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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街道辦與居委會之組織與職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5期/產業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由於東莞市轄區沒有設立區,為此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現東莞市區內設立4個街道,分別南城街道、東城街道、莞城街道、萬江街道,是由街道辦事處作為管理機構,設有街道辦事處主任和副主任等職位,
  • 2.
    題:
    臺商違反中國大陸《環境保護法》有何處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主管機關可以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的,責令停業、關閉(中國大陸《環境保護法》第60條)。
  • 3.
    題:
    淺談中國大陸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8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8/27
    資料來源:
    容:
    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可就案件的事實進行調查,並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經所屬人民政府批准後以人民政府的名義發佈處理決定。
  • 4.
    題:
    中國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8/11/29
    資料來源:
    容:
    鎮、街道的設立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擬訂,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設立標準時,同時報送國務院備案。
  • 5.
    題:
    中國大陸土地環保政策與時俱進臺商宜審慎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8/08/01
    資料來源:
    容:
    生產性及高科技服務業、創業創新平臺等國家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建設項目的,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按原用途使用的5年過渡期政策。5年過渡期滿後,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若項目無法繼續經營,原用地單位可按原用途繼續保留使用土地。
  • 6.
    題:
    中國大陸開徵環境保護稅 臺商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8/04/12
    資料來源:
    容: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 停產整治,並處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 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 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 7.
    題:
    東莞市台協
    類:
    台商協會館/華南/廣東
    刊登日期:
    2017/09/22
    資料來源:
    容:
    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精神,經東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登記和註冊,於1993年10月29日成立的一家由本市台胞開辦的企業及其台商投資者、技術管理人員組成的非營利性合法團體。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精神,經東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登記和註冊,於1993年10月29日成立的一家由本市台胞開辦的企業及其台商投資者、技術管理人員組成的非營利性合法團體。
  • 8.
    題:
    大陸台商違反《環境保護法》有何法律責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12/07
    資料來源:
    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指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中國大陸《環境保護法》第60條)
  • 9.
    題:
    台商如何因應大陸最嚴<環境保護法>的處罰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6/12/07
    資料來源:
    容:
    永久停業需經核准:若發生情節嚴重的汙染,所幸環保部門不能直接要求企業關門,依環保法第60條規定,情節嚴重的,需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責令永久停業及關閉。
  • 10.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03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6/07/25
    資料來源:
    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農田水利規劃,徵求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意見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佈。
  • 11.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4/06/14
    資料來源:
    容:
    自同年7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37條,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交易場所:本辦法所稱交易場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根據國務院規定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從事權益類交易、大宗商品類交易的交易場所及其分支機構,但僅從事車輛、房地產等實物交易的交易場所除外。
  • 12.
    題:
    綜觀天下中心─中原城市群之崛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5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7/15
    資料來源:
    容:
    其註冊資本在20萬美元以上者,憑營業執照和驗資報告,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安排其親友一至三人遷入城市規劃區內,屬於農業人口的轉為非農業人口,教育、科技、醫療和其他社會公益性事業項目的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出讓金可以給予優惠。交通、城市公用基礎設施、教育、科技、醫療和其他社會公益性事業項目的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出讓金可以給予優惠。
  • 13.
    題:
    大陸最新法規動態摘要(101年7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5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2/07/15
    資料來源:
    容:
    閒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處理:(一)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徵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徵繳土地閒置費。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 14.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100年10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6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10/15
    資料來源:
    容:
    三、徵收與補償:對台灣同胞的投資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須進行徵收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並依法給予相應補償。
  • 15.
    題:
    推進西部大開發 關中-天水經濟區展現魄力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從開始生產經營起,第1—2年免稅,第3—5年減半徵收(外來企業經營期需要在10年以上並從獲利年度起執行) 條件*民族自治地方經省人民政府批准 西部*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徵或免徵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徵或免徵地方所得稅 中部東部*可以減免地方所得稅 耕佔用稅-公路建設中國道、
  • 16.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100年3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集資合作建房: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在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利用現有自用土地申請集資合作建房。
  • 17.
    題:
    中國大陸對外貿易權是否已全面開放?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9/15
    資料來源:
    容:
    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規定第五條的規定擬定協議出讓最低價,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狀況,編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畫,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協議出讓土地方案和底價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讓價格等進行充分協商,協商一致且議定的出讓價格不低於出讓底價的,
  • 1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99年4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8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0/04/15
    資料來源:
    容:
    論證通過後經市規劃局規劃專案審批會審查,形成建議方案後附相關材料報市土地出讓與儲備工作領導小組會審定,其中,涉及容積率變更的,還應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 19.
    題:
    中國新醫改方案可能對台商帶來的商機簡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7期/經貿投資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5/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
  • 20.
    題:
    解析實施新企所稅過渡期的優惠措施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5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3/15
    資料來源:
    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 需要照顧和鼓勵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實行定期減稅或免稅的,過渡優惠執行期限不超過 5 年。
  • 21.
    題:
    大陸台商對用益物權的應有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Ⅲ、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 22.
    題:
    台商企業如何利用大陸房產稅優惠政策 -以四川省為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對大型商品交易市場作了如下界定:大型商品交易市場是指各地為繁榮經濟,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在當地具有較大規模並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商品交易市場。上報資料包括:縣級以上(含縣)人民政府批准建設檔,市場入場戶數、日平交易額(測算數)及管理方式、相關財務報表、納稅資料等。
  • 23.
    題:
    向村委會買(租)地蓋廠房引起的法律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11/15
    資料來源:
    容:
    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參見《土地管理法》第60條第1款)。
  • 24.
    題:
    大陸物權法實施後拆遷就不再是問題了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7期/房地產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9/15
    資料來源:
    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 25.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7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7/09/15
    資料來源:
    容:
    州、涼山州各縣和其他地區的民族自治縣以及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縣(區)的縣城0.
  • 26.
    題:
    台商前往大陸中西部投資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8/15
    資料來源:
    容:
    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區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徵或免征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減徵或免征所得稅。
  • 27.
    題:
    森林資源抵押借款有法可依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第48條規定了發包方如發包給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者,應當事先經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該法第49條規定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轉。
  • 28.
    題:
    進行大陸土地交易外商慎防觸法行為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9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2004/01/15
    資料來源:
    容:
    非法佔用耕地:在大陸,外商要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定程序,並經過有審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特別是建設專案涉及佔用耕地的時候,程式更加複雜,審批更加嚴格。(3)審查-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外商的用地申請進行審查,會同其他部門擬定供地方案,報人民政府批准
  • 29.
    題:
    工傷保險費率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提出分類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 30.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集體購買本單位產權的,應當按照行使出資人職責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方式交易。
第1頁,共2頁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Gufonet智慧查詢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可檢索的 ASCII 符號計有共 16 個。
  2. 查詢詞或欄位內容,若含有可能導致查詢語句運算式混淆的字,例如空白字元或運算元的字串(如 and 等),必須用單引號括起來。若內容含有單引號,則必須用連續兩個單引號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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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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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同一層不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之間為 and 運算;相同類型的指定篩選條件則為 or 運算。
  8. 英文單字的運算元 and 、or、not、in 均大小寫無關,但前後必須有空白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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