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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
    題:
    陽明海運 鼓勵員工經營婚姻
    類:
    企業故事館/服務業/航運
    刊登日期:
    2010/04/01
    資料來源:
    親子天下雜誌11期
    容:
    陽明海運以公司全面性措施,鼓勵員工將家庭當做事業一樣經營,最為人稱道的是有好幾十年歷史的「久任婚姻企業獎」。陽明海運 鼓勵員工經營婚姻
  • 92.
    題:
    台商因應轉型新服務業的發展動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6期/流通連鎖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2/15
    資料來源:
    容:
    深入人生各階段的行業-針對一生的過程變化,所產生的販賣健康的行業、家用電腦研修業、女性上班族研修中心、中高年專家派遣業、未婚男女婚姻介紹產業等。
  • 9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99年2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6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0/02/15
    資料來源:
    容:
    民事權益: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
  • 94.
    題:
    台灣人如何繼承大陸房產?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8/15
    資料來源:
    容:
    需要的手續包括: ( 1 )父親的死亡證明; ( 2 )父親與子女的親屬關係證明; ( 3 )父親與母親的婚姻關係證明; ( 4 )父親已過世的父母的死亡證明; 以上材料,需要由臺灣的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 95.
    題:
    台商經營實戰的有效秘訣-女性消費者的偏好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8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6/15
    資料來源:
    容:
    女人的愛情是生命的全部,對女人而言,婚姻是決定她幸福與否的轉機。 2?
  • 96.
    題:
    台胞證過期及非婚子女回台事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8/11/15
    資料來源:
    容:
    子女已在大陸設籍先在大陸涉台公證處辦理子女之出生公證書、 女方婚姻狀況公證書 、同意監護權歸生父之聲明公證書,公證書正本經海基會驗證後, 子女未在大陸設籍先在大陸涉台公證處辦理子女之出生公證書、女方婚姻狀況公證書、在台 DNA 鑑定具結書 ( 入台再檢驗 ) 及在台健康檢查具結書( 表格向移民署索取 ) 特別說明:母親在懷孕時與他人有婚姻關係除分別依上開二種情況所需之文件外,若母親在懷孕時之配偶是 大陸人民時,另應備母親懷孕時之配偶否認親子關係之聲明公證書,
  • 97.
    題:
    嚴凱泰給媽媽吳舜文的一封信
    類:
    台商人物館/金屬機械業/車輛
    刊登日期:
    2008/08/14
    資料來源:
    今周刊608期
    容:
    對於他的婚姻,媽媽說,「你愛的就是我愛的」。
  • 98.
    題:
    趙世崇:百樂門裡的春日華爾茲
    類:
    台商人物館/服務業/其他服務業
    刊登日期:
    2008/01/17
    資料來源:
    網易財經
    容:
    “我的生活,我的愛情,我的一生幸福都離不開'舞',因為我的至愛及我的婚姻就是跳舞跳來的!
  • 99.
    題:
    台商包二奶,台灣政府可以幫台商在台配偶的協助方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11/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中國大陸原有事實上婚姻關係之法律保障規範,但新的婚姻法則以辦理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才可以確立夫妻關係,所以,包二奶應非法所容許。 二、按照一夫一妻原則,婚姻是一男一女互為配偶的合法結合,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以上的配偶。不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不予辦理結婚登記;有配偶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前不得再行結婚。即已有了一個合法的婚姻關係,後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前者為前婚,後者為後婚,也稱重婚。
  • 100.
    題:
    法定繼承人可向法院聲請裁定認可離婚判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12/15
    資料來源:
    容:
    台灣高等法院 94 年度家抗字第 188 號民事裁定明白指出:法院以判決宣告離婚,足生消滅婚姻關係之效力,故離婚之訴為形成之訴,法院為離婚之判決為形成判決,於判決確定前形成力尚未發生,至判決確定時即生形成力,對第三人(
  • 101.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0期/兩岸資訊站台-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5/10/15
    資料來源:
    容:
    就大陸婦女在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益、婚姻家庭權益,均明文規定必須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例如:第 43 條改為第 47 條,增加一款做為第二款:「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 102.
    題:
    大陸將施行新《公證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9/15
    資料來源:
    容:
    (4) 財產分割; (5) 招標投標、拍賣; (6) 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7) 出生、生存、死亡、身分、經歷、
  • 103.
    題:
    中國股市發展危機制度根源反思(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4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5/04/15
    資料來源:
    容:
    不但境外人士懷疑,連大陸媒體及人民本身都不看好這段婚姻。 引進競爭機制及專業經理人是這幾年國企改革的指標工作之一,例如,電信服務業的拆分、國企向海內外公開招聘人才等等,都在用人單位、
  • 10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9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1/15
    資料來源:
    容: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係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三)涉及停止供水、
  • 105.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但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婚姻關係、身分關係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
  • 106.
    題:
    以法律觀點談「包二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地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並不承擔刑事責任;甚至在婚姻法上也沒有什麼後果,他們認為通姦應屬道德規範的對象,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承認事實婚姻關係,亦即雖未經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依中國大陸婚姻法第32條有關請求裁判離婚的法定情形中,有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重婚與通姦的情形又不一樣,以上從中國大陸刑事法與婚姻法的角度探討包二奶的問題。91年12月27日發布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54號解釋,認為該罪規定乃「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秩序所必要…
  • 107.
