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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中國大陸《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辦法》規定要點與臺商因應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301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4/09/23
    資料來源:
    容:
    近年來臺商若是透過境外股權交易自中國退場、臺灣KY上市境外股權調整或是家族股權傳承進行境外調整股權時,一般都會涉及7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與3號公告《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的境外直接或間接轉讓中國股權的稅務遵循規定,《
  • 2.
    題:
    中國大陸臺商企業退場機制策略擬定與策劃執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4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4/02/19
    資料來源:
    容:
    其中,若有意採「境外控股公司間接處分股權」的模式時,則根據現行仍有效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第7號,以下簡稱“7號文”)所規定,非居民企業通過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
  • 3.
    題:
    在中國大陸民事案件勝訴的債權人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9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4/01/16
    資料來源:
    容:
    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 4.
    題:
    臺商轉讓海外控股公司的股權之中國大陸課稅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87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3/07/17
    資料來源:
    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號【關於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非居民企業通過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間接轉讓中國大陸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規避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採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應源泉扣繳所得稅的同一項轉讓財產所得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項可先視為收回以前投資財產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後,再計算並扣繳應扣稅款。
  • 5.
    題:
    有關境外公司轉讓給臺灣上市公司的相關問題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73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22/05/26
    資料來源:
    容:
    ■臺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一、非居民企業的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淨值後的餘額為應稅所得額,其中收入全額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
  • 6.
    題:
    中國大陸加強個人股權轉讓監管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65期/財稅會審實務
    刊登日期:
    2021/10/19
    資料來源:
    容:
    整體相對鬆散的執行造成股權轉讓所得稅流失嚴重,而且個人股權轉讓交易本來就不容易監管,過去因股權轉讓之偶發性及隱密性,僅著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未就轉讓財產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的案例在各地時有所聞。
  • 7.
    題:
    臺籍個人取得中國大陸、第三地來源所得課稅規定解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259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2021/03/29
    資料來源:
    容:
    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8.
    題:
    台商辦理大陸房產過戶的法律應注意事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9期/諮詢解答
    刊登日期:
    2012/11/16
    資料來源:
    容:
    若台端岳父已在外有負債而此舉是脫產,則依大陸「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 9.
    題:
    大陸企業取得財產轉讓所得無特殊規定不可遞延納稅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50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1/04/15
    資料來源:
    容:
    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 10.
    題:
    大陸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分境內境外人士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3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10/05/15
    資料來源:
    容:
    大陸對於股權轉讓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這項政策其實早已明確,對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依法是按“轉讓財產所得”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由於大多數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對個人股權轉讓的稅收政策還比較陌生,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11.
    題:
    外資企業捐贈稅務列帳規定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9/15
    資料來源:
    容:
    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 12.
    題:
    新企業所得稅法解讀 -- 自購料組裝設備自用,要繳稅嗎?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17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8/07/15
    資料來源:
    容:
    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鑒於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的情形比較複雜,有些特殊情況下可能不宜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即不能一概而論。第 25 條 還規定了但書條款:授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對上述行為中不宜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的情形作特別規定。
  • 13.
    題:
    大陸法院裁判要旨選輯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02期/兩岸資訊站- 大陸地區資訊
    刊登日期:
    2006/12/15
    資料來源:
    容:
    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未造成損害的,債權人提起撤銷之訴並無理由:江蘇省銅山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被告昌寧財產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單集供銷社以其價值46萬餘元的房產抵作償還昌寧公司26萬餘元的債務,顯屬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該房產價值足以償付原告大德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德公司)的債權,因此單集供銷社與昌寧公司之間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並未對大德公司的債權造成損害,大德公司申請撤銷該房產抵債協議並要求對該房產優先受償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根據。
  • 14.
    題:
    大陸稅制及改革方向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59期/會計稅務實務
    刊登日期:
    2003/03/15
    資料來源:
    容:
    (四)轉讓財產、提供財產使用權等業務往來,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作價或者收取、支付費用。
  • 15.
    題:
    台商對新《合同法》應有的認識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6期/法律實務
    刊登日期:
    1999/09/15
    資料來源:
    容:
    依此,若債權人放棄其到期的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或者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第74條)。
  • 16.
    題:
    大陸新合同法評析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12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9/05/15
    資料來源:
    容:
    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第74條)。
  • 17.
    題:
    大陸最新稅務稽查重點及因應對策
    類:
    台商張老師月刊/第06期/焦點主題
    刊登日期:
    1998/11/15
    資料來源:
    容:
    在財產收益和所得方面,對關聯企業之間轉讓財產、提供財產使用權等業務往來作價或者收取、支付使用費的,當地稅務機關可以參照沒有關聯關係所能同意的數額進行調整(徵管法實施細則41條)

「智慧搜尋系統」功能說明

「智慧搜尋系統」可根據USER查詢的關鍵字,快速查詢出大陸台商經貿網所蒐錄的文章,本網站提供智慧搜尋乃因Google搜尋功能雖強大,但它是利用現有Google搜尋功能,而非針對本網站文章內容特別開發的系統。故本搜尋系統與Google的差異如下:

  1.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輸入框的選單中,本系統會自動根據本網站所蒐錄文章與查詢關鍵字的關聯程度,依序顯示「延伸詞彙」並挑選之。Google則是根據其自身建構的全部資料庫,而非本網站蒐錄的文章來判斷關聯性
  2. 輸入查詢關鍵字在查詢後,智慧搜尋系統會帶出與此關鍵字相關的關聯字「智慧關聯提示詞」以供點選來直接搜尋。Google則沒提供本功能。
  3. 提供使用者布林邏輯運算搜尋,利用交集(and)、聯集(or)、排斥(not)組合關鍵字,可精確找到所需文章,Google只可用空白來表示and搜尋。
  4. 提供一般查詢及進階查詢,可根據本網站的文章類別來挑選查詢範圍,且可計算每類別的文章篇數,並點選某類文章來顯示,但Google則無此功能,無法控制文章的顯示順序或類別。
  5. 本系統還可根據日期範圍來檢索文章,且可根據「熱門瀏覽」或「最新刊登」來選示排序,且系統管理者也可在後臺設定「熱門關鍵字」以讓USER能快速點選搜尋等功能,而這是Google所沒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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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查詢詞的文字串若只有一個字“*",表示查詢所有文件。非精確查詢時無效,視同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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