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除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每筆頁數:
時間查詢:
~
:::
共有1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3
  • 1.
    題:
    臺商轉讓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權之中國大陸課稅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3/07/17
    資料來源:
    容:
    間接轉讓中國大陸應稅財產所得在中國大陸可適用的稅收協定或安排情況; 8.
  • 2.
    題:
    中國大陸疫情防控期間稅收協定執行熱點問題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3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0/10/29
    資料來源:
    容:
    疫情防控期間稅收協定執行的相關問題,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於2020年8月14日公開解答,位於中國境內的居家辦公場所是否構成稅收協定中常設機構定義所稱“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營業場所” 常設機構是稅收協定中非常重要的概念,他主要用於確定締約國一方對於另一締約國企業利潤的徵稅權所爲境外企業雇主工作並以雇主名義簽訂合同,此類活動是否屬於稅收協定中規定的“在締約國一方代表締約國另一方的企業進行活動,這篇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專就疫情期間稅收協定執行熱點問題(例如常設機構重點影響是否屬於稅收居民企業)
  • 3.
    題:
    總部在義大利的公司前往中國大陸投資的相關稅賦為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8/11/02
    資料來源:
    容:
    課徵 課徵 註: 中國境內居住時間:與中國簽署稅收協定國家的居民為183天,無簽署的為90天。
  • 4.
    題:
    如何了解中國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之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8/06/05
    資料來源:
    容:
    但是香港或新加坡與大陸有稅收協定,大陸稅局仍可透過雙邊交換掌握稅源。 (2).
  • 5.
    題:
    中國臺商企業盈餘匯回臺灣的稅令遵循及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4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7/18
    資料來源:
    容:
    有關授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是可以參考國稅函[2009]601號【關於如何理解和認定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的規定。但臺商仍應注意稅總發〔2015〕128號的規定,即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或財產收益條款待遇的,稅務機關將於季度終了3個月內對該季度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情況進行抽查,同一條款的抽查比例不低於該季度享受該條款待遇非居民納稅人戶數的30%。
  • 6.
    題:
    2016年大陸臺商的投資機會與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02/24
    資料來源:
    容:
    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財產收益條款採申報制:非居民納稅人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的,可在納稅申報時,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申報時,
  • 7.
    題:
    關於台商投資企業股息收入的所得稅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9/15
    資料來源:
    容:
    居民個人股東可根據其居民身份所屬國家與大陸簽署的稅收協定享受稅收優惠。 (一) 對於香港澳門等地區的居民或其他稅收協定為10%的股息稅率的,應當按照10%的優惠比例直接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如個人股東的所屬國家為20%稅率的協定國家或與大陸沒有稅收協定的,公司應按20%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 由於大陸內地與台灣地區沒有簽訂任何稅收協定,應當按照20%的比例繳納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並由該內資企業在發放股息、
  • 8.
    題:
    台灣企業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的新規定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1/31
    資料來源:
    容:
    至於與大陸簽訂稅收協定國家的企業,其在大陸設立的辦事處,則仍不視為常設機構,因此可以免納入課徵企業所得稅。(五)稅收協定之待遇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申請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主要有兩類:第一類是代表機構根據稅收協定申請不構成「常設機構」。如果外國企業在大陸設立的代表機構專門從事以下六項業務的,不構成「常設機構」:1.
  • 9.
    題:
    台商派駐大陸人員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範圍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1/31
    資料來源:
    容:
    在大陸境內無住所,但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大陸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的個人,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內,在大陸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183日的個人,其來源於大陸境內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並且不由該雇主在大陸境內的機構、台灣與大陸並未訂定稅收協定,因此根據此項規定,下表居住天數係以90日作為劃分標準。
  • 10.
    題:
    大陸稅總明確 導管公司不屬於稅收協定中 之“受益所有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5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1/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近年對外簽署的許多稅收協定均已寫入 “ 受益所有人 ” 的概念,但由於過去大陸對於境外稅收管轄權並不強勢,所以中外稅收協定執行實際情況對此概念涉及的不多,所以稅務部門之前對該概念並未進行明確。很多企業的目光投向了相對優惠的稅收協定政策。 大陸稅務總局為了防止稅收協定濫用及爭取稅收管轄權,再次對稅收協定 “ 受益所有人 ” 概念進行明確,但這也讓許多外商企業想利用導管公司相受稅收協定的夢想破滅了。
  • 11.
    題:
    如何正確適用中國大陸租稅協定之股息匯出優惠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7/15
    資料來源:
    容:
    2009)21 號函,“關於執行稅收協定股息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於申請適用租稅協定中股息優惠稅率的說明如下: 首先,該通知明定可享受稅收協定的納稅人需為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稅收居民並需為相關股息的收益所有人,且該股息應是按照中國國內稅收法律規定確定的股息、在取得股息前連續 12 個月以內任何時候均符合稅收協定規定的比例 ; ( 以香港控股公司為例,至少需持有大陸外資企業 25 &之股權 )需以公司型態連續 12 個月持有符合規定之持股比例,方可享有稅收協定之股息優惠稅率。
  • 12.
    題:
    大陸關聯交易稅務查核對境外公司操作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3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1/15
    資料來源:
    容:
    在企業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時,稅務機關可依據不具合理商業目的的濫用稅收優惠、濫用稅收協定、濫用公司組織形式、利用避稅港避稅及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等避稅安排,啟動一般反避稅調查。
  • 1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 《關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執行稅收協定和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4】97號,2004年7月23日函,自2004年7月1日起執行。
  • 14.
    題:
    大陸台商應注意的最新稅務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應在2000年6月30日前,持能證明其稅收協定締約國居民身分的有效證件,到開立儲蓄存款帳戶的儲蓄機構辦理確認稅收協定締約國居民身分的手續,以便對活期存款結息時,按照稅收協定規定的稅率計算代扣代繳儲戶應納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對2000年6月30日前,仍未到儲蓄機構辦理確認稅收協定締約國居民身分手續的外籍儲戶,各儲蓄機構在對其活期存款結息時,一律按20%的法定稅率計算代扣代繳儲戶應繳納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若無法鑒別儲戶的國籍,而對於稅收協定締約國儲戶確實無法按其適用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
  • 15.
    題:
    個人在大陸銀行的存款利息是否需繳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3/15
    資料來源:
    容:
    外國籍居民取得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可以享受有關稅收協定規定的限制稅率待遇,但須按有關規定填報《外國居民享受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待遇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為其簽發的居民證明,直接向儲蓄機構辦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手續。從2000年11月1日起,外國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必須接受要求填報《外國居民享受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待遇申請表》。三、對於「非稅收協定締約國」的外籍居民和台、港、澳居民個人,取得的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應依照「國務院」頒佈的《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10. 篩選條件裡的指定欄位,若未設定為篩選用途時,一律視為錯誤返回,不進行檢索。若指定欄位是內定欄位,且形態為文字串時,只能用在等於或不等於的運算,若用在有小於或大於的運算時,其結果將不固定(採用浮動 ID 比對)。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