理法》第59條~第63條)。同時按《土地管理法》第81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甲可能無法取得任何補償的(參見《土地管理法》第26條第1款)。六.解決方式外商要使用集體所有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參見《土地管理法》
  • 18.
    題:
    大陸物權法實施後拆遷就不再是問題了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7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9/15
    資料來源:
    容:
    筆者在此想舉另一法律條文來供讀者思考,大陸《土地管理法》第 58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舊城改建」的內容,似乎是沒有意義的爭論;但也正因為大陸《土地管理法》的條文已將舊城區改建與公共利益的概念分別開來,日後民眾以《物權法》可是這個問題在大陸《土地管理法》第 58 條就有解決方法,按該條第二項規定: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
  • 19.
    題:
    宅基地使用權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7/15
    資料來源:
    容:
    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再查,大陸《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的規定,最終通過的《物權法》第153條對此的表述為:「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 20.
    題:
    台商如何透過新物權法融資及保障債權(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6/15
    資料來源:
    容:
    在《物權法》頒布之前,中國不是沒有關於物權的規定,但散見在諸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 21.
    題:
    宏觀調控調出的問題與考驗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明確規定: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 22.
    題:
    大陸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策略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內容 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以前,由於全國土地均屬國有,所以並無現代化的土地法制,到了1986年才由全國人代會通過《土地管理法》,其後並在1988年第一次修正,而在1998年進行第二次修正,使得大陸的土地管理進入一個嶄新的世代,對大陸的不動產經營開發有重大的影響,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 新《土地管理法》的實施,確定了新的用地管理制度: 1. 《土地管理法》修法之方向,主要是在原有共產主義無產階級專政的基礎上,加入了市場機制,也就是鄧小平所說的;
  • 23.
    題:
    進行大陸土地交易外商慎防觸法行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交易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如1998年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1990年的《避免觸犯非法轉讓土地罪 在大陸,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違法情況很多,對外商來說,可能構成犯罪的情形主要有: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確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大陸政府在其制定的土地管理法規中,明確規定了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必須滿足的法定條件。土地管理法規: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中關於土地管理的規定。
  • 24.
    題:
    當前大陸土地使用制度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房地產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一、新《土地管理法》對大陸土地使用制度的影響。 1998年8月29日,江澤民以第八號令發布了經過人代會常務委員會修正通過的《土地管理法》,並明訂從1999年1月1日開始實施。修正後的《土地管理法》,改變了大陸長期實行的「分級限額審批」用地管理制度,重新劃分了大陸中央與地方的土地管理權責。 《土地管理法》的新制度,對當前中國大陸的用地管理產生了三個作用: (一)控制了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總量,使得大陸由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數量,
  • 25.
    題:
    屬鄉村集體所有土地無法取得「土地使用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8/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大陸《 土地管理法》第 8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根據上開規定,大陸可以出讓的土地,僅限於城鎮國有土地,至於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 10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 26.
    題:
    銀行登陸與大陸台商授信風險評估(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2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1/10/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土地管理法》明文規定,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才有資格與台商簽訂合同。授權簽約土地的性質及授權簽約土地的大小 上述提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都有資格與外資企業簽約,但是《土地管理法》還明文規定,授權簽約土地性質及大小的不同權限。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上述三項補償費為該耕地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
  • 27.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9/15
    資料來源:
    容:
    其內容摘要如下:大陸為了懲治毀林開墾和亂佔濫用林地的犯罪,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將刑法第 342 條修改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8.
    題:
    地價評估的法令問題簡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內容一般有:(一)土地管理知識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知識;(二)土地估價理論和方法;(三)土地估價實務;(四)
  • 29.
    題:
    大陸投資房地產與納稅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土地均為公有:依大陸國有土地管理法規定,城市市區土地屬於全民所有,亦即屬於國有。
  • 30.
    題:
    如何在大陸登記房地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1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一)土地部份:根據大陸民法通則第74、80及81條對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規定,以及土地管理法第9、10及11條有關集體所有及國有土地的規定、國家土地局所發布土地登記規則等之規定,大陸的土地登記在登記的範圍上,主要是以土地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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