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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6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06/15
    資料來源:
    容:
    《允許產自台灣地區進入大陸的水果種類》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05 年第 83 號, 2005 年 5 月 23 日頒布,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內容摘要如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產自台灣地區進入大陸的水果種類從 12 種增加到 18 種,具體包括:菠蘿、香蕉、番荔枝、木瓜、楊桃、芒果、番石榴、蓮霧、
  • 392.
    題:
    大陸台商如何依法清算,終止運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據大陸、香港及台灣地區的報導,台灣上櫃公司欣錩國際在大陸深圳轉投資的康貝斯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貝斯)民國 94年2月底因全部台籍管理人員棄廠返台,
  • 393.
    題:
    台商大陸投資風險防範經驗 ( 下 )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風險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地區有關單位請求協助:台商可透過在台之親屬及友人,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經濟部大陸台商經貿服務中心及全國工業總會請求協助。
  • 394.
    題:
    台灣法院裁判可以在大陸強制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3/15
    資料來源:
    容:
    三、台灣地區法院所作成的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調解書、支付命令及仲裁機關所作成的仲裁判斷,1998]11號通過的《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1999年4月9日法釋[1999]10號發布的《關於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調解書或者有關機構出具或者確認的調解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2001]13號發布的《關於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復》在大陸地區作成之民事確定裁判、民事仲裁判斷、不違背台灣地區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於對等互惠原則下,
  • 395.
    題:
    台商收養大陸棄嬰應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1/15
    資料來源:
    容:
    有關認可收養子女的事項,係屬非訟事件,其在台灣地區收養者,須依非訟事件法、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如欲收養大陸地區子女,則除上述法律外,尚須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收養之處理方式而設之行政規則,並非法院認可台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棄嬰為養子女之法律規定,合先說明。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設籍地區之規定;條例第 65 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收養大陸地區人民為養子女,除依民法第 1079 第 5 項規定外,
  • 396.
    題:
    個人財產對外轉移有了合法的外匯管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12/15
    資料來源:
    容:
    對於台灣地區的居民而言,要合法繼承大陸財產後的對外轉移,也必須適用同樣的規定。
  • 397.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9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1/15
    資料來源:
    容:
    移民轉移是指從中國內地移居外國,或者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定居的自然人(以下簡稱移民),將其在取得移民身分之前在中國境內擁有的合法財產變現,繼承轉移是指外國公民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繼承人)將依法在中國境內繼承的遺產變現,將依法繼承的境內遺產變現, 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在台灣地區居民的有效身分證明和其他出入境證件。
  • 398.
    題:
    外資併購大陸公司的程序及限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7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9/15
    資料來源:
    容:
    依第16條規定:「受讓方為外國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受讓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布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第2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者併購境內其他地區的企業,參照本規定辦理。
  • 399.
    題:
    宏觀調控政策對房地產的衝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常常以在台灣所認知的文字去看大陸的法律與規定,殊不知經過60年的共產教育,大陸所使用的中文不但已改為簡體字,而且每一個字詞的定義也跟台灣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台灣地區所謂的「窩心」是感激的用語,但是在大陸卻是嫌惡的用語。
  • 40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5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7/15
    資料來源:
    容:
    本規定僅允許設立辦事機構,不允許代理機構或編輯部,而台灣地區的機構也同時適用。
  • 401.
    題:
    大陸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策略之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推動改革開放雖然已逾二十年以上,但是台灣地區的民眾總覺得大陸仍然是一個實施共產主義無產階級專政的地方,同時大陸也是一個人治重於法治的社會,所以到中國大陸去做生意,首重人脈之建立,
  • 402.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第46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保險公司在內地設立和營業的保險公司,比照《條例》和本細則;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行政協議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 40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5/15
    資料來源:
    容:
    境外基金會得在大陸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本條例所稱境外基金會,是指在外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合法成立的基金會。
  • 40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1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3/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中國設立的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的,參照本辦法執行。但對香港及澳門則做出有特別規定: 一、 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以合資形式設立音像製品分銷企業。
  • 405.
    題:
    赴大陸設置辦事處有關稅務的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2/15
    資料來源:
    容: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准自應納稅額中扣抵。
  • 406.
