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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大陸台商可否按書審或同業利潤標準申報,降低稅賦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4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4/15
    資料來源:
    容:
    其中,「 定額徵收」係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係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 2.
    題:
    大陸對企業所得稅採「核定征收」方式的實務運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1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5/11/15
    資料來源:
    容:
    核定征收方式的辦法   稅務機關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有下述幾種方法:   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ㄧ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而定率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分類排隊,認真測算,並在此基礎上,按年從高直接核定納稅人的應納所得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