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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在中國大陸被逮捕羈押要如何確保法律權利?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9/08/27
    資料來源:
    容:
    2、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後,移送至人民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 2.
    題:
    臺商對中國大陸刑事訴訟偵查階段程序的法律須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8期/法律服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8/27
    資料來源:
    容:
    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後,移送至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此階段律師可以申請閱卷瞭解案件之事實,將案件重新移送人民檢察院 (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第171條參照) 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進犯罪偵查,可以對於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也就是說,涉案臺商在中國大陸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必須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始能保護自己的應有權利。 總之,中國大陸臺商面對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的訊問,也可能涉及被「強制處分」;唯有找到適任的專業「律師」擔任辯護人,並瞭解法律的相關規定,
  • 3.
    題:
    中國大陸臺商面對「公安機 關」的犯罪偵查,如何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7/12/04
    資料來源:
    容:
    二、面對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的訊問,可委託律師 任辯護人 首先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進犯罪偵查,可以對 於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 參見中國大陸 << 刑 事訴訟法>>第116條第1款前段) 五、結語 由以上說明可知中國大陸臺商面對公安機關 偵查人員的訊問,也可能涉及被「強制處分」; 唯有找到適任的專業「律師」擔任辯護人,並瞭 解法律的相關規定,方能確保自身的人身安全。
  • 4.
    題:
    內銷的客人不要發票,我們該怎麼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0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2/12/15
    資料來源:
    容:
    』公司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2010年5月7日頒布執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68條規定:
  • 5.
    題:
    從寇健明間諜案,談中共的刑事偵察、檢查及審判體制(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4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8/09/15
    資料來源:
    容:
    可見中共新《刑事訴訟法》賦予公安機關偵查犯罪的權柄,實不可謂小。 而中共檢察機關,在這次間諜案中,負責提起公訴的工作,因為依前開中共《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依此規定,嫌疑人在刑事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是不可以選任辯護人的(註四)。這點,與台灣的刑事辯護,係自偵查時起,即可選任辯護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