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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2021年度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申報要領與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2/01/22
    資料來源:
    容:
    3)法定限額補充醫療保費及補充養老保費;(4)法定限額公益性捐贈支出;(5)法定限額(即不超額工資薪金總額14 %)職工福利費;(6)法定限額職工教育經費;(7)法定限額工金經費;(8)法定限額業務招待費;
  • 2.
    題:
    當前中國大陸企業 所得稅重點政策解讀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23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18/04/17
    資料來源:
    容:
    在其他相關費用的條款下, 將與人工相關的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納入其他相關費用的範圍。
  • 3.
    題:
    大陸五險一金政策法規風險分析與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14期/法律保障實務
    刊登日期:
    2017/07/18
    資料來源:
    容:
    費用是企業勞動成本的五成五左右(請看附表),如再加上其他的法並集體福利費用、企業安排的激勵福利費用,則有可能成為勞動成本的八成,甚至接近1倍。 (二)從成本導向的成本思維轉型為價值導向的人才創價思維 如前所述,「五險一金」與其他福利費用是薪資成本的八成以上,甚至接近1倍,大大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
  • 4.
    題:
    2016年大陸臺商經營面臨的 三大困難與建議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98期/經營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16/03/24
    資料來源:
    容:
    在企業承擔的人工成本中,合計有43%左右繳納社保,加上按比例提取的福利費、工會會費和個人繳納的個稅,員工獲得的可支配收入不足50%。
  • 5.
    題:
    公司員工出意外,撫恤金課稅及入帳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7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3/12/03
    資料來源:
    容:
    公司應該進行帳務處理,這項費用實質上屬於福利費支出。 一般公司都有按月以工資總額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公司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大陸企業所得稅稅法規定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而,貴公司可先按實際發生計入福工福利費,俟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再來進行課稅調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儲蓄存款的利息;   三、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四、保險賠款;   五、
  • 6.
    題:
    台灣企業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的新規定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2/01/31
    資料來源:
    容:
    新辦法規定:代表機構的經費支出額包括:在大陸境內、外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福利費、物品採購費(包括汽車、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通訊費、差旅費、房租、設備租賃費、交通費、
  • 7.
    題:
    登”陸”設立「代表辦事處」之稅務籌量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3/15
    資料來源:
    容:
    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額 × 核定利潤率應納所得稅總額=應納稅所得額 × 企業所得稅率(2)而此法所述之「經費支出額」含括其在中國境內、外支付給工作人員的薪津、獎金津貼福利費;汽車、辦公設備等灌定資產的採購費;通訊費、差旅費、房租、設備租賃費、交通費、交際費及其他支出費用等。
  • 8.
    題:
    大陸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新政策探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5/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 2009 〕 3 號),係就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並自 2008 年 1 月 1 日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對 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之相關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福利費 -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 9.
    題:
    運用『人力資源盤點』進行人才轉型升級應用實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5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9/03/15
    資料來源:
    容:
    ( 七 ) 步驟七: 編寫人力資源部費用預算   預算包括招聘費用、培訓費用、福利費用、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勞動爭議處理、聘請律師顧問等費用的預算。
  • 10.
    題:
    新企業所得稅法解讀 -- 自購料組裝設備自用,要繳稅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7/15
    資料來源:
    容:
    應將該產品的成本按用途轉入相應的科目,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產成品』等科目。應按稅收規定計算的應稅金額,按用途記入相應的科目,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金—還應將該項經濟業務視同銷售應獲得的利潤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據以繳納所得稅,按用途記入相應的科目,借記「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 11.
    題:
    給員工伙食補助,是否可計入最低薪資內?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3期/勞動人事實務
    刊登日期:
    2006/03/15
    資料來源:
    容:
    成本 / 費用 -- 伙食費」的規定;換言之,無論公司以「職工福利費」還是「員工薪資」名義入帳,員工收到伙食補助仍應作為薪資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進行入帳並按所得進行員工個人所得稅扣繳;當然由於未佔有職工福利費限額,公司職工福利費可有更為靈活的節稅運用。 天津市最低工資新規定釋例 《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對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如何支付加班工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 12.
    題:
    台商企業的人才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3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7/15
    資料來源:
    容:
    及定期來回台灣與大陸之機票與交通費用,給予眷屬每年一定次數前往探親之來回機票,以及為台籍幹部辦理醫療及意外保險等,以上對台籍幹部所支出的薪資及福利費用,其成本是相當高。
  • 13.
    題:
    公司未取得營業執照前不得招聘員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0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3/04/15
    資料來源:
    容:
    關於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部分要求我們一定要加註四金條款,條文如下:「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或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定期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各項社會保險福利費用。
  • 14.
