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58 期 (2003年2月份)

2003年兩岸經貿關係與大陸政策作者:劉德勳

     過去十多年來,兩岸經貿關係持續發展及變化,在兩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已經進入到另一個轉捩點,政府大陸經貿政策方向及具體措施亦做了相當大幅度的調整。為因應此一新情勢,以及去(91)年底大陸方面十六大召開完成人事的世代交替,政府也已針對新的一年兩岸經貿及大陸政策釐定方向。今天很高興有機會就「2003年兩岸經貿關係與大陸政策」,向各位作一報告,請各位先進多多指教。

兩岸經貿交流現況

壹、兩岸經貿關係之發展

一、兩岸經貿交流現況
(一)在貿易方面,根據估算,自民國76年至91年10月底止兩岸貿易總額累計達2,758憶元。90年兩岸貿易總額估計達278億美元,其中出口219億美元,進口59億美元,我方出超160億美元,兩岸貿易佔我對外貿易比重為12.1%,其中我對大陸出口佔我出口總額比重為17.8%;91年1至10月兩岸貿易總額估計279億美元,我方出超152億美元,兩岸貿易佔我對外貿易比重為14.0%,其中我對大陸出口佔我出口總額比重為20.2%,較前年有明顯的提高。

(二)在投資方面,根據經濟部統計,截至91年12月底止,台商赴大陸投資案件累計2萬7,276件,總金額達266億美元,佔我對外投資比重41.3%。至於91年1至11月,台商赴大陸投資件數為1,201件,金額為34億美元,較前年同期分別成長22.7%及35.3%,增加幅度較為明顯。有關台商補報備部份,共受理9,000多件,金額逾61億美元,目前經濟部正積極處理中。

(三)在人員往來方面,截至91年12月底止,台灣地區赴大陸地區旅行人數累計已超過2,600萬人次,大陸來台人數累計已超過85萬人次,兩岸人員往來仍呈現「去多來少」的現象。目前政府已於91年1月1日開始局部試辦大陸地區人士來台觀光,截至92年1月28日止,已有2,512人次經由國內接待旅行社陸續安排組團來台觀光。
(四)在金融方面,截至91年12月底止,台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對大陸間接匯出款約98億8,000萬美元,大陸地區間接匯入款約55億4,000萬美元。目前政府已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直接進行金融往來,自91年7月上旬正式啟動後,迄91年12月底止,已承作8,027筆直接金融業務,金額將近9億美元。另全體OBU非金融機構存款餘額於91年11月底止,達到141億8,00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13.2%,顯示利用OBU做為資金調度之廠商逐漸增加。

(五)在郵電方面,截至91年12月底止,在兩岸郵件往來部分,台灣地區寄大陸信件約8,600萬封,大陸寄台灣信件約1億7,000萬封。在兩岸電話往來部分,大陸來話約6億5,000萬通,我對大陸去話約8億1,000萬通,以去年為例,平均每天兩岸電話往來64萬通。

(六)在「小三通」方面,自民國90年1月1日實施以來,「小三通」相關航運、人員、貨品往來等已逐步推展。截至91年12月底止,雙方不定期航班往來進行775航次;我方人民進入大陸福建地區超過4萬人次,大陸福建地區人民進入金門、馬祖超過2,300人次;金門、馬祖進出口報關總金額將近新臺幣1億6,000萬元。

落實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二、當前重大的兩岸經貿政策
(一)落實「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大陸投資政策。
      自91年4月以後,大陸投資政策已朝向「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方向大幅調整,相關開放措施包括:第一,大幅消除產業面的投資限制,目前農工產品部分開放達8,163項,比例達93.82%;服務業開放項目亦達69項,比例已逾八成。第二,取消5,000萬美元投資上限,以因應可能的大規模投資。第三,全面放寬小額投資的管制,2,000萬美元以下投資採自動審核制度等。

      在有效管理方面,政府已建立大陸投資新審查機制,並強調風險分散及資源雙向流動觀念。台灣相對於歐、美、日本等國家經濟規模較小,資金亦相對有限,因此,廠商大陸投資資金來源應該多元化,一定比例的資金應在國際市場籌集,同時也必須建立鼓勵利潤、資金回流的機制,以免造成失衡的問題。另外,我們也要求企業資訊透明化,廠商要將在大陸投資的營運及財務資訊充分揭露,以保障交易安全。同時,為落實有效管理,91年7月1日政府准許未經核准赴大陸投資台商可以補辦登記,日前政府有條件適度開放赴大陸投資房地產開發業,亦有助於擴大補辦登記之成效。

