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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新修訂《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利的重要變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0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4/08/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於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賦予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的查閱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覆說明理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損害公司或者股東利益的行為,與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 2.
    題:
    中國大陸新修訂《公司法》加強監管有限責任公司治理的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9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24/07/17
    資料來源:
    容:
    新增影子董事、影子高級管理人員規則,規定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示董高從事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的行為的,與該董高承擔連帶責任;監事為違反忠實義務行為的公司歸入權的義務主體(第186條)。
  • 3.
    題:
    中國大陸新修訂的《公司法》對臺商經營的十二大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4/05/15
    資料來源:
    容:
    影響五:股東濫用權利,嚴重損害公司其他相關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新《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目的在防止股東利用控制的其他公司損害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情形。
  • 4.
    題:
    中國大陸《公司法》2023年修正重點介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4/05/15
    資料來源:
    容:
    其他股東有權要求公司回購股權 依新《公司法》第89條第3款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依新《公司法》第192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損害公司或者股東利益的行為的,與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 5.
    題:
    中國大陸新修訂公司法及刑法修正(十二)對臺商董監高管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3/15
    資料來源:
    容:
    所有中國大陸臺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應履行各自的忠實及勤勉義務,不得有「損企肥私」的貪腐行為,或者與關聯人有損害公司利益的不法行為,以免除了民事賠償責任之外,還有《刑法》加身之牢獄之災。
  • 6.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9/06/19
    資料來源:
    容:
    ●關於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4月28日公布,共6條,自同年月29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股東訴權(一):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利益,公司沒有提起訴訟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7.
    題:
    關於與他人合資成立公司如何維護合法權益的提問及回答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帳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 3、如公司目前董事、高管等損害公司利益的,或者股東會、董事會等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司章程的,可以收集有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8.
    題:
    淺談對賭協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6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1/19
    資料來源:
    容:
    以目前中國大陸的裁判實務來看,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富投資案中明確表示:投資方與被投資企業簽訂的對賭條款,因為違反了(1)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其他股東及債權人利益;(2)股東入股後不得抽逃出資;以及(3)股東只能尋法定途徑取得公司資產的規定;因此「違反法律、
  • 9.
    題:
    臺商如何正常合法從大陸退場?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5/12/08
    資料來源:
    容:
    但是,《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10.
    題:
    大陸公司監事會作用的發揮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03/20
    資料來源:
    容:
    監督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監督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其日常經營行為中是否遵守信託義務,勤勉、謹慎、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
  • 11.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4/03/20
    資料來源:
    容:
    2011]3號),第12條第1項刪除,並將該條修改為:「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 12.
    題:
    大陸上市公司的監事會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當公司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前述人員予以糾正; 4.
  • 13.
    題:
    公司法與三資企業法之銜接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規範關聯交易行為之規定 根據新《公司法》第21條之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 1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100年3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抽逃出資: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帳戶驗資後又轉出;(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
  • 15.
    題:
    大陸新公司法有關章程的特別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4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06/04/15
    資料來源:
    容:
    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第 148 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 16.
    題:
    大陸台商如何依法清算,終止運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既然一走未能百了,且大大損害公司名譽,那麼台商企業在大陸經營期間,如果遭遇資金緊張、經營不善、戰略調整、主營改變等等原因擬撤資,應如何依法平穩地清算撤資、
  • 17.
    題:
    在大陸金融保險業擔任董監事應負的職責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9/15
    資料來源:
    容:
    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5.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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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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