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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大陸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分境內境外人士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參、有關大陸其他個人股權轉讓課徵個人所得稅之規定 一、目前大陸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權仍然免稅   目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權是免稅的,最早是為配合大陸企業改制和鼓勵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不分境內或境外個人、內資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都被要求遵守這些法令,台商企業應該意識到將來對於股權轉讓課徵個人所得稅及企業所得稅的稅務風險將會大大提高,如能做好事前規劃或許可以降低這些風險。
  • 2.
    題:
    台商從事大陸內銷可設立何種投資模式進行營銷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6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2/15
    資料來源:
    容:
    營業稅附加項 7 或 5 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 稅之和為基數課徵 個 人 所得稅 地方 大 陸 員 工 5~45
  • 3.
    題:
    台灣個人派駐大陸工作的所得稅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5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0/01/15
    資料來源:
    容:
    如果由大陸的僱主支付,要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2. 如果一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超過九十日不滿一年,不論由大陸僱主支付或由境外僱主支付,均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3. 如果一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一年以上不滿五年,應就大陸境內所得與境外所得,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但是可以申請經大陸稅務機關核准,只就由大陸境內企業支付的部份課徵個人所得稅。4. 如果一年內在大陸境內居住滿五年,第六年起應就大陸境內及境外所得,在大陸課徵個人所得稅。5. 以上在大陸的所得,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 4.
    題:
    大陸兩稅合併是好事還是壞事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3期/財務金融實務
    刊登日期:
    2007/05/15
    資料來源:
    容:
    五、歷年盈餘應快速匯出境外 目前外商企業支付給境外股東的股息,暫時不課征個人所得稅,依新法規定將於明年起企業匯出股息等均須繳納20% 的預提所得稅。
  • 5.
    題:
    台資企業台藉幹部的境外所得是否要繳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97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06/07/15
    資料來源:
    容:
    亦即納稅義務人無論從居住地境內或境外取得的所得,均須課征個人所得稅。根據居民和所得來源稅收管轄權,以及所得來源地判定標準和認定方法,台灣地區個人在大陸工作取得的工薪所得按其在大陸居留時間長短,
  • 6.
    題:
    2004年大陸稅務變革趨勢分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68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3/12/15
    資料來源:
    容:
    私營企業為廣義的企業,一般是課徵企業所得稅後,再就股東盈餘分配課徵個人所得稅,但大陸為鼓勵私辦企業,並消除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重複課稅現象,可能採取私營企業改課個人所得稅的租稅調整措施。
  • 7.
    題:
    大陸台商個人所得稅查稅重點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個人所得稅的徵稅範圍 1994年大陸稅務改革前,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係採取一國兩制,外籍人士課徵個人所得稅,當地居民課徵個人收入調節稅,二者稅率不同,減除費用不同,優惠內容亦大不相同。但1994年稅制大改革後,境內外人士人全部課徵個人所得稅,僅存的差異只有兩項,一是給境外人士特別的減除金額,如薪金工資所得給予境外人士人民幣3,200元附加減除金額,以調節境外人士較高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