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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9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5/05/14
    資料來源:
    容:
    林業經營者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家庭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方,以及通過流轉獲得林地經營權的受讓方。
  • 2.
    題:
    【中國法令】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類:
    焦點/政策法規/大陸
    刊登日期:
    2024/07/09
    資料來源:
    台灣法律網
    容:
    【中國法令】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 3.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4/02/19
    資料來源:
    容:
    二、加強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加大住房租賃開發建設信貸支援力度,支援商業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工業園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依法合規新建;滿足團體批量購買租賃住房的合理融資需求;支持發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完善住房租賃相關企業綜合金融服務。
  • 4.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23/04/19
    資料來源:
    容:
    承包方案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內容合法;(二)程序規範;(三)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合法權益;(四)不得違法收回、調整承包地;(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五、經營權互換:為了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承包方之間可以互換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不同承包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 5.
    題:
    中國大陸《土地管理法》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再合法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或出租給農民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之人。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政府土地規劃,於辦理登記,並經過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同意後,即可出讓或出租使用權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使用,且使用人可以將使用權轉讓、互換或者抵押,本次修法將開放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權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之人,藉由本次的修法,應可合法化集體用地的使用權,
  • 6.
    題:
    面對中國大陸新修訂《土地管理法》,臺商應有的認知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增加規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並經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直接使用,同時使用者在取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之後還可以通過轉讓、互換、抵押的方式進行再次轉讓。
  • 7.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土地管理法》有關農地流轉入市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0/03/18
    資料來源:
    容:
    並增加規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依法登記,且經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直接使用,同時使用者在取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之後還可以通過轉讓、互換、抵押的方式進行再次轉讓。 (二) 通過程序: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 8.
    題:
    臺商對農地承包經營權應有之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0期/企業經營實務
    刊登日期:
    2018/01/25
    資料來源:
    容:
    農村土 地承包法》第5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 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 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 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地承包權與農地承包經營權有別中國大陸的農村集體土地權利可分為三層, 第一層為所有權,是屬於勞動群眾農民集體經濟 組織所有;第二層為集體土地承包權,亦即農地 承包權,是由身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分子的農 村家庭,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農地耕作承 包權;第三層是農民家庭將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 織承包之耕作權利的經營權,
  • 9.
    題:
    談「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2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7/05
    資料來源:
    容:
    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不知內部承包合同糾紛。至「有效之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之仲裁條款或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之請求仲裁之協議。
  • 10.
    題:
    房地產相關法規介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2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7/05
    資料來源:
    容:
    在法律制度中,大陸雖然與臺灣一樣同屬大陸法系國家,但制度迴異於臺灣,其土地之所有權分屬國家或集體經濟組織,一般自然人或法人僅取得土地之使用權,再者另有地上建物之相關重要內容,因此要對大陸之房地產進行深入了解須先對其相關法規進行了解。
  • 11.
    題:
    繼承人如何申辦被繼承人在大陸土地權利之繼承事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3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13/09/03
    資料來源:
    容:
    原則上,土地的所有權人若不是「國家所有」,就是由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但一般人仍可經由取得「使用權」的方式,在一定年限內合法使用土地,合先敘明。
  • 12.
    題:
    2012年台商如何掌握大陸內需市場的政策及商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03/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大陸土地所有權是採「公有制」,一般而言,城市土地係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市郊及農村土地則為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前者可簡稱為「大公」,後者則為「小公」。
  • 13.
    題:
    大陸農村市場:冷靜看老實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5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3/15
    資料來源:
    容:
    而這種特性,主要來自大陸農村的傳統體制,即存在已久的「集體經濟」。在村委書記、村長包攬一切的情況下,家家戶戶的農民,時時關注著「分配是否公平」的問題。
  • 14.
    題:
    向村委會買(租)地蓋廠房引起的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有權主體只可以是國家,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只可以是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不得為個人或企業所有。 為維持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並合理使用土地,大陸逐漸發展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制度--國有土地所有權衍生出國有土地使用權、換言之,即使大陸人,只要不是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亦不得購買集體建設用地,否則該購買協議無效,所購買土地亦無法辦理過戶。應給土地補償費,但補償對象是所有權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在本案中,由於甲無法取得集體土地所有權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
  • 15.
    題:
    台商如何透過新物權法融資及保障債權(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6/15
    資料來源:
    容:
    參照《物權法》第201條),集體所有的土地僅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集體建設用地未變更為國有土地之前 原則上僅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或其成員使用,故有資格購買該拍賣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似僅限於集體經濟組織,一般私人或外商是不能購買的,如此競買人數少,拍賣獲償的難度將提高,因此,雖然法律上雖允許鄉鎮、村企業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設定抵押,
  • 16.
    題:
    一張一弛,克制容忍的商戰智慧(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1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6/11/15
    資料來源:
    容:
    人民革命力量以發展成十分優勢的力量,全民和集體經濟在國民經濟中也佔據了領導地位,革命和建設高潮此起彼伏,方興未艾,所以合作化的規劃要分別不同地區規定發展的速度」。
  • 17.
    題:
    談大陸農村土地承包法之政策背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5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7/15
    資料來源:
    容:
    到了1999年大陸第9屆全國人代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 18.
    題:
    屬鄉村集體所有土地無法取得「土地使用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8/15
    資料來源:
    容:
    僅限於城鎮國有土地,至於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 10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 19.
    題:
    新《工會法》中職工參加企業的「民主管理」是何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12/15
    資料來源:
    容:
    按大陸憲法第16、第17條雖規定了國有企業和集體經濟組織職工可以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但這是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必然結果;也是大陸人民當家作主,工人是公有制主人翁的必然結論。
  • 20.
    題:
    大陸投資房地產與納稅實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6/15
    資料來源:
    容:
    主管機關是否有權批租,如無權批租是否可以補正,例如農民宅基經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城市居民不能購買;2.
  • 21.
    題:
    兩岸經濟整合的限制因素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2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12/15
    資料來源:
    容:
    鼓勵城鄉個體經濟戶及私營工商企業發展,個體經濟與私營經濟,當然亳無疑問是私有制的一部份,甚至一直被大陸當局認為係「社會主義公有制」組成部份的「集體經濟」(主要是「城鄉企業」)部門,實際上也漸趨近於私有制的性質。
  • 22.
    題:
    宏觀1999年大陸經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1%;集體經濟投資人民幣4,190億元,與前年持平;居民個人投資人民幣3,967億元,成長6.
  • 23.
    題:
    大陸地區新土地管理法及刑法(部份條文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兩岸資訊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民政府無價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第六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舉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人股、聯營等形或共同舉辦企業的,
  • 24.
    題:
    大陸新土地管理法的政策意涵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應按省級單位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2年未使用,經原批准單位批准,由縣以上單位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原屬集體經濟土地,應交原單位復耕。加強土地執法及國有資產管理(三)加強管理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 由於集體所有制土地,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 25.
    題:
    大陸新舊土地管理法主要不同比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農民集體土地允許由非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農業生產(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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