    題:
    老公贈與二奶的財產可否要回?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0/15
    資料來源:
    容:
    案訴爭商品房的經濟來源5萬元,雖是原先甘男與其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積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與盧女之間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的行為,是與一夫一妻制婚姻原則相違背的,對婚姻家庭的穩定和社會安定團結及社會道德風尚產生嚴重影響,為法律所禁止。贈與的法律效力 【問題與探討】 (一) 夫妻共同財產之內容 大陸新《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將夫妻財產分為共同財產、個人財產與約定財產三種。所謂共同財產係指夫妻在婚後(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
  • 108.
    題:
    計劃外生育不能享有生育保險、產假扣領取產假工資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這生育必須是在政府計劃生育允許生育的情況下方能享受90天的產假的,女職工享受產假是生育保險待遇中的一部份,它是建立在合法婚姻關係,符合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的。 應該女士計劃外生育,不能依法享有90天產假,以及如在休息時的產假工資。
  • 109.
    題:
    台商購買大陸二手住房,按揭及轉按揭須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1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2/07/15
    資料來源:
    容:
    一式兩份); 2 、身分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已婚者應當提供婚姻關係證明和配偶的身分證複印件(各一份); 3 、證明借款人具有還款來源、還款能力的資信材料,如薪資證明、納稅單、銀行存摺(
  • 110.
    題:
    大陸的勞動環境特色與台商人事管理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0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6/15
    資料來源:
    容:
    戶籍登記簿」內容記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原籍地、民族、宗教、文化水平、婚姻狀況、職業、工作崗位、何時何地轉入等等項目;公安機關根據登記簿發給「居民身分證」,以便作為個人就學、結婚、食物日用品配給、
  • 111.
    題:
    大陸的勞動環境特色與台商人事管理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9期/大陸經營策略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5/15
    資料來源:
    容:
    戶籍登記簿」內容記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原籍地、民族、宗教、文化水平、婚姻狀況、職業、工作崗位、何時何地轉入等等項目;公安機關根據登記簿發給「居民身分證」,以便作為個人就學、結婚、食物日用品配給、
  • 112.
    題:
    2001年大陸台商十大經貿事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5期/特別報導
    刊登日期:
    2002/01/15
    資料來源:
    容:
    包括法令的變動、兩岸共同加入WTO、北京申奧成功、及修正《婚姻法》. 六、大陸修正《婚姻法》:大陸在2001年4月間九屆「人大常委會」修正《婚姻法》,明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對重婚者追究刑事責任;因重婚或同居導致離婚者,依法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113.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5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2/01/15
    資料來源:
    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其內容摘要如下:大陸婚姻法歷經21年後才於2001年4月28日修正通過,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實施後法院大量受理相關婚姻訴訟案件,各級人民法院在適用時莫衷一是,例如何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住」?未依《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為結婚登記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應如何處理?觀察本次所公布的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共計有34條,對研究大陸婚姻法者有進一步研究之必要。
  • 114.
    題:
    如何在大陸進行仲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1/07/15
    資料來源:
    容:
    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大陸《仲裁法》第三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至於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等身分糾紛,或者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則不能仲裁。
  • 115.
    題:
    婚姻法修正與台商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婚姻法》於1950年5月1日頒行,1980年9月10日修正公布,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致函民政部,要求由內政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婚姻法》進行修改;1996年6月,內政部著手籌備修法工作,同年11月,成立修改《婚姻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1996年11月至1997年6月,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赴各地調研,完成《婚姻家庭法》草案試擬稿第一、二稿,徵求各地意見,並進行論證,1997年9月至12月完成草案試擬稿第三、修法背景與主要內容 1980年的《婚姻法》雖然揭示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 116.
    題:
    大陸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7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1/05/15
    資料來源:
    容:
    婚姻法》 中共人大常委會在2001年4月28日通過,其內容摘要如下:大陸婚姻法是於1980年9月10日經第五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應特別注意的有,無效婚姻之具體規定、無效或被撤銷婚姻其財產之分配、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之共同所有財產及各項夫妻財產制的修定。
  • 117.
    題:
    大陸社會變化的綜合觀察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期/熱門話題
    刊登日期:
    1999/08/15
    資料來源:
    容:
    結婚之後,多數人不但不急於生小孩,且有不少人已不準備生孩子,甚至在父母抱孫情切下,重金獎賞仍不為所動,他們要為自己而活,以為婚姻的意義不是傳宗接代。
  • 118.
    題:
    新合同法對台資企業的影響(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合同法將合同對象定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排除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總之,舉凡與個人身分有關係的協議,皆不適用於合同法,而適用於其它相關法律,如:婚姻、收養、監護等。
  • 119.
    題:
    新合同法商用的主體與客體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6/15
    資料來源:
    容:
    另須說明者,合同是規範財產權利義務關係的問題,至於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分關係的問題,雖然有的也採用協議的方式,但不適用合同法,因此,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分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 120.
    題:
    從「包二奶」談兩岸重婚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非法姘居現象,出台了「關於處理婚姻關係中違法犯罪行為的協調意見」,其中對「包二奶」的含義作了明確的解釋;而大陸婚姻法的修正工作,目前亦如火如荼地進行中,且不同意見爭執甚烈。婚須具備的要件兩岸有關結婚要件的規定為: 大陸地區:中共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但基於婚姻法第36條的授權,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西藏、蒙古等自治區均制頒補充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不得早於十八周歲」,以配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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