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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美貿易大戰衍生對臺商貿易 行為之刑事風險與辯護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10/20
    資料來源:
    容: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單位犯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在二十萬 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應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 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偷逃應繳稅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 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對其直 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應繳稅額在五百萬 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對其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2.
    題:
    淺談大陸臺籍幹部常見的薪資稅務與社會保險提撥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5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8/08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地區領薪人民幣8,000(等值約新臺幣40,000),則其個人薪資所應繳稅額為人民幣215元(此為在未扣除個人社保繳費及公積金繳費的情形下,若扣除的話,應繳稅額會更低,級距表如附件說明)。
  • 3.
    題:
    進口貨物如何避免走私犯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05/13
    資料來源:
    容:
    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4.
    題:
    台商大陸各分公司及發貨倉涉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海關運輸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作為倉庫型態,未有上開方式持有證明,而開立發票、及收取客戶貨款時,一旦受倉庫所在地稅務局查獲,其在該地之經營行為將被核定應繳稅額,責令繳納稅金及罰款,另外總機構仍須再依法繳納一次稅款。
  • 5.
    題:
    大陸增值稅節稅規劃的迷思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6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6/15
    資料來源:
    容:
    扣繳義務人採取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 10% 以上並且數額在 1 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6.
    題:
    派駐大陸員工個人所得稅課徵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4/15
    資料來源:
    容:
    連續居住滿 5 年的,應申報納稅,但其在境外已納稅額可以抵扣,抵扣額不得超過按國內方法計算的應繳稅額
  • 7.
    題:
    解析台商外銷轉內銷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1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3/15
    資料來源:
    容:
    《刑法》第153條、第154條規定: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准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製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大陸境內銷售牟利的,對單位判處罰金(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大陸境內銷售牟利的,對單位判處罰金(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12/15
    資料來源:
    容: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10%以上並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9.
    題:
    赴大陸工作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9/15
    資料來源:
    容:
    依據《刑法》第 201條規定,犯偷稅罪,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的10%以上不滿30%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過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繳稅額的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 10.
    題:
    中共新刑法規定那些情況構成破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走私罪:下列行為構成走私罪名:(1)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准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製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的。(2)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境內銷售牟利的。
  • 11.
    題:
    擅自內銷保稅貨物按走私罪處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10/15
    資料來源:
    容:
    設備等保稅貨物,未經大陸海關許可,且未補繳應繳稅額,即在大陸境內銷售牟利(內銷),可有刑事責任?或者以保稅貨物生產的產品等,未經海關許可並且補繳應繳稅額,不得在大陸境內銷售;如果違反上述規定而擅自銷售牟利的, 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人民幣(下同)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 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12.
    題:
    台商應依法從事由外銷轉內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海關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批准進口的來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的原材料、零件、製成品、設備等保稅貨物在大陸境內銷售牟利的,對單位判處罰金(●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應繳稅額,擅自將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在大陸境內銷售牟利的,對單位判處罰金(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13.
    題:
    大陸實施外資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制之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1/15
    資料來源:
    容:
    在一季度內,因應抵頂的稅額大於應繳稅額而未抵頂完畢時,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批准,依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計算,其計算方式如下︰ 當期應繳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額占本企業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含以上,且季度末應繳稅額出現負數時,按下列公式計算應退稅額︰1、當應繳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時︰ 當應繳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時︰
  • 14.
    題:
    走私的罪與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併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依照本法第151條第4款的規定處罰。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1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併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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