    題:
    歡迎臺商子弟 赴金門就學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其他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臺商子女赴金門就學之有關事項如下: 入學資格: 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投資事業之負責人及所聘員工的子女(須具備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就讀學校: 縣立金湖國小、縣立金城國中、國立金門高中、國立金門農工。 入學方式: 就讀國中、小:臺商子弟 ( 含曾在大陸地區及臺灣地區就讀者 ) ,均憑學歷證件 ( 小學畢業證書影本,中、小學在學證明或成績單逕向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提出入 ( 二 ) 原就讀臺灣地區學校之學生欲至金門就讀者,根據基測成績 參加聯合登記分發入學。
  • 407.
    題:
    大陸開放外資辦學臺灣補教業摩拳擦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由於補習班以及私人教育機構的充斥,台灣地區的教育產業若無法國際化,則必然被迫朝向微利化及大者恆大的方向前進。
  • 408.
    題:
    探討有關《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管理暫行辦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本辦法第5條有關台協會的業務範圍,除一般大家耳熟能詳的業務外,其第四小項:「促進當地與臺灣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其他相關規定的條文,如慶典活動、換屆;如接待臺灣地區重要團組和人士來訪,應事先向所在地業務主管單位報備等,其實在本辦法未公布前,各協會均已奉行遵照。
  • 409.
    題:
    老公贈與二奶的財產可否要回?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無償贈與的撤銷時效 (三) 台灣民法親屬編的規定 台灣地區的婚姻制度,也是實行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原則,同時為了制止包二奶的惡習,保障台商配偶的合法權益,民國91年6月26日修正公布的民法親屬編特別增訂1020條之1第1項規定:
  • 410.
    題:
    在大陸地區設立公司應如何避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9/15
    資料來源:
    容:
    在BVI設立Paper Company作為投資大陸地區的控股公司,是否有需要考慮在香港地區或台灣地區再設立一個公司,最主要的考量點有二:一,運往大陸地區的產品利潤是否偏高?前者可以在香港另行再設立Paper Company,作為台灣(美國)--香港--大陸地區的轉口貿易,將銷售利潤留在香港,香港地區公司的所得稅率低於台灣地區;稅後利潤匯回原投資地時,可以不需要再設立另依各公司,BVI地區的公司可以在香港任何銀行開戶。
  • 411.
    題:
    在大陸金融保險業擔任董監事應負的職責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9/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大陸投資設立公司的,也可准用以上之《暫行規定》。
  • 412.
    題:
    大陸地區員工來台受訓的相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8/15
    資料來源:
    容:
    同時貴公司申請內容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貴公司必須為台灣地區最近一年度營業額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之公司,且公司或董事、監察人或持股20%以上之股東在大陸地區投資金額30萬美元以上。 所謂跨國企業是指在二個以上國家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其母公司或本公司在國外,且在台灣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1)申請前一年於全世界資產達20億美元以上。
  • 413.
    題:
    大陸人民銀行嚴控房地產貸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3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7/15
    資料來源:
    容:
    購買第一套自用住宅的民眾所申辦的個人住房貸款,各商業銀行仍應執行現行的優惠住房貸款利率,以及首付款(即台灣地區所稱之自備款)比例不低於20%的規定;若是購屋者係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同時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而借款人所購買的商業用房必須是竣工驗收的房屋,也就是不得以樓花(即台灣地區所稱之預售屋)辦理貸款。
  • 414.
    題:
    大陸保險市場之挑戰及經營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3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7/15
    資料來源:
    容:
    我國在89年9月27日始發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准許台灣地區保險業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保險相關商情的調查及資訊蒐集,並於2002年8月開放保險業以直接投資方式赴中國大陸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 415.
