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劉憶涵
-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 問題內容
您好,我是台灣人,來美國留學完成牙醫博士學業,並擁有美國牙醫師執照,曾在美國自行開業並具有七年以上工作經驗,從未在台灣取得台灣醫學院學歷、台灣牙醫師執照及工作經驗。我的問題是:
1. 若想到大陸執行醫療業務,該如何取得合法的行醫資格或執照呢?
2. 若想到大陸開設私人診所是否可行?需具備什麼的資格及條件呢?
萬分感謝您百忙中抽空問覆,謝謝您!
- 問題回覆
1. 您的國外行醫執照與工作經歷須先經過中國大陸的「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再依規定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具體條文,限於篇幅無法一一羅列。請參閱中國大陸國家衛生和生育委員會頒佈的《關於臺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 目前外資的醫療機構的規模與設備及人員配置只要符合現行的相關規定即可設立。
此外對於國人,中國大陸政府還有特別規定。限於篇幅,具體的條文請參閱中國大陸國家衛生和生育委員會頒佈的《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醫院管理暫行辦法》
具體到牙醫診所,其相關規定請參與中國大陸國家衛生和生育委員會頒佈的《診所基本標準》中「口腔診所」的章節。
建議您在確定設立診所的城市後,到當地的職能部門諮詢更具體的細則。
- 回覆者
台商張老師:洪清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