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57 期 (2011年11月份)

台商在上海銷售食品如何申辦食品衛生許可證作者:黎堅

台商諮詢問題摘要

  本公司擬在上海設店銷售食品業務,是否要申請食品的相關證明,例如「食品衛生許可證」?許可條件?如何申請?向那一機關辦理?申辦時間及規費多少?煩請予解答。

台商張老師諮詢解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須向上海市行政區域內主管單位領取《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或《上海市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後,申請人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開業登記。 

一、許可條件:

(一)申辦《食品衛生許可證》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其他有關規範性文件要求。

(二)廠區周圍25米內須無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孽生。

(三)加工場所應設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冷藏等符合衛生要求場地。

(四)加工場所應設有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的設施以及工具和容器的洗刷和消毒、更衣、盥洗、廢棄物暫存容器等符合衛生要求的衛生設施。

(五)食品生產單位應當具有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六)工作要求:食品生產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食品生產人員應保持個人清潔衛生,每人應備有兩套以上統一的清潔工作衣帽。

(七)產品檢測制度:食品生產單位須建立本企業產品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須通過產品檢測。

(八)生產企業的試產產品應連續三次檢驗合格。 

二、受理機關: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質監局)。

三、申請程序:

(一)申請:須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書表格;

2.法定代表人、生產負責人資格證明、身分證影本、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分證影本;

3.營業執照影本;

4.企業代碼證影本;

5.生產場地平面圖、生產流程圖及衛生防護設施圖;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資料證明;

7.申請人還應分別提供產品原料、配方以及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產品樣品及產品安全性評價資料、試產樣品連續三次衛生檢驗合格證明及質監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受理與不受理

1.不予受理

  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者不受理;申請事項不屬於質監局職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受理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規範,或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受理申請。

3.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請時,質量局將出具加蓋質監局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文書。

(三)現場審查

1.受理申請後,質監局將對提供的材料及現場進行審查,製作現場核查筆錄,並由承辦人和申請人簽名。

2.依法需要檢驗、檢測的,受理機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委託或指定專業機構進行檢驗、檢測,並書面告知檢驗、檢測所需期限。

(四)審查決定

  質監局應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審查決定的,經核准可以延長10日,並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加蓋部門印章。

(五)發證、領證

  質監局在作出同意決定的10日內向申請人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並留存食品衛生許可證正副本及樣品名單影本。

四、規費

  《食品衛生許可證》每份人民幣50元;開業前現場衛生審查評價每次30-100元;食品行業預防性衛生監督(圖紙審查和評價)每次30-50元;食品生產企業投產前現場衛生評價每次40-680元。

(本文作者黎堅現為大陸經貿專題自由作家、台商張老師)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