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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1.
    題:
    中共擔保法上保證人身分上之限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9/15
    資料來源:
    容:
    國家機構」包括地方政府,忽視國家與地方分屬不同法人格之法理,與行政法之解釋適用不符,亦值得批評。」如有違反,依同法第214條之規定,必須責令取消保證,董事、經理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亦即該保證對公司不生效力。公司法》的規定顯然較為週全,也符合公司與公司負責人分屬不同法律人格之法理。即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保證;又同法第29條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保證人訂立書面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
  • 332.
    題:
    開拓大陸市場的最新行銷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行銷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反不正當競爭法》及1999年3月15日通過的新修訂《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合同法第十八章為技術合同的規範,台商可針對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服務訂定合同,特別是合同法第324條規定,訂定技術合同的內容應包括技術情報及資料的保密條款,這就提供了對專有技術保護的法律依據。
  • 333.
    題:
    違約金的性質與作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7/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合同法》第114條對法定違約金的廢除,實質上是對違約金本質理解上的一大轉變,即違約金只是一種損失賠償的違約責任形式,大陸《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另須補充說明的,違約金對其他違約責任形式並沒有排斥性,大陸《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
  • 334.
    題:
    大陸立法法實施對台商法律適用疑慮之釐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6/15
    資料來源:
    容:
    (2)法律解釋之效力:依第47條之規定,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做成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 335.
    題:
    企業未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效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且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
  • 336.
    題:
    台商對技術合同的基本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自民國88年10月1日起大陸新的《合同法》已正式施行了,而自1981年起陸續施行的《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以及《技術合同法》亦於同日一併廢止。台商赴大陸投資,都免不了要簽訂各種經濟合同,尤其近年來許多高科技產業已將觸角延伸至大陸沿海地區,並在當地設立許多廠房,因此,台商應特別注意新《合同法》中有關「技術合同」的相關規定,以確保台商的投資權益。
  • 337.
    題:
    簽訂無名合同如何適用法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5/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大陸《合同法》中所列舉的有名合同僅有十五種,如果在大陸所簽訂的合同在這十五種之外的, 1998年3月大陸所頒布的《合同法》,在分則中所規定的有名合同僅有買賣、供用電氣水熱力、由於大陸合同法在立法時,僅將一些現實生活中適用較多的,帶有普遍意義的,較為成熟的在合同法中加以規定。主要的法律依據為大陸《合同法》第124條。該條規定:「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
  • 338.
    題:
    當事人申請訴前扣船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根據《民事訴訟法(試行)》第92條的規定於1989年5月20日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的申請,同時請求法院按同法第93條規定判令扣押被告已提供的25萬美元的擔保函。
  • 339.
    題:
    新合同法對商業祕密的保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大陸新合同法已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結合1981年經濟合同法、1985年涉外經濟合同法及1987年技術合同法「三合一」的合同法,頃被台商張老師評選為「1999年大陸台商十大經貿事件」之一,可見其對台商的衝擊與影響頗大。
  • 340.
    題:
    1999年大陸台商十大經貿事件出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第五、「三合一」合同法正式生效實施。 新合同法於3月15日通過,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經濟合同法》(1981年)、《涉外經濟合同法》(1985年)、《技術合同法》(1987年)在新法實施時同時作廢。
  • 341.
    題:
    大陸《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對台商權益的影響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僅對補償範圍有明確的界定之外,其他規定還是很籠統,尤其對台商人身自由安全的保障,只是以「除不同法律規定外,不得對台胞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交待過去!
  • 342.
    題:
    《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之後的台商仲裁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1/15
    資料來源:
    容:
    1985年3月21日通過的《涉外經濟合同法》第37條規定:「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 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合同法》廢止了《涉外經濟合同法》。對於仲裁,《合同法》第1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顯然《合同法》第128條區分涉外合同和涉內合同,並給予當事人不同的仲裁權益。
  • 343.
    題:
    承包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應當履行申報登記手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但因為不具備法定的形式要件,承包合同不但無效(請參照今年10月1日起生效的新《合同法》第52條第五項),而且按照外貿部和國家工商局的上述規定,還要受到行政處罰。但是,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發布的《關於適用(涉外經濟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答》的第5條第二款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如果是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對另一方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而遭受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 344.
    題:
    買賣標的物所有權轉移與風險承擔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新合同法於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台商在大陸從事貿易、經常使用買賣合同(原稱購銷合同),對於這部三合一合同法(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自應予以重視。新合同法自第130條至第175條,共有46個條文規範買賣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舉凡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合同訂立、
  • 345.
    題:
    台商對新《合同法》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法》是規範市場交易的根本大法,其施行對來往於兩岸間的台商而言,合同訂立的形式 為了推動交易的發展,新《合同法》(第10條)原則上允許當事人可以靈活選擇以口頭、書面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此外,雖然非《合同法》所直接規定,台商與大陸簽約,仍應注意幾點與合同效力及當事人責任有關的事項: 為了保護經濟上的弱者,《合同法》第39條參照了先進國家的法例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因為無法證明對方利用經濟優勢強加於台商,難以訴諸《合同法》關於格式合同或「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第54(
  • 346.
    題:
    中共三資企業有關出資額轉讓之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出資額轉讓的程序 以轉讓的法律根據而言,一是中國大陸《涉外經濟合同法》規定准許合同轉讓,該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者的,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 347.