    題:
    大陸台商如何建立職工保險福利制度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8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2/15
    資料來源:
    容:
    企業應負擔社會保險及福利費 另外,有關娛樂設施與康樂活動的安排,也是職工關心的福利項目,像每年於廠慶舉辦文化活動(這些經費包括:從企業成本中提撥福利費用、從稅後盈餘中提撥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企業自己決定,專款專用於職工的獎勵及集體福利,不得移作他用。 有關集體福利費之用途,台商企業可規定專用於職工的喜慶賀禮、喪事慰問金、獨生子女滿月賀禮、各種集體旅行費用、各種娛樂體育活動經費、職工參加各種社會比賽優勝獎勵金,
  • 15.
    題:
    大陸常駐代表機構的稅務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12/15
    資料來源:
    容:
    常駐代表機構的經費支出額包括:在中國境內、外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福利費、物品採購費(包括汽車、辦公設備等固定資產)、通訊費、差旅費、房租、設備租賃費、交通費、
  • 16.
    題:
    台商幹部本土化政策的省思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2/11/15
    資料來源:
    容:
    及定期來回台灣與大陸之機票與交通費用,給予眷屬每年一定次數前往探親之來回機票,以及為台籍幹部辦理醫療及意外保險等,以上對台籍幹部所支出的薪資及福利費用,其成本是相當高。
  • 17.
    題:
    台商開拓大陸市場的行銷策略與方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3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2/09/15
    資料來源:
    容:
    失業保險費(如 上海企業為2%、個人1% )和工傷保險費(如 蘇州企業為1%) 、生育保險費(例如 蘇州企業為1% )、職工福利費( 14% ,其中括醫療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 1.
  • 18.
    題:
    大陸的勞動環境特色與台商人事管理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0期/人事管理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6/15
    資料來源:
    容:
    醫療衛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津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以及洗理費等。大陸政府基於社會主義照顧員工之政策,立法規定外商企業要為其員工負擔各種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儲蓄基金,以及琳瑯滿目的津貼補貼及福利費用,加總起來,大陸的勞動成本絕對不便宜!
  • 19.
    題:
    大陸的勞動環境特色與台商人事管理策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9期/大陸經營策略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5/15
    資料來源:
    容:
    醫療衛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津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以及洗理費等。大陸政府基於社會主義照顧員工之政策,立法規定外商企業要為其員工負擔各種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儲蓄基金,以及琳瑯滿目的津貼補貼及福利費用,加總起來,大陸的勞動成本絕對不便宜!
  • 20.
    題:
    社會保險應以那些項目為投保基數?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8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4/15
    資料來源:
    容:
    如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像職工死亡喪葬費及撫恤費、醫療衛生費或公費醫療費用、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集體福利事業補貼、工會文教費、集體福利費、探親路費、冬季取暖津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以及洗理費等。
  • 21.
    題:
    2002年改用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2/03/15
    資料來源:
    容:
    如果屬於應付中方職工的退休養老等項基金、保險福利費用和國家的各項補貼,應轉入「應付福利費」科目。(五)「應付福利費」科目除核算從「應付工資」科目轉入的各項內容外,只核算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其餘福利費應於發生的當期計入當期損益。 上述第一項的三種情況是大陸財政部原規定的「籌建期間匯兌損失」之處理原則下的結果。目前的「應付福利費」在過去則放在二級科目上。 台商知因應以免受罰 由於《企業會計制度》原只適用於內資企業,
  • 22.
    題:
    大陸企業人才本土化及人工成本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2/03/15
    資料來源:
    容:
    外商投資企業的人工成本佔生產成本的比率尚無正式統計資料,但根據大陸「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對全大陸2萬3,885家製造業的調查發現,1997年工資、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員工教育、員工住宅、勞動保護等人工成本佔生產成本的12.
  • 23.
    題:
    中國大陸加入WTO後的稅務變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40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1/08/15
    資料來源:
    容:
    (3)計稅工資、福利費。內資企業按照計稅工資規定標準列支,計稅工資的列支標準自2000年起為800元;個別地區確需高於該限額的,應在不高於20%的幅度內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審定。外資企業列支的工資和福利費,應當報送其支付標準和所依據的文件及有關資料,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據實列支。
  • 24.
    題:
    台商應注意的最新所得稅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5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01/03/15
    資料來源:
    容:
    福利費採實報實銷 二、 對福利費提列的補充規定 按《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第28條,外商投資企業可參照國營企業的標準(即工資總額的14﹪),提取中方職工保險福利費。由於內資企業才有「計稅工資」之限制,使得外商投資企業很容易將名義工資提高,而享有相當高金額的福利費提列,而且企業所提列14﹪之「福利費」包括太廣,造成費用之重複提列。
  • 25.
    題:
    設立辦事處有關帳冊控管及稅務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1999/07/15
    資料來源:
    容:
    如在中國境內、外支付予台籍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福利費等費用應認列於大陸之帳務,如其為總公司墊付非屬本身營運的費用則可認列於台灣之帳務。
  • 26.
    題:
    台商應否交納外地農民工的--待業保險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3/15
    資料來源:
    容:
    按大陸勞動人事部於1986年11月26日發布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人自主權和職工工資、保險福利費用的規定」,該規定第2條第(二)項載明:外商投資企業按照所在地區人民政府的規定,交納中方職工退休養老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