(二)依WTO規範逐步調整兩岸商品及服務貿易。
1.商品貿易:政府配合加入WTO,對兩岸貿易政策進行大幅調整,主要措施包括:開放兩岸貿易商直接交易、分階段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進口、調整大陸物品進口審查機制、強化大陸物品進口防禦機制等。自91年2月迄今,針對准許自大陸進口之物品項目進行兩次定期檢討及多次不定期檢討,截至92年1月底止,公告已開放項目達8,044項,開放比例自57%提高至75.7%。

2.服務貿易:考量WTO服務貿易規範、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及資金的正常雙向流動,准許大陸資金到台灣投資已是當前重要政策方向。現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推動情形如次:
(1)准許大陸資金投資不動產。配合兩岸關係條例第69條之修正通過,內政部於91年8月8日發布實施《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政府亦就相關配套進行規劃調整,包括已就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國內不動產的繼承問題進行函釋,並就過渡期間大陸地區人民為取得台灣地區不動產申請來台作出放寬規定。

(2)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依加入WTO特定服務業承諾表,在對其他國家開放的108項服務業中,已決定先開放58項,並配合修正兩岸條例相關條文,俟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後,即可實施。

兩岸金融往來循序擴大

(三)循序漸進擴大兩岸金融往來。
在維護整體金融穩定的前提下,政府亦採取具體作為,循序擴大兩岸金融往來,包括:
1.准許OBU及DBU與大陸金融機構直接往來。90年11月16日實施OBU與大陸金融機構直接通匯,91年8月修正公布《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在有效控管風險的前提下,進一步開放OBU對大陸台商承做放款及應收帳款收買業務,並開放DBU(包括國內外匯指定銀行與郵匯局)與大陸金融機構直接通匯。截至92年1月底止,計有35家本國銀行及22家外國銀行之OBU與大陸金融機構進行直接通匯。

2.開放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置分支機構,90年6月開放銀行赴大陸社置辦事處。91年8月2日開放保險業赴大陸地區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3.完成建立境外資本市場之可行性評估,將以改善現行制度包括鼓勵在興櫃市場交易之方式協助大陸台商集資。

(四)有秩序推展兩岸人員往來。
      台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去年一年約320萬人次,在大陸地區的花費做估算超過新台幣1,000億元。相對而言,大陸人民到台灣旅行的人數相當有限。因此,我們希望透過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增進大陸人民對台灣的了解,同時也有助於平衡單向的人員及金錢流出。我們已自91年1月1日起開始試辦開放大陸海外人士來台觀光,5月10日又通過擴大試辦範圍,准許赴國外旅遊或商務考察的大陸人民能夠轉到台灣觀光。但遺憾的是,因為大陸方面未積極作出相對的開放,以致來台觀光之大陸地區人民為數有限,我們希望,大陸方面能有更積極善意的回應,才能使我政府政策美意能夠進一步的實現。

      政府也大幅放寬大陸高科技人才來台限制,希望能夠加強兩岸學術及產業科技人才交流。同時,針對跨國企業雇用大陸人士來台措施加以簡化,本年1月27日本會委員會議並通過《跨國企業邀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相關活動許可辦法》,俟報院核定後即可實施,將有利於跨國公司在台灣可以利用大陸人才處理兩岸間的商務運作。

透過協商落實兩岸直航

(五)規劃兩岸「直航」,透過協商予以落實。
      政府充分了解企業界對兩岸「直航」的需求,也有決心盡速處理解決「直航」及「三通」有關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從經濟面來看,短期內「直航」固然可以降低貨品、人員的運輸成本,提升企業經營的效率,但是,從中長期來看,「直航」及「三通」將全面改變台灣經濟結構,也將影響企業及民眾在兩岸的各種經濟活動。如果兩岸資金、人員是向大陸傾斜的流動情況,則「直航」及「三通」對台灣經濟的負面效應可能大於運輸成本的節省。另外,「直航」及「三通」對社會、政治、安全等各層面的影響,也不容輕忽及低估。因此,推動「直航」必須有配套的規劃及執行措施,以確保「直航」及「三通」對兩岸是互補互利的。

