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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題:
    在中國大陸有沒有宣告破產機制方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11/08
    資料來源:
    容: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 32.
    題:
    臺商與陸籍配偶離婚所涉相關法規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4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10/18
    資料來源:
    容:
    2訴訟離婚 《婚姻法》第32條第1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33.
    題:
    淺談中國大陸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8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8/27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當事人都持有爭議土地的權屬證書,但涉案土地權屬證書的頒發部門不同,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經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者,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34.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9/06/19
    資料來源:
    容: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沒有起訴合同相對方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35.
    題:
    對配偶擅自出售贈與的房產應如何保障權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4/03
    資料來源:
    容:
    申請人如欲於中國大陸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中國大陸《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但2017年中國大陸公布施行《民法總則》第188條第一項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 36.
    題:
    臺商民商糾紛多元解決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2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1/11
    資料來源:
    容:
    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32、33條)。 仲裁 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的,包括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9條)。
  • 37.
    題:
    談兩岸對於民間借貸訴訟時效規定之差異性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1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8/11/29
    資料來源:
    容: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 38.
    題:
    請問民間借貸的訴訟時間有變化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8/09/12
    資料來源:
    容:
    一、時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以下簡稱“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 39.
    題:
    中國大陸臺商如何應用強制執行程序確保債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8/06/05
    資料來源:
    容:
    因此,臺商若在臺灣有取得確定判決時,也可持臺灣法院的確定判決至中國大陸向人民法院聲請認可後,進而再聲請強制執行。依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0條規定:「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
  • 40.
    題:
    中國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8/04/17
    資料來源:
    容: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執行:( 一 ) 各方 當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和解協議的; (二)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和解協 議,其他當事人予以認可的;( 三 ) 當事人達成 口頭和解協定,執行人員將和解協定內容記入筆 錄,由各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 三、變更和解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執行 和解協議,並向人民法院提交變更後的協議,或 者由執行人員將變更後的內容記入筆錄,並由各 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 41.
    題:
    在中國大陸商標申請遭駁回的司法救濟 程序為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8/04/12
    資料來源:
    容: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 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42.
    題:
    臺商應正視大陸日趨嚴格的環保法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08/08
    資料來源:
    容:
    處罰額度無上限;(五)強制各級政府與建設單位公開環境資訊,鼓勵公眾參與,並且新增公益訴訟制度,讓合格的社會組織可以為了環境公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 43.
    題:
    大陸環保新規定的風險與機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08/08
    資料來源:
    容:
    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 44.
    題:
    大陸臺商合法註銷結束營業需思考的問題及檢核清單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07/18
    資料來源:
    容:
    公司最後決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人民法院受理了該公司的申請後,經過法定程序,依法宣佈公司破產。
  • 45.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7/06/28
    資料來源:
    容:
    九、 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46.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0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二、 沒收申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 47.
    題:
    大陸台商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運用仲裁解決合同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7/06/05
    資料來源:
    容:
    中 規定,其「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 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48.
    題:
    大陸台商在何種情形下,可以運用仲裁解決合同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8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3/09
    資料來源:
    容:
    中 規定,其「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 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49.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7/03/09
    資料來源:
    容:
    二、 保險擔保:保險人以其與申請保全人簽訂財產保全責任險合同的方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
  • 50.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6/12/05
    資料來源:
    容:
    先予執行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賠償。
  • 51.
    題:
    臺商在大陸逾期貨款之催收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6/07/05
    資料來源:
    容:
    至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則必要性較高。三、 催告部分,貴公司可以公司名義核發正式的催款書寄予買方,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故類似於臺灣的支付命令,買方若於收受後未及時向人民法院提出合法有效的書面異議,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買方的財產。 五、 以上的催收作法,至少可創造買賣雙方的接觸,應有助於雙方的促成協商結論,請您斟酌參考。
  • 52.
    題:
    臺商於大陸訂立合同,應注意防範合同風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02/24
    資料來源:
    容:
    四、運用公證人辦理公證,賦予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之效力: 再者,大陸《合同法》第36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亦即,臺商訂立以給付為內容之合同時,若能妥善運用「合同公證」,將賦予臺商可依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之效力。
  • 53.
    題:
    如何對大陸合作廠商請求付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5/12/08
    資料來源:
    容:
    此外,本件爭議依大陸「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其訴訟時效應為二年,亦即 貴司自債權屆清償期之日起,須於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逾期將對貴司產生不利之影響,特別提醒注意。
  • 54.
    題:
    大陸臺商如何行使代位權確保債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5/10/16
    資料來源:
    容:
    此由大陸《合同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已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 55.
    題:
    臺商在大陸如何確保債權、追償債務?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5/10/16
    資料來源:
    容:
    若與債務人間無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可送達債務人者,債權人得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債務人有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之權利,異議成立則支付令失效,案件並直接轉入訴訟程序,債務人如未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者,債權人得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 56.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5/10/16
    資料來源:
    容:
    二、 債權憑證: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 57.
    題: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2012年分家事件最明確的處理原則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2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5/09/15
    資料來源:
    容:
    仲裁的管轄、仲裁的執行等問題產生爭議,紛紛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相關仲裁裁決等(上海貿仲受理了同一仲裁案件,其處理視「當事人是否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而定。若當事人並未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先受理的仲裁機構對案件享有管轄權。若當事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本批復第一條的規定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定(請參見本《批復》第四條)
  • 58.
    題:
    二分鐘看懂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及仲裁裁決的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1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5/09/04
    資料來源:
    容:
    也可以先申請法院認可,待取得認可裁定後,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若申請人僅申請認可而未同時申請執行的,申請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或仲裁裁決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並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的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申請人可以就同一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與此相類似的,對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認可的臺灣地區仲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就同一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新增救濟途徑 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調解書或者有關機構出具或確認的調解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復》(
  • 59.
    題:
    最高人民法院認定違反「一裁終局」原則的仲裁條款無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5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5/02/10
    資料來源:
    容:
    上引仲裁條款約定了「先仲裁,『如仲裁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上訴」的二層機制,與上引《揚州芯際半導體有限公司與南京凱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糾紛申請案》的情況相類似,
  • 60.
    題:
    向大陸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境外仲裁判斷的時限及財產保全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4/12/30
    資料來源:
    容:
    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的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或者提供的擔保不符合條件的,駁回其申請」,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第2頁,共6頁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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