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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內政部修正「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
    類:
    焦點/政策法規/台灣
    刊登日期:
    2019/04/09
    資料來源:
    台灣法律網
    容:
    內政部修正「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
  • 2.
    題:
    歡迎臺商子弟 赴金門就學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其他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陸委會業於「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中,納入學生及其直系親屬簡便出入境條款,本部依據海基會調查臺商子女就讀意願人數,專案補助金門縣政府所規劃的國中、 入出境申請: 已入學學生及其直系血親可依「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向入出境管理局申請一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證。
  • 3.
    題:
    兩岸加入WTO與「三通」問題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2/15
    資料來源:
    容:
    以通航而言,雖為促進離島發展,藉由《離島開發建設條例》特別法,已先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然鑑於通航所涉及國防、政治及社會等不利於台灣地區之影響,法令上對於「通航」仍加以限制。
  • 4.
    題:
    金馬與大陸地區通航的具體措施與展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2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得先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不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法令限制,12月15日以台89秘字第35051號令發布《試辦金門馬祖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並自89年12月25日施行, 開放金馬與福建地區通航 一、 金門與大陸地區通航的具體內容 依據《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及其下游規章包括航政、港務、商品、經貿、海關、金融外匯、商品檢驗、動植物檢疫、港埠防檢疫等相關配套措施,綜合整體金門與大陸地區通航在經濟面具體實施項目有: (一)開放金門與大陸福建地區之客貨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