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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主動向投審會補辦中國大陸一般類項目投資許可的處罰與作業須知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5/15
    資料來源:
    容:
    以下或每年受配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盈餘轉增資該事業之金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下的案件;「簡易審查案件」,指個案累計投資金額在五千萬美元以下;或個案累積金額逾五千萬美元, (3) 若屬「簡易審查案件」或「專案審查案件」,另須提交: 提撥勞工個人退休金(新制)或(及)勞工退休准備金( (2) 若屬「簡易審查案件」或「專案審查案件」,因該次投資款已匯至中國大陸投資事業,惟尚未經投審會核備,故另須提交銀行匯款水單。
  • 2.
    題:
    在大陸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優缺點為何?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4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7/06/15
    資料來源:
    容:
    簡易審查案件(USD 2,000萬以下);專案審查案件(USD 2,000萬以上)三類,同時赴大陸投資項目必須先查明是否為禁止項目,相關規定可逕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