    題:
    受中方委託購置設備有關的付款事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訂定合同日期若為10/1/99後,應遵行中方10/1/99生效之合同法
  • 348.
    題:
    新合同法對台資企業的影響(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8/15
    資料來源:
    容:
    廢止現行三個合同法 大陸的民法通則一直到1986年才提到「債」的觀念,而經濟合同法卻早在1981年即已經訂立;也就是說,大陸的修法習慣都是先有了實務行為,然後再慢慢建立相關的理論。這次的合同法修訂也不例外,修訂的主要原因是:有許多合同上的實務問題,已無法由現行的三個合同法(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來解決,故有統合、更新合同法的必要。
  • 349.
    題:
    內銷買賣合同中「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將於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合同法」其中買賣合同章第134條新訂了:買賣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規範本條文的成立要件,否則即將在合同法施行後製造出許多的「買賣紛爭」。本文試將兩岸債權物權化的有關規定作一簡單的比較,並就合同法第134條可能延伸出來的問題作一探討,冀望台商能關心、此條文雖與大陸合同法第134條的動產買賣所有權保留條款的構成要件看似一樣,然我國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規定了:然而合同法第134條確沒有讓人公認的登記程序,未來在施行本條文將面臨的紛爭可以預期。
  • 350.
    題:
    新合同法對台資企業的影響(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其中最重要的除了憲法修正案之外,就屬合同法。大陸早從1981年起,就想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合同法,而終於在今年(1999年)3月15日通過且發布,並決定在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合同法的實施,將對投資大陸的臺商造成莫大的衝擊,所以每位臺商都應該在新合同法正式實施之前,先對它有一些基本的認識。 《合同法》是規範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中國有三部有關合同的法律,分別是一九八二年頒布的《經濟合同法》、一九八五年頒布的《
  • 351.
    題:
    「其他形式」的合同有那些情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大陸新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可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為之。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本人可以理解,且合同法中對於書面形式也有規定;至於其他形式到底有那些情形?■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大陸新合同法第10條第1 款對於合同的形式規定了書面、口頭及其他形式三種;至於其他形式則未明定,惟依合同法內容及其他法律規定觀察歸納所得,所謂其他形式大抵可以包括公證形式、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的合同形式,且依新合同法第33條規定,當事人於簽訂確認書時,合同即告成立。
  • 352.
    題:
    新合同法商用的主體與客體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6/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大陸新合同法已經公布,據了解將於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新合同法對於哪些人、哪些事物可以適用?它與已往的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適用的主體與客體有何不同?請分別予以說明。■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大陸新合同法於1999年3月15日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 353.
    題:
    大陸新合同法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新合同法所訂立的內容是以過去三個合同法(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的既有內容為基礎,在制定中盡量保留法律本身的連續性與穩定性,但是對於實際操作中的內容有缺陷的加以揚棄,同時也將過去在合同法實務中行之有效的行政法規及「
  • 354.
    題:
    論大陸新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9年3月15日通過《合同法》,並將於同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原自1981年底開始施行多年的《經濟合同法》則一併廢止。新通過的《合同法》除增加「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為瞭解應如何簽訂有效的合同,而不致發生無效或得撤銷的事由,就應對於甫通過的《合同法》中,關於合同的效力乙節,至少應有一般的認識。無效合同 依大陸《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一)一方以詐欺、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 355.
    題:
    淺談格式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 此次大陸新合同法的制定,將原來僅適用於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格式合同,說明義務、無效事由、解釋原則等,都要適用新合同法中有關格式條款的規定,以資作為定分止爭的依據。格式條款的意義 新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無論如何,只要符合新合同法第39條第2款之要件,不管其表現的形式、態樣,都是格式條款。各國立法一般都使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負擔一定義務,新合同法第39條第1款對此也作出了這種規定,亦即提供格式條款之一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 356.
    題:
    如何簽訂經濟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4/15
    資料來源:
    容:
    老師諮詢解答 依1982年大陸《經濟合同法》第2條規定:「經濟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再依該《經濟合同法》第6條規定,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此應注意,1999年3月15日《合同法》正式通過,並將於同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原先《經濟合同法》一併廢止,但在廢止之前,仍可適用。當然,有關《經濟合同法》與《合同法》在合同效力部份分為「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兩個階段。
  • 357.
    題:
    大陸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另外,在上述同法的第5條也規定了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的保密事項,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可採「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之規定來賠償用人單位之經濟損失。
  • 358.
    題:
    同屬一個母公司的兩個子公司是否應該相互承擔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大陸《經濟合同法》第6條、《民法通則》第38條、第84條第二款,第117條第一款、第130條之規定,該院於1994年12月26日判決如下:一審判決把兩個依據不同法律設立的不同法人混為一談。本案的有關法律關係發生在台灣,而台灣內田公司尚未消滅,一審法院將無辜的我公司列為第二被告,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 359.
    題:
    從寇健明間諜案,談中共的刑事偵察、檢查及審判體制(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雖只有有期徒刑的處罰而已,但依同法第一百十三條規定,觸犯上述間諜罪,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而中共國家安全機關依同法第四條規定,在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案時,也屬公安機關。因此,中共國家安全部在偵查本案時,即得依同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先行拘留寇健明等人,再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而依同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而依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而中級人民法院則依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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