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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1.
    題:
    總統大選後兩岸關係蠡測及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它絕不是「小三通」或「大三通」的漸進式思惟,也不是大舉開放,讓彼管制尚不能去大陸的基本原料、零組件、海空航運以及金融保險業等皆可自由行,更不是讓中資來台,或是兩岸共組企業,經營兩岸三通事務而已;而應是以兩岸三通所帶來的商機,要求台商用更多心思來建設台灣成為「
  • 482.
    題:
    新政府將隨WTO的浪潮調理兩岸經貿法令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0/04/15
    資料來源:
    容:
    再者,依照交通部公布的《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直接航行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之船舶,以外國及兩岸船舶運送業所營運的外國船舶為限,換言之,台灣籍與大陸籍船舶均不得參與營運。雖然不論外國或兩岸的船舶運送業均可參與境外直接航運,並未對任何一方的「服務供應者」造成歧視;但上述規定限制僅外籍輪或權宜輪始能參與營運,因此,台灣當局固可排除兩岸航運於市場開放承諾範圍中,使所有航商均不可直接航行於兩岸港埠間;但無法僅排除大陸航商於台灣對外海運服務業開放範圍以外,
  • 483.
    題:
    兩岸加入WTO後的大陸投資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0/03/15
    資料來源:
    容:
    至於通航問題則將依境外航運之規劃,經由雙方諮商,循序開放。對此,台商在兩岸商務往來上仍應注意「境外航運」逐漸發展為「經貿營運特區」過程中,可以運用之轉運、簡單加工、行銷和運銷等整合活動之規劃。
  • 484.
    題:
    當事人申請訴前扣船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0/02/15
    資料來源:
    容:
    如此,當事人雙方在達成擔保協議後得不必馬上訴諸法律程序以便暫息事端,確保航運的正常進行。
  • 485.
    題:
    珠江金三角的新星-珠海經濟特區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經貿投資策略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珠海經濟由於有特殊政策的支持,故能在短短20年中高速發展,基礎設施也日趨現代化,已成為以製造業為主,以貿易、金融、房地產、旅遊、資訊、航運及農漁業為輔的新興城市。
  • 486.
    題:
    九七後香港與大陸經貿關係益形密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旅遊及大陸投資法律顧問服務等包羅萬象;市場中占有率分別為:貿易占22%;銀行存款、保險費及航運貨運量三方面共佔22~25%;旅遊業占25%;土木建築業占12%;陸資「中國銀行」的發鈔量占港幣總發鈔量16%。九七前香港被定位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商貿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區域營運中心和永久自由港。
  • 487.
    題:
    採購可否以普通發票取代增值稅發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1/15
    資料來源:
    容:
    銀行、保險、郵政、電訊單位的專用單據;(2)鐵路、民航、交通、航運單位的車船票、飛機票、行李票,房管部門的房租收據,醫療保健單位的醫藥費收據,殯儀館的服務收據;(3)按國家規定收取規費的收據;
  • 488.
    題:
    兩岸經濟交流的八大原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7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1998/12/15
    資料來源:
    容:
    七、兩岸航運往來應在確保國家安全、尊嚴、以及全民福祉的原則下,循序漸進加以推動。在此之前,基於建設台灣為亞太營運中心計畫,以及兩岸關係長遠發展的考慮,為改善兩岸航運的效益及成本,採循序漸進的做法,先實施「境外航運中心」,至兩岸關係有明顯改善,將進一步配合「經貿營運特區」的設置,研究規劃兩岸試點直接經貿往來。
  • 489.
    題:
    新形勢下的兩岸關係與展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5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1998/10/15
    資料來源:
    容:
    (二)改善兩岸航運關係。 前(八十五)年政府在發展亞太營運中心的政策方針下,推動「境外航運中心」政策,准許外籍船舶及兩岸航商所有的權宜籍船,直接航行兩岸之間,經營「經過很多周折後,去年四月「境外航運中心」終於在高雄港及大陸廈門、福州兩港間正式展開運作,一年多來並已有十家兩岸航商投入營運,未來我們將繼續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內涵及功能,如果「境外航運中心」運作良好,兩岸關係能大幅改善,將進一步配合「經貿營運特區」的設置,進行兩岸試驗性質的直接經貿往來,
  • 490.
    題:
    與大陸從事三角貿易需向經貿單位申請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但經由境外航運中心轉運者,不在此限。違反前項規定之物品,應退運原發貨地。
第17頁,共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