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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
    題:
    返聘人員發生的工傷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4/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從案例來看,如果該員工已經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則該員工為返聘員工,不是勞動合同法所調整的「勞動關係」,企業與該員工沒有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只存在民事勞務關係,不存在勞動關係,但是台商在上海市如果有返聘退休人員時必需注意到這個特殊的地方法律規定,首先要與返聘員工簽定書面協議書,其中有關工作時間、加班、工傷、最低工資要執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其餘的勞動條件可以雙方自由約定。
  • 212.
    題:
    有關大陸勞動合同續期 不可掉以輕心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2.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3.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該員表示不與台商續訂勞動合同,台商可依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請求與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的,在2007年6月《勞動合同法》剛出臺時,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並未規定經濟補償,
  • 213.
    題:
    大陸假扣押是否可優先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此處優先權,目前法律明確規定的有《海商法》的「船舶優先權」及《合同法》的「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至於已進行財產保全的財產是否可以由申請人優先受償,並無法律明確規定;此處擔保物權,則是指有擔保的物權,
  • 214.
    題:
    多元調處台商人身權益保障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台商要特別注意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好好作好勞動合同,相信將可減少或避免在中國人身安全發生問題的情形。同法第71條關於逮捕(我國法意義下的「拘留、羈押」)亦有相同通知義務之規定。
  • 215.
    題:
    我們和大陸客人之間的E-MAIL,可否作為證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筆者認為,依據大陸《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
  • 216.
    題:
    廠商是否可以在格式條款中保留最終解釋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2/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格式條款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若有以下情形之ㄧ者,無效:一、 關於格式合同的解釋,《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應當做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除了上述《合同法》的規定之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審議通過《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貨物既出概不負責」的記載,應係合同法四十條所稱免除一方責任與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上述條款應屬無效,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權」的記載,依《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無效。
  • 217.
    題:
    用台灣法律作為準據法 解決兩岸民商事案件糾紛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涉外合同之準據法 依據大陸《合同法》126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218.
    題:
    中國製造業薪資不再廉價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在2008年所通過的一部新的勞動合同法,早已要求雇主必須要為員工的社會保險,承擔更大的責任。
  • 219.
    題:
    勞動合同屆滿的員工,如何續簽或轉由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然而這種由法律的勞動關係轉為勞務關係,是俗稱的「有勞動無關係,有關係無勞動」的派遣用工方式,由於《勞動合同法》的諸多限制,對正規用人的企業而言並無多大的好處,勞動成本也不會減少,被派遣員工心態的不平衡反而影響到企業的日常管理的正常操作,
  • 220.
    題:
    台商制訂人事管理制度的法律規範與程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2/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的規定(詳看下述「(二)法律對人事管理制度制訂的範圍與程序」要求企業制訂時程序要完成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管理制度制訂的程序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的規定(如前述),企業制訂程序如下程序:草案完成後交有關部門初步討論後,還要符合《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通知討論之程序要件,亦即規章制度應當經職工代表
  • 221.
    題:
    最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解讀與台商因應之道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5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0/11/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都是全世界最新版的勞動法令之一, 第三條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 解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中加付的賠償金如果想要獲得法院的支持,必須有一個前提,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 退休金的人員屬於勞務關係非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相關法令。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補償義務,都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 222.
    題:
    台商因應缺工的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3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9/15
    資料來源:
    容:
    時過境遷,由於近年實施勞動合同法及對農業政策的傾斜,現在企業普遍面臨的問題是招不到足夠的勞動力。重視孩子教育,推遲就業時間;(7)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勞工意識高漲,員工動不動就跳槽;( 自從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員工的就業觀念及工作價值觀大幅改變,抗爭、罷工及高流動率成為常態。人員改為勞務派遣 此一用工模式的改變,必須小心操作,以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企業將許多重要工作崗位都改以勞務派遣方式進行,未來在勞動合同法執行大檢查時會面臨風險。
  • 223.
    題:
    台商自身權益保障-就業即加保 離職則退保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9/15
    資料來源:
    容:
    (1)依據勞動契約及投保之原則,有正式工作就得參加勞健保之投保,在大陸工作依照勞動合同法在大陸就業,需在當地就業管理部門辦理「就業證」,主管部門要求企業與台籍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投保社會保險,並按照《社會保險徵繳暫行條例》
  • 224.
    題:
    高工資時代台商用人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8/15
    資料來源:
    容:
    自從中國於2008 年1 月1 日實施勞動合同法, 其規範下,工資包括最低基本工資、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加班費等人事成本。由此可知;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也將整個勞工薪資所得隨之拉得水漲船高。
  • 225.
    題:
    請問如何計算經濟補償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2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8/15
    資料來源:
    容:
    答案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97條規定,無論是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如要解除勞動合同,其年資應從從入職的第1天算起,計算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年資。經濟補償的算法,按新(勞動合同法)舊法(勞動法)分開算,再合併計算。
  • 226.