      再者,「直航」的實質問題,例如航權的分配、航線的規劃、船舶在兩岸航行,以及兩岸航空、海運管理制度的相容性等問題,都涉及到公權力的行使,必須透過兩岸談判來處理。陸委會已依「大溪會議」結論推動兩岸直航的經濟影響及技術層面問題之評估與規劃,以及規劃兩岸彈性協商方案,目前已完成「直航」相關的經濟技術及安全的影響評估報告,在完成行政程序後,將適時對各界做必要的說明。我們也將積極推動兩岸「直航」及「三通」相關談判,以期能有秩序地盡早付諸實施。

(六)務實因應兩岸經貿需要,辦理台商春節返鄉專案。
      在兩岸關係尚未全面突破前,政府亦務實因應兩岸經貿需要,作出彈性、便民的政策。例如:政府為因應台商及其眷屬在農曆春節期間返台一票難求之問題,經評估後,在兩岸無法復談之下,我們以現行法令許可及實務上可行性等考量,規劃辦理「台商春節返鄉專案」,准許我航空業者於春節期間以包機方式經港、澳停降後,往返台灣及大陸地區,載運台商及眷屬返家過年。今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春節期間,申請以包機方式往返台灣及大陸地區的台商及眷屬人數約有1,300人次,此次間接包機政策之依序推動執行,展現政府照顧大陸台商之美意,也有助於兩岸之良性互動。

      另外,對於部分台商希望利用「小三通」方式往返兩岸,政府經評估後也已在今年春節期間彈性擴大適用範圍,不限福建地區台商。根據初步統計,春節經金門、馬祖小三通往返人數約2,500人次。

強化台商服務工作

(七)持續推動「小三通」。
      「小三通」已經試辦兩年,成效尚稱良好,今年是試辦第三年,政府將持續就「小三通」人員入出審查、安檢、衛生檢疫與防杜中轉等行政執行規範,配合實際情況,持續檢討改進;另法源問題將配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通盤調整。政府為因應金馬當地整體及經濟發展的需求,將適時就人、貨中轉實施範圍加以檢討放寬,並務實檢討改進相關執行問題,延續落實照顧金馬地區民眾的決心與努力。

(八)強化大陸台商服務及輔導工作。
1.持續推動「台商窗口」服務計畫:整合政府有關單位與民間的資源,並借重兩岸台商組織的力量,持續加強提供台商所需的各種服務,並協助大陸台商返台投資,項目包括:兩岸經貿資訊服務、兩岸經貿諮詢服務、兩岸經貿申訴服務、大陸台商在地服務等。另亦辦理三節(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大陸台商協會負責人聯誼座談會及深度座談,加強雙向溝通,凝聚台商對政府的向心力。

2.建立大陸台商產業輔導體系:政府基於「深耕台灣、佈局全球」的經濟發展策略,本會已協調經濟部推動建立大陸台商產業輔導體系,朝分地區、分產業逐步規劃及擴大實施,並協助相關技術及管理服務機構赴大陸設立據點服務台商。

3.成立「大陸台商服務聯繫小組」。
4.為強化大陸台商服務聯繫機制,本會協調海基會於91年7月成立「大陸台商服務聯繫小組」,彙整政府資訊及台商需求,作為提供台商資訊及傳遞政府資訊的管道。

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

貳、當前大陸政策重點
一、政策意涵
      陳總統就任兩年多以來,持續關注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所昭示之「善意和解、積極合作、永久和平」已成為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今年元旦 陳總統祝詞中提及海峽兩岸有必要將「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作為現階段共同努力的重大目標,將是今後大陸政策主軸之所在。

二、大陸政策重點
(一)凝聚兩岸關係全民共識。
      兩岸關係與國家的生存發展、全體國人的福祉攸關,需要凝聚高度的共識,才能形成支持政府決策的力量。尤其台灣內部是多元化的民主社會,各種意見的溝通、聯繫一向為政府所重視。本會持續推動「和平論壇」、強化決策支援所需資訊等做法,廣徵社會各界對政府推動兩岸關係之意見,並向國內外各界說明兩岸關係現況及當前政府政策,以凝聚全民共識。

(二)依序推動兩岸經貿政策調整。
      因應兩岸加入WTO的新情勢,並依據經發會兩岸組之各項共識,兩岸經貿政策業已大幅調整,包括落實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進口、開放陸資來台、擴大兩岸金融往來、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等,今後亦將就上述政策持續檢討,並規劃推動兩岸「直航」政策。政府調整大陸經貿政策,均在兼顧台灣經濟持續發展、兩岸良性互動以及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先就「操之在我」部分予以落實推動,至於涉及「兩岸互動」部分,則需大陸方面的配合,始能付諸實施。