    題:
    大陸法院強化對購屋消費者之保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2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6/15
    資料來源:
    容:
    對房屋及土地等不動產的觀念、政策也就與台灣地區大不相同。即使到了1980年代改革開放之後, 台灣地區的房地產衰退期已長達10年以上,許多建築投資業者紛紛轉進大陸,甚至認為反正共產黨房地產法令不健全,地產涉訟案件的審理標準作了一些新規定,它的內容已經和台灣地區相關規定極為接近,有意到大陸投資經營房地產的業者,以台灣地區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為例,明文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與房地產交易有關的法令也會加重對消費者傾斜的程度,而且它的力度與台灣地區的相同法令相比較,對發展商的要求只有更嚴格不會更寬鬆,
  • 416.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6/15
    資料來源:
    容:
    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等四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 商務部於2003年5月20板卷產業向原外經貿部提出了對原產於俄羅斯等四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進行反傾銷調查的申請。調查機關於3月22日,通過中國大陸鋼鐵協會向「台灣地區鋼鐵工業同業公會」和「台灣地區工業總會」遞交了立案公告和申請書的公開部分。 六、分析結論 七、初裁決定 原產於俄羅斯四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冷軋板卷存在傾銷,對中國大陸冷軋板卷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 417.
    題:
    房地產在中國的商機挑戰及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1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5/15
    資料來源:
    容:
    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現況 相較於台灣地區房地產連續十年的衰退,中國大陸近幾年來房地產市況,無疑的是讓台灣的房地產業者羨慕不已,在整個房地產週邊服務業當中,算是起步較早也較為社會認知的領域之一,而台灣地區的主要房屋仲介品牌,如信義房屋、住商房屋、中信房屋等業者,也都早已將觸角伸向中國大陸,紛紛在上海設立分店或分公司。幾乎上海地區有六成以上的房屋是由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比例比台灣地區還要高,尤其是新建商品房小區,幾乎全部透過招標方式委由物業管理公司來進行房地產的管理維護。
  • 418.
    題:
    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及其業務範圍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1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5/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地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它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或與大陸地區人民、」而所謂「投資」依台灣地區《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所稱在大陸地區投資,係指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它機構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而言:一、在大陸地區出資。其中限定常駐代表機構僅能從事「非直接經營性活動」,故並不屬於台灣地區前揭許可辦法中所謂之「投資」,而並不需要經許可或申報。
  • 419.
    題:
    大陸信用狀接收實務與教戰守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台財融第0901000261號令)《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第2條及第5條修正條文規定,台灣地區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Branch)得收受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構所開來信用 簡言之,只要台灣地區出口商是以境外公司(OBU)名義接單/收受信用狀,且 貴公司往來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與OBU信用狀操作方式:OBU受益人信用狀得逕發台灣地區銀行,但DBU受益人信用狀卻不得逕發台灣地區銀行,依台灣政府規定,仍需間接經第三地區第三者銀行來台(台灣DBU與大陸銀行直接通匯部份,
  • 420.
    題:
    2003年兩岸經貿關係與大陸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8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2003/02/15
    資料來源:
    容:
    在人員往來方面,截至91年12月底止,台灣地區赴大陸地區旅行人數累計已超過2,600萬人次,在金融方面,截至91年12月底止,台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對大陸間接匯出款約98億8,000萬美元,截至91年12月底止,在兩岸郵件往來部分,台灣地區寄大陸信件約8,600萬封,大陸寄台灣信件約1億7,內政部於91年8月8日發布實施《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政府亦就相關配套進行規劃調整,並就過渡期間大陸地區人民為取得台灣地區不動產申請來台作出放寬規定。 (2)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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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查詢詞若用雙引號括起來者,視為原形字查詢。原形字查詢時,中文字區分繁簡字,英文字區分大小寫,且不做字根處理。例如 SHE、She、she 視為三個不同的字;go、goes、going 亦視為不同的字;門、门均視為不同的字。原形字查詢的字串裡若含有雙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雙引號來表示。非精確查詢,或有容錯查詢、同義查詢時無效,視同一般查詢。
  4. 查詢詞裡若有英文字串後面立即接“*"者,視為後切截查詢,即找出前面和英文字串相同的所有英文單字替換後再查詢。非精確查詢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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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查詢語句 not、and 邏輯運算在模糊或主題查詢時無效,系統會儘量回傳可能的文件。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9. 標準欄位名稱請參見 SetIndexField 的說明。日期欄位內容必須採“yyyy/mm/dd hh:mi:ss"格式,省略時分秒時,自動視為 0 時 0 分 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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