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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臨時工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8/15
    資料來源:
    容:
    也就是說只有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才能享受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待遇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跨省招用的農民臨時工一俟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即應返回其原戶口所在地,不得再停留,亦無所謂待業保險待遇,更不能享受職工依法「退休」的養老保險待遇。
  • 2.
    題:
    台商應否交納外地農民工的--待業保險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當地勞動局催促外商交納全體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待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問題,如不如期交納,已在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期論述,僅再以國務院有關「職工待業保險金」的規定分析,以供台商依法運作參考。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效力大 由於各地催交待業保險金的函文中常列舉了國務院、省或市縣人民政府有關待業保險金的法令依據,令台商望法而不知所措!因此,國務院於1993年4月12日發布的「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應是有關「待業保險金」交納的最高指導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