(三)研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施行,應配合兩岸交流之質、量變化,動態進行檢討、修正。本會自90年初即衡酌兩岸互動情勢及主客觀環境之變化,檢討規劃相關政策,研訂修法方案及配套措施,並逐步研(修)訂各項法規。例如:面對兩岸加入世貿組織新情勢、落實「經發會」共識及配合未來兩岸交流需求等事項,皆須避免法律規範與現實脫節。

      本會已會同各機關完成兩岸條例的研修工作,修正法案已於日前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本會期盼兩岸條例的修法作業,能在各界關注中,展現符合民意之新氣象,使兩岸交流秩序之法制化更為落實,建立良性互動之兩岸關係。

協助台商子弟學校

(四)推動兩岸文教交流
      本會為擴大兩岸資訊與觀念的流通,已選定重點交流項目,協助民間團體及學術研究單位辦理兩岸學術、教育、科技、體育、藝文、宗教及大眾傳播等文教交流活動,並經常與民間團體聯繫溝通,邀請相關部會代表及具辦理兩岸文教交流經驗或意願的民間團體代表,就文教交流法規、交流經驗及如何促進兩岸交流秩序等議題進行研討。

      對於赴大陸投資台商,政府一向關注其子女就學問題。政府在兩岸條例修正案中增訂相關條文,作為輔導大陸投資台商子弟學校之依據。為解決台商子弟學校辦學困難及保持台商子女接受教育之完整性,分別從協助台商學校辦理親子教育、擴大辦理台商子女研習營、協助台商子弟學校教師返台進修、獎勵優良師生及加強台商子弟學校與國內學校校際交流等方向推動,以增進台商子女與國內教育體系的互動,協助其日後返台順利銜接我方教育。

(五)增進台港澳間互動與往來。
      政府港澳工作旨在維持台港澳關係之發展,增進彼此之交流與合作。相關工作重點在於隨時檢討台港澳關係,研提改善做法;掌握港澳情勢,適時提出政策建議;加強台港澳交流與聯繫服務工作。近期已完成推動香港事務局在香港國際機場設置辦事處、開放旅居香港澳門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改善港澳人士申請入境停留措施。91年6月也完成台港空運航約協商並簽訂協議,當有利於未來台港兩地交流。

(六)積極規劃兩岸協商各項工作。
      隨著兩岸交往的增加,相當多的議題,須要協商解決。我們曾多次表達,WTO是雙方就經貿議題進行互動的理想平臺,但其它任何形式的對話與溝通,我們都不會予以排除。我們願意在確保公權力之行使不被矮化、邊緣化及受侵蝕的前提下,積極考量彈性方案,務實解決雙方關係發展上的障礙。因此本會除密切注意兩岸情勢發展外,並針對兩岸協商相關事宜,加強各項準備工作。未來將強化兩岸協商的統合機制、運用既有的兩岸協商經驗,並適當及彈性運用民間團體的協助,期使兩岸恢復正常溝通管道。

營造健康穩定的兩岸關係

      陳總統自就職以來,對大陸政策及兩岸關係的推展,即建構出理性溝通、凝聚各界共識,以形成支持決策力量基本原則,例如90年8月經發會兩岸組的討論,朝野代表研議出36項推展兩岸關係的具體共識,目的都是在創造各界討論兩岸正常互動關係的空間,更為凝聚國內共識奠定重要的基礎,使大陸政策及兩岸經貿發展在新的世紀更能充分反映主流的民意。

      面對國際、大陸與國內的新情勢,在處理兩岸關係問題上,誠如 陳總統元旦祝詞及 游院長在就職周年記者會中所強調,必須透過談判和協商來推動,秉持主權、對等、尊嚴等原則,進而使兩岸在既有的基礎及逐步建立的互信之上,共同處理長期兩岸關係發展的問題。此外,在政府發揮掌舵功能的同時,企業界也要加強大陸投資的風險危機觀念,期能透過政府與企業界的攜手合作,能夠在國家發展及大陸政策上建立「生命共同體」的共識,共同營造健康、穩定的兩岸關係,開展更長遠的發展遠景。

(本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蒞臨台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舉辦「2003年大陸投資與經營管理研討會」擔任貴賓的演講稿,92年2月11日)

敬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回頂端