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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3/12/20
    資料來源:
    容:
    中國大陸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11月23日公布,共41條,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農用地使用權限: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辦理轉用審批手續。
  • 2.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1/08/04
    資料來源:
    容:
    三、農地管理:國家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 四、綠色發展:國家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則,構建以高品質綠色發展為導向的新型農業補貼政策體系。
  • 3.
    題:
    面對中國大陸新修訂《土地管理法》,臺商應有的認知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所謂「三塊地」,是指農村地區的「農用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2014年中央1號文件對農村土地改革定了調,一是穩定承包權,另一是放活經營權。
  • 4.
    題:
    建設用地合作開發合同爭議之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4/15
    資料來源:
    容:
    又或非法擅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其地上新建設施即應限期拆除,並處以非法所得 50% 以下的罰款。
  • 5.
    題:
    投資大陸房地產的稅與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0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12/15
    資料來源:
    容:
    12 、土地有償使用費指在批准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時,向取得出讓等有償使用模式的新增建設用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純收益。
  • 6.
    題:
    大陸台商對用益物權的應有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Ⅲ、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 7.
    題:
    向村委會買(租)地蓋廠房引起的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註:如為農用地,尚應經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二)村委會以集體土地入股,由村委會與外商合資共同成立企業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與其他單位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參見《土地管理法》第60條第1款)。
  • 8.
    題:
    大陸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策略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將土地按用途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農用地從事建設的發展權屬於國家。 2.農業用地審批,除管線工程、基礎設施等項目用地,在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得農用地轉用實施審批,具體項目由市、縣政府批准。
  • 9.
    題:
    進行大陸土地交易外商慎防觸法行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非法佔用耕地罪 大陸《刑法》第342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1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9/15
    資料來源:
    容:
    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將刑法第 342 條修改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併處或者單處罰金。
  • 11.
    題:
    大陸地區新土地管理法及刑法(部份條文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兩岸資訊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制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
  • 12.
    題:
    大陸新土地管理法的政策意涵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國土整治與環保要求編製土地利用之總體規劃,且按農用地、建設用地及未利用地區分並嚴格管理,並由「國務院」 至於農用地變更用途方面,「國務院」、省、直轄市及自治區(以下簡稱省級單位)批准公共工程之建設用地,涉及變更農用地為建設用地者,必須由「國務院」批准。另外,徵用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外耕地超過35公頃或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為建設用地者,000畝以上才需由「國務院」審批差別甚大,縣、市政府已無農用地變更權利。
  • 13.
    題:
    大陸新舊土地管理法主要不同比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缺乏建設用地宏觀調控和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限制:只要企業(含內、外商)看上某塊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並區分為 農用地:含耕地、林地、草地、農用水利地、養殖水面等;?交通水利用地、軍事用地; 未利用地,即農用地、建設用地以外之土地。3.建立農用地轉非農建設用地的二級審批制度(第44條)。原土地的四級限額分級審批農地轉建設用地,已經改為農用地轉建設用地限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審批的二級制,但對於規劃屬於建設用地的則維持原四級限額分級審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