    題:
    後ECFA時代台商的人才布局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1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7/15
    資料來源:
    容:
    上述大陸勞動環境的變化,主要集中在勞動者權益的擴大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程度,換句話2008年出台的《勞動合同法》發揮維權效果:大陸員工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集體行動意識的表現越來越強。
  • 227.
    題:
    廠房失火的Q&A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7/15
    資料來源:
    容:
    此外,周先生與金聖隆香品有限公司間應有倉儲合同的法律關係,依照中國大陸合同法第394條規定,在儲存期間若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縱使失火事件是因為鄰地化工廠而發生,
  • 228.
    題:
    大陸勞動政策對台商人資管理操作的影響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由於《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些法律條款可作多種理解,造成實際執行操作中的困難。裁審規定」,其功用是對勞動合同法從最合理的角度作了解釋。事實上,在《勞動合同法》問世以後,某些參加《勞動合同法》解釋的專家,又對一些條款作了脫離法條的解讀。裁審規定的出臺,是往最合理、最易執行的方向解讀《勞動合同法》的條款。
  • 229.
    題:
    承租商場的台商,如何合法終止租約?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0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6/15
    資料來源:
    容:
    依照大陸《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合同法》第六十七條(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條(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註:行使《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時還要注意《合同法》第六十九條的限制。《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
  • 230.
    題:
    大陸各地工傷職工離職補償金的差異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法》第 42 條第 2 項規定,員工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不能以員工已經醫療期滿、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員工可以與企業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企業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 同法第 35 條規定, 員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 7 至 10 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 231.
    題:
    因買賣而遭欺詐的大陸台商該怎麼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在中國大陸《合同法》對於以欺詐手段而訂立的合同,有些情形構成「無效」,有些情形則構成「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則構成無效(參見大陸《合同法》第 52 條第一項)。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參見大陸《合同法》第 54 條第 2 款)。具體而言,大陸《合同法》第 55 條規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撤銷權」消滅 :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 232.
    題:
    台商對於《侵權責任法》一般條款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智慧財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不因為有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即豁免其民事責任,例如台商若有產品致害行為,除應依《產品質量法》第五章相關規定承擔刑事責任外,尚應依同法第四章負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時,還可能觸犯《刑法》而承擔刑事責任。
  • 233.
    題:
    台商如何保護商業秘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 三 ) 勞動合同中明定競業禁止及違約處罰條款 大陸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
  • 234.
    題:
    員工患病醫療期滿,台商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5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1/15
    資料來源:
    容:
    失員工以醫療期滿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 40 條及 41 條,其中又以第(一)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統一規定。 1995 年 8 月 11 日 勞動部發布的《 《 勞動合同法 》 第 40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 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 47 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1 年支付 1 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 《勞動合同法》第 42 條則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 235.
    題:
    大陸員工因病留職停薪短期內無法復工可否遣散?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1/15
    資料來源:
    容:
    2010 年 08 月 31 日 到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 40 條規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 留職停薪,短期內無法復工,是否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40 條規定遣散?退職待遇;被鑒定為 5-10 級的,需等到醫療期滿就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 40 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被鑒定為 5-10 級的,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 40 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 236.
    題:
    如何辦理大陸土地權利遺產的繼承事宜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4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9/12/15
    資料來源:
    容: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 237.
    題:
    談台商如何合法合理處理員工的工傷事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9/10/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最好在試用期之內透過學習,通過試用考核標準決定試用期滿轉正,這也符合了《勞動合同法》第 39 條第 1 項規定:「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企業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
  • 238.
    題:
    企業如何調崗降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9/09/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大陸《勞動合同法》第 17 條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是需要經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時立下書面的變更協議書。二、企業可運用的單方調崗條款 當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40 條的相關規定以及其他相關勞動法律規定,公司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單方變更員工的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
  • 239.
    題:
    論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8期/權益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6/15
    資料來源:
    容:
    emsp;在中國, 1999 年「合同法」第 286 條亦有關於「建築承包人施工費用」建設工程承包人優先受償權之規定 一、「合同法」第 286 條之意義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於 1999 年 3 月 15 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依該「合同法」第 286 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者,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建設工程承包人之權利類型   「合同法」第 286 條規定之承包人所享受之權利類型為何,
  • 240.
    題:
    全球經濟危機下大陸台商如何合法操作裁員、解雇作業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6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4/15
    資料來源:
    容:
    《勞動合同法》第 36 條(協商解除)、 39 條(員工過失性解除) 44 條(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 19 條是群體裁員及其它解雇方式的法源依據。其中以《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 19 條是上述《勞動合同法》條款的集中表列,適用於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等等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對象。 貳、企業如何運用《勞動合同法》第 36 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 36 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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