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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臺商應為外派中國大陸臺幹投保社會保險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6/17
    資料來源:
    容: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或者未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致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職工家屬支付費用,因此,申請人可以按照其老公因工死亡的上述相關規定,向臺資企業請求喪葬補償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及死亡補償金等各項給付金額。
  • 2.
    題:
    中國大陸防控措施開放後有關員工新型肺炎疫情的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3/03/16
    資料來源:
    容:
    ,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此,對於非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一般的勞動者在上班期間或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的,均不屬於工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3.
    題:
    臺幹居家上班猝死,如何處理?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09/26
    資料來源:
    容:
    由公司向社保機構申請工傷認定,則員工就可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三、企業無參保的情形: 如果企業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依照《社保法》第41條規定,由企業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企業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企業償還。企業不償還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依照《社保法》第63條的規定追償。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及以後的社保待遇手續,如果都沒有參保,則該臺幹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由這家企業負責了。
  • 4.
    題:
    中國大陸防暑降溫及高溫津貼規定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33期/人力資源實務
    刊登日期:
    2019/02/12
    資料來源:
    容:
    第19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換言之,經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符合規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5.
    題:
    中國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2期/兩岸資訊站-大陸
    刊登日期:
    2018/04/12
    資料來源:
    容:
    三、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並按 規定繳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待遇;未 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並繳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相 應工傷待遇。
  • 6.
    題:
    臺商面對「五險一金」問題的因應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3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15/10/16
    資料來源:
    容:
    工傷保險」:是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 7.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100年8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4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8/15
    資料來源:
    容:
    二、工傷保險待遇: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 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 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三)依法經仲裁、 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 中止執行文書的;(四)職工認為用人單位 不支付的其他情形。單位處獲得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 傷保險待遇的,應當主動將先行支付金額中 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部分或者工傷保險基金 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退還給基本醫療保 險基金或者工傷保險基金,
  • 8.
    題:
    大陸社會保險法分析與台商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11/06/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所在企業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因而發生工傷事故的,由企業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減少了由企業負擔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根據舊條例規定,被鑑定為5到6級的傷殘員工在主動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增加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標準(1)增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補助標準(月數) 新條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適當提高了補助金標準:
  • 9.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100年1月)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7期/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11/01/15
    資料來源:
    容:
    簽訂服務協定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5)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 10.
    題:
    談台商如何合法合理處理員工的工傷事件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2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9/10/15
    資料來源:
    容: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但未參加的,或者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向職工支付費用。
  • 11.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0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0/15
    資料來源:
    容:
    擅自外出購買公物,不幸發生車禍受傷,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05年6月23日民事判決原告胡志清在街道被人王黎明關於工傷保險待遇中應包括整容費和西寧賓館應賠償其精神撫慰金10萬元的訴求,我國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法律、法規中均無明確規定,原判決認定王黎明的此項訴求無法無據,不予支持是正確的,二審予以維持。職工因車禍死亡,已由肇事者予以賠償,其家屬仍可要求工傷保險待遇: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張紅兵被單位派往外地執行工作任務,在返回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
  • 12.
    題:
    加班上下班途中出車禍也算工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81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5/01/15
    資料來源:
    容:
    15 條規定了 3 種情況應「視同工傷」,以上二條的情況,均能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第 16 條則規定了 3 種情況不得認定為工傷,不能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如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自殘或自殺的情形,均不得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 13.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8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10/15
    資料來源:
    容:
    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第7條第(九)項的規定,在執行本單位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中因突發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14.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6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8/15
    資料來源:
    容:
    險人因下列情況之一負傷、致殘疾或死亡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工作時間在本單位從事日常生產、特殊情形延長)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該15日或30日不是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時效,超過上開期限而提出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6月11日(159號《對陝西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問題請示的答復》第1條:「10條第二款規定: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 15.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4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4/06/15
    資料來源:
    容:
    ● 職工乘坐單位車輛下班時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已按勞動法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不能再向單位要求工亡損害賠償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 職工乘坐本單位車輛下班發生交通事故引起工亡,上訴人向延明(
  • 16.
    題:
    工傷糾紛及工傷給付爭議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72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4/04/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必須依規定繳納工傷保險,員工一旦發生工傷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處理員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問題,以免企業面對員工的無理取鬧或獅子大開口 ; 而且有關職工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的工傷待遇給付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
  • 17.
    題:
    工傷保險費率知多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四)採不同行業差別費率;(五)同行業內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即浮動費率);(六)詳列工傷保險待遇給付的標準;(七)訂定違反《條例》的法律責任依據等。
  • 18.
    題:
    大陸最近法規動態摘要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1期/兩岸資訊站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3/05/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主,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職工有上述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上述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 19.
    題:
    台商雇用的汽車駕駛員發生車禍,公司該如何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8期/案例解析
    刊登日期:
    2003/02/15
    資料來源:
    容:
    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接到後,在7日內會作出是否認定2r工傷的決定。認定工傷應準備以下資料:(1)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文件。(2)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所以公司或該名駕駛員應依上述程序,進行認定工傷、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由勞動行政部門承擔工傷補償義務。
  • 20.
    題: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的勞動爭議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8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11/15
    資料來源:
    容:
    二、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或報告。即企業應在事故發生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局提出工傷報告,職工本人或其親屬或企業工會組織代表也可自工傷發生日起15日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由企業簽字報送,企業如拒絕簽字報送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或工會組織代表也可以直接向勞動局報送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 21.
    題:
    試用期內因工受傷資方仍須負擔醫藥費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2/15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大